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

文档序号:26110510发布日期:2021-08-03 12:51阅读:119来源:国知局
一种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造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



背景技术:

在工程建设中需要对工造造价进行计算,工程造价包括很多项目,需要对各个项目进行清算记录,因此需要一种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

现有的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存在以下不足,部分的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时通过较为笨重的清算记录仪来进行清算记录,有时为了能够实时对工程造价中得到某个项目进行及时的清算记录,就需要将清算记录仪移动到现场,但是较为笨重清算记录仪又不便于进行移动,所以需要一种能够便于移动同时又能够快速支撑在地面上的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包括清算记录仪和支杆,所述清算记录仪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四个支脚,所述清算记录仪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一连接座,两个所述第一连接座之间转动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的外圆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螺纹杆,所述转轴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限位盘,所述转轴通过螺纹杆螺纹连接有两个螺纹环;

所述螺纹环的外圆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三连接座,两个所述第三连接座之间固定连接有第一转动杆,所述螺纹环通过第一转动杆转动连接有弧形连接杆,所述支杆的外圆表面开设有转动槽,所述支杆通过转动槽与弧形连接杆转动连接;

所述支杆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连轮杆,所述连轮杆的正面和背面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转动杆,所述连轮杆均通过第二转动杆与清算记录仪转动连接,所述支杆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万向轮组。

优选的,两个所述第一连接座分别设置在靠近清算记录仪两侧的位置,所述第一连接座的一侧均开设有与转轴相接触的转动通孔。

优选的,两个螺纹杆上外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两个所述螺纹环上内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两个所述螺纹环分别螺纹连接在两个螺纹杆上。

优选的,所述弧形连接杆的正面且靠近两端的位置开设有两个转动通孔,所述弧形连接杆通过转动通孔分别与螺纹环和支杆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清算记录仪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两组第二连接座,所述第二连接座均设置在靠近清算记录仪下表面的位置,每组所述第二连接座均包括两个第二连接座,所述第二连接座的正面均开设有与第二转动杆相接触的转动通孔。

优选的,所述第二转动杆均设置在靠近连轮杆顶部的位置,所述连轮杆转动连接在一组第二连接座中的两个第二连接座之间。

优选的,一个所述限位盘的外圆表面固定连接有凸板,所述凸板远离转轴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摇把,所述摇把设置在远离限位盘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其具备的有益效果如下:

1、该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通过设置清算记录仪、转轴、螺纹环、弧形连接杆和支杆,通过螺纹环和弧形连接杆的转动连接,弧形连接杆和支杆的转动连接,连轮杆与清算记录仪的转动连接,而且两个螺纹环分别螺纹连接在两个螺纹杆上,两个螺纹杆上外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两个所述螺纹环上内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顺时针转动转轴能够使万向轮组与地面接触而支脚与地面脱离,便于清算记录仪的移动,逆时针转动转轴能够使万向轮组与地面脱离而支脚与地面接触,又能够使清算记录仪快速固定支撑在地面上,装置具有能够便于移动同时又能够快速支撑在地面上的功能。

2、该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通过设置凸板和摇把,凸板上固定连接有摇把,当使用者握住摇把后,就能够通过摇动摇把来控制转轴的转动,从而能够便于转动转轴,装置具有能够便于控制转轴转动的功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固定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移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清算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转轴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螺纹环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弧形连接杆和支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清算记录仪;101、支脚;102、第一连接座;103、第二连接座;2、转轴;201、螺纹杆;202、限位盘;203、凸板;204、摇把;3、螺纹环;301、第三连接座;302、第一转动杆;4、弧形连接杆;5、支杆;501、转动槽;502、连轮杆;503、第二转动杆;504、万向轮组。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一种工程造价施工成本清算记录装置,如图1-6所示,包括清算记录仪1和支杆5,清算记录仪1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四个支脚101,在不需要移动的时候清算记录仪1是通过四个支脚101支撑在地面上,清算记录仪1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一连接座102,两个第一连接座102之间转动连接有转轴2,两个第一连接座102分别设置在靠近清算记录仪1两侧的位置,第一连接座102的一侧均开设有与转轴2相接触的转动通孔。

转轴2的外圆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螺纹杆201,转轴2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限位盘202,限位盘202分别处于两个第一连接座102的相背侧,转轴2通过螺纹杆201螺纹连接有两个螺纹环3,两个螺纹杆201上外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两个螺纹环3上内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两个螺纹环3分别螺纹连接在两个螺纹杆201上,顺时针转动转轴2能够使两个螺纹环3互相靠近,逆时针转动转轴2能够使两个螺纹环3互相远离。

