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后端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03302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后端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支撑结构,尤其是一种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后端支撑结构。



背景技术: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作为一种低温绝热压力容器,设计为双层(真空)结构。内胆和外胆之间设置了前端支撑系统和后端支撑系统将其合理固定。现有液化天然气气瓶后端支撑结构由内后封头、外后封头、支撑轴、支撑封头、纵向支撑板和支撑轴套组成,支撑轴套与纵向支撑板直接连接,且纵向支撑板两端未开孔,未缠绕绝热材料。热传导是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最难解决的热量传递方式,现有后端支撑结构所有零部件材质均为奥氏体不锈钢,外界高温通过纵向支撑板传递向支撑轴套,再传向支撑轴,从而传递到瓶体内胆。该种结构热阻小,使内胆中液化天然气受漏热影响发生汽化,导致静态蒸发率大。而静态日蒸发率是评估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绝热性能应用最广泛的指标,也是一项竞争性经济指标。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热阻大,绝热性能优异,能够有效降低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静态蒸发率的后端支撑结构。

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后端支撑结构,包括有外后封头、内后封头、支撑封头、支撑轴及支撑轴套,支撑封头与内后封头及支撑轴固定连接,还包括有支撑板、第一支撑轴套、纵向支撑板、第二支撑轴套及限位板;所述纵向支撑板与外后封头固定,第二支撑轴套嵌设于第一支撑轴套后端的凹槽中,限位板与第一支撑轴套通过对称点焊的方式固定连接。第二支撑轴套的嵌入结构方便定位装配,且对称的点焊固定方式减小了第一支撑轴套焊接变形,同时避免了第二支撑轴套过热开裂,从而提高了该支撑结构的使用性能。

在本实施例中,纵向支撑板两端分别开设有条形孔。从而增大纵向支撑板的热阻,阻止外界高温通过纵向支撑板传递。

在本实施例中,纵向支撑板两端分别缠绕设置有绝缘带,且该绝缘带为玻璃纤维。利用其热导率小、热阻大,进一步阻挡外界高温通过纵向支撑板传递。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支撑轴套通过限位板与第一支撑轴套固定连接,且第二支撑轴套的材质为D3848环氧玻璃钢。避免第二支撑轴套过热,有效保证低温环氧玻璃钢的绝热性能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限位板设置于外后封头侧,有效解决了气瓶轴向窜动时,内后封头与支撑轴套A和支撑轴套B之间的热量传递。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支撑轴套内圈两端设有第一圆角和第二圆角,使得支撑轴装配方便,同时避免支撑轴套B与支撑轴摩擦损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后端支撑结构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后端支撑结构外后封头组件结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 外后封头

2 内后封头

3 支撑封头

4 支撑轴

5 纵向支撑板

6 条形孔

7 第一支撑轴套

8 第二支撑轴套

9 第一圆角

10 第二圆角

11 限位板

12 绝热带

13 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及相应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更加清楚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案,但并不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热阻大,绝热性能优异,能够有效降低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静态蒸发率的后端支撑结构。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后端支撑结构,包括有外后封头、内后封头、支撑封头、支撑轴及支撑轴套,支撑封头与内后封头及支撑轴固定连接,还包括有支撑板、第一支撑轴套、纵向支撑板、第二支撑轴套及限位板;所述纵向支撑板与外后封头固定,第二支撑轴套嵌设于第一支撑轴套后端的凹槽中,限位板与第一支撑轴套通过对称点焊的方式固定连接。第二支撑轴套的嵌入结构方便定位装配,且对称的点焊固定方式减小了第一支撑轴套焊接变形,同时避免了第二支撑轴套过热开裂,从而提高了该支撑结构的使用性能。

在本实施例中,纵向支撑板两端分别开设有条形孔。从而增大纵向支撑板的热阻,阻止外界高温通过纵向支撑板传递。

在本实施例中,纵向支撑板两端分别缠绕设置有绝缘带,且该绝缘带为玻璃纤维。利用其热导率小、热阻大,进一步阻挡外界高温通过纵向支撑板传递。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支撑轴套通过限位板与第一支撑轴套固定连接,且第二支撑轴套的材质为D3848环氧玻璃钢。避免第二支撑轴套过热,有效保证低温环氧玻璃钢的绝热性能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限位板设置于外后封头侧,有效解决了气瓶轴向窜动时,内后封头与支撑轴套A和支撑轴套B之间的热量传递。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支撑轴套内圈两端设有第一圆角和第二圆角,使得支撑轴装配方便,同时避免支撑轴套B与支撑轴摩擦损伤。

以上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并不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限制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构思的基础上所作的任何公知变形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保护的技术范畴,本实用新型具体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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