一种新型快开法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3736阅读:194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快开法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法兰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快开法兰。



背景技术:

法兰(Flange),又叫法兰凸缘盘或突缘。法兰是轴与轴之间相互连接的零件,用于管端之间的连接;也有用在设备进出口上的法兰,用于两个设备之间的连接,如减速机法兰。在现代工业的连续生产中法兰受介质腐蚀、冲刷、温度、压力、震动等因素的影响,会不可避免的出现泄露问题。由于密封面加工尺寸的误差,密封元件的老化以及安装紧固不当等原因极易造成法兰的渗漏。如果不能及时治理法兰渗漏问题,在介质的冲刷下会使渗漏迅速扩大,造成物料的损失,生产环境的破坏,导致企业停机停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介质泄漏,还有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传统解决法兰渗漏的方法为更换密封元件和涂抹密封胶或者更换法兰及管道,但该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且有的渗漏受工作环境安全的要求限制,无法现场进行解决。现可以采用高分子复合材料进行现场堵漏,其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有福世蓝的体系。其是一个很理想的方法,特别是在易燃易爆场合下,更显示其独有的优越性。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施工工艺简单、安全,且费用低,能够为企业解决大部分的法兰渗漏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为企业节省更多的维修成本。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新型快开法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快开法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快开法兰,包括筒体、筒体法兰、密封槽、螺纹、外均布、封头法兰、内均布和齿圈,所述筒体上表面的一侧设有筒体法兰,且筒体通过密封圈与筒体法兰连接,所述筒体下表面的一侧设有封头法兰,且封头法兰的外表面设有外均布,所述筒体的内表面设有齿圈,且齿圈的内表面设有内均布。

优选的,所述密封圈包括密封槽、螺纹和充气孔,所述密封槽设置在密封圈内部的中央,且密封槽的一侧设有充气孔,且充气孔的另一侧设有螺纹,所述密封槽通过充气孔与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筒体通过焊接口与密封圈无缝连接。

优选的,所述外均布有若干个,且均匀分布在封头法兰的外表面。

优选的,所述内均布有二十个,且均匀分布在齿圈的内表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快开法兰通过设有筒体法兰和封头法兰,可以使得该法兰能够更为稳定的安装在筒体上,充气孔通过对内部的坞塞进行充气来顶住密封圈,保证了密封圈的密封性,焊接口的设置,可以使得密封圈能够稳固的焊接在筒体上,内均布与外均布的设置,便于工作人员对该法兰进行安装和拆卸,同时,该法兰还具有密封性强、便于安装和拆卸、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仰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筒体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密封圈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焊接口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密封圈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筒体;2、筒体法兰;3、密封圈;4、密封槽;5、螺纹;6、充气孔;7、焊接口;8、外均布;9、封头法兰;10、内均布;11、齿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快开法兰,包括筒体1、筒体法兰2、密封槽4、螺纹5、外均布8、封头法兰9、内均布10和齿圈11,筒体1上表面的一侧设有筒体法兰2,且筒体1通过密封圈3与筒体法兰2连接,这样设置,可以有效地保证了该法兰的密封性,密封圈3包括密封槽4、螺纹5和充气孔6,密封槽4设置在密封圈3内部的中央,且密封槽4的一侧设有充气孔6,且充气孔6的另一侧设有螺纹5,充气孔6的内部设有坞塞,充气孔6对坞塞进行充气,保证了密封圈3的密封性,密封槽4通过充气孔6与螺纹5连接,螺纹5的设置,方便工作人员对密封圈3进行安装,筒体1下表面的一侧设有封头法兰9,且封头法兰9的外表面设有外均布8,外均布8的设置,方便工作人员对该法兰进行安装,同时,也便于该法兰的拆卸,方便使用,外均布8有若干个,且均匀分布在封头法兰9的外表面,筒体1的内表面设有齿圈11,且齿圈11的内表面设有内均布10,内均布10的设置,可以使得该法兰能够更为稳定的安装在筒体1上,有效的提高了该法兰的稳定性,内均布10有二十个,且均匀分布在齿圈11的内表面,筒体1通过焊接口7与密封圈3无缝连接,这样设置,充分体现了该法兰的整体性。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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