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三脚架沙地固定的脚部组件及一种三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87397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三脚架沙地固定的脚部组件及一种三脚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尤其涉及一种用于三脚架沙地固定的脚部组件及一种三脚架。



背景技术:

三脚架常见用于固定测量仪器,一般三脚架的固定多为通过在其底端设置一个锥形脚部,利用该一个锥形脚部将三脚架进行固定,其存在的不足是:该锥形脚部将三脚架易固定在市区较硬路面或者野外土壤路面,对于沙地这种柔软且具有流动性的地面情况确不易固定,因此,基于该问题,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新的三脚架脚部组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三脚架沙地固定的脚部组件及一种三脚架,解决现有三脚架不易固定在沙地等柔软且具有流动性地面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用于三脚架沙地固定的脚部组件,

包含呈盘状结构的脚盘(1),

所述脚盘(1)的底端设有多组凸起部(11),所述凸起部(11)包含凸起部A(111)和凸起部B(112),所述凸起部A(111)的长度大于等于所述凸起部B(112)的长度,所述凸起部A(111)用于将脚盘(1)固定在地面内,所述凸起部B(112)用于增大脚盘(1)与地面的摩擦力;

所述脚盘(1)的顶端设有与三脚架脚管连接的球形轴(12)。

作为本申请的优选方案,所述凸起部A(111)呈尖刺状结构和/或柱状结构。

作为本申请的优选方案,所述凸起部B(112)呈尖刺状结构和/或柱状结构。

作为本申请的优选方案,所述脚盘(1)和凸起部(11)中的至少一个由橡胶材料组成。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提供了一种三脚架,设有如权利要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脚部组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中的脚部组件设有呈盘状结构的脚盘1,在脚盘1的底端设有与地面接触的凸起部11,脚盘1的顶端设有与三脚架脚管连接的球形轴12,将脚盘1设置为圆形可增加其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并利用底端的凸起部11,将脚盘1稳定的固定在柔软且流动性的底面上,同时,通过设置球形轴12,在不规则的地面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三脚架的角度,采用本申请中的脚部组件,解决了现有三脚架不易固定在沙地等柔软且具有流动性地面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脚部组件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脚部组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脚部组件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又一种脚部组件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脚部组件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脚盘1,凸起部11,凸起部A111,凸起部B112,球形轴1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文中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三脚架沙地固定的脚步组件,参见图1-2,该脚步组件包含呈圆盘状结构的脚盘1,本实施例中,该盘状结构的脚盘1优选采用橡胶材质,如此,可增大脚盘1与地面的摩擦力度,同时,将脚盘1设置为盘状结构,可增大脚盘1与地面的接触面积,避免脚盘1沉陷。

所述脚盘1的底端设有多组与地面接触的凸起部11,所述凸起部11包含相互交错设置在凸起部A111和凸起部B112,所述凸起部A111的长度等于所述凸起部B112的长度,所述凸起部A111用于将脚盘1固定在沙地内,所述凸起部B112用于增大脚盘1与沙地的摩擦力,本实施例中,优选所述凸起部A111和凸起部B112均呈尖刺状结构,该尖刺状结构为锥形结构,如此,可更好的与地面接触,同时,凸起部B112也可由橡胶材质制成,如此,可进一步增大摩擦力。

所述脚盘1的顶端设有与三脚架脚管连接的球形轴12,通过该球形轴12,在不规则的地面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三脚架的角度。

使用时,根据沙地地形调整三脚架脚管高度和角度及脚盘角度以适应不同带动地形,轻轻向下敲击三个脚部脚盘使其固定于沙面,最后根据选哦安装测量仪器进行使用。

采用本实施例中的脚部组件,解决了现有三脚架不易固定在沙地等柔软且具有流动性地面的问题。

实施例2:

与实施例1相比,本实施例的区别在于,为了更好的固定脚盘1,优选凸起部A111的长度大于所述凸起部B112的长度,且所述凸起部A111和凸起部B112均呈尖刺状结构,该尖刺状结构为锥形结构或楔形结构,参见图3-4。

实施例3:

与实施例2相比,本实施例的区别在于,所述凸起部A111呈尖刺状结构,所述凸起部B112呈柱状结构,参见图5,采用柱状结构的凸起部B112可增大其与地面的摩擦力以及避免其易陷入地下的问题。

实施例4: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三脚架,该三脚架上设有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脚部组件。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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