螺纹环3的外圆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三连接座301,设置第三连接座301是为了连接第一转动杆302,两个第三连接座301之间固定连接有第一转动杆302,螺纹环3通过第一转动杆302转动连接有弧形连接杆4,支杆5的外圆表面开设有转动槽501,支杆5通过转动槽501与弧形连接杆4转动连接。

弧形连接杆4的正面且靠近两端的位置开设有两个转动通孔,一个转动通孔转动连接在第一转动杆302上,另一个转动通孔转动连接在转动槽501内,弧形连接杆4通过转动通孔分别与螺纹环3和支杆5转动连接。

支杆5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连轮杆502,连轮杆502的正面和背面均固定连接有第二转动杆503,第二转动杆503均设置在靠近连轮杆502顶部的位置,连轮杆502均通过第二转动杆503与清算记录仪1转动连接,支杆5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万向轮组504。

清算记录仪1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两组第二连接座103,第二连接座103均设置在靠近清算记录仪1下表面的位置,每组第二连接座103均包括两个第二连接座103,第二连接座103的正面均开设有与第二转动杆503相接触的转动通孔,连轮杆502转动连接在一组第二连接座103中的两个第二连接座103之间。

该装置通过设置清算记录仪1、转轴2、螺纹环3、弧形连接杆4和支杆5,通过螺纹环3和弧形连接杆4的转动连接,弧形连接杆4和支杆5的转动连接,连轮杆502与清算记录仪1的转动连接,而且两个螺纹环3分别螺纹连接在两个螺纹杆201上,两个螺纹杆201上外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两个螺纹环3上内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顺时针转动转轴2能够使万向轮组504与地面接触而支脚101与地面脱离,便于清算记录仪1的移动,逆时针转动转轴2能够使万向轮组504与地面脱离而支脚101与地面接触,又能够使清算记录仪1快速固定支撑在地面上,装置具有能够便于移动同时又能够快速支撑在地面上的功能。

一个限位盘202的外圆表面固定连接有凸板203,设置凸板203是为了连接凸板203,凸板203远离转轴2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摇把204,摇把204设置在远离限位盘202的位置,通过摇把204能够便于转动转轴2。

该装置通过设置凸板203和摇把204,凸板203上固定连接有摇把204,当使用者握住摇把204后,就能够通过摇动摇把204来控制转轴2的转动,从而能够便于转动转轴2,装置具有能够便于控制转轴2转动的功能。

工作原理:该装置在使用时,转轴2转动连接在两个第一连接座102之间,两个螺纹环3分别螺纹连接在两个螺纹杆201上,两个螺纹杆201上外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两个螺纹环3上内螺纹的螺旋方向相反,而且螺纹环3分别转动连接有一个弧形连接杆4,而弧形连接杆4远离螺纹环3的一端分别与一个支杆5转动连接,支杆5分别位于清算记录仪1的两侧,支杆5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连轮杆502,而连轮杆502均通过第二转动杆503转动连接在清算记录仪1两侧的每组第二连接座103内,顺时针转动转轴2能够使两个螺纹环3互相靠近,逆时针转动转轴2能够使两个螺纹环3互相远离,当清算记录仪1通过支脚101支撑在地面上之后,清算记录仪1很难进行移动,通过顺时针转动转轴2使得两个螺纹环3互相靠近后,两个支杆5所连接的连轮杆502向互相靠近的方向转动,当万向轮组504与地面接触后并使支脚101与地面脱离后,就能够方便对清算记录仪1进行移动,当清算记录仪1移动到合适的位置之后,逆时针转动转轴2就能够使两个支杆5所连接的连轮杆502向互相远离的方向转动,从而使万向轮组504与地面脱离而支脚101支撑在地面上,有能够使清算记录仪1快速固定支撑在地面上,装置具有能够便于移动同时又能够快速支撑在地面上的功能。

因为一个限位盘202的外圆表面固定连接有凸板203,摇把204设置在凸板203远离转轴2的一侧且又远离限位盘202,这样当使用者握住摇把204后,就能够通过摇动摇把204来控制转轴2的转动,从而能够便于转动转轴2,装置具有能够便于控制转轴2转动的功能。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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