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恒流恒压电源测试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2698阅读:296来源:国知局
多功能恒流恒压电源测试工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测试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恒流恒压电源测试工装。



背景技术:

在以往的恒流恒压电源检测中,需要多个工位、多种设备来逐一进行检测,以确定产品的参数是否符合产品品质标准,这样,检测工序繁多,制造成本居高不下,而且生产效率一直无法突破检测瓶颈,对于生产厂家而言,能够拥有一种多功能的一次检测设备是一直的愿望,但未能实现。

为了克服上述的问题,我们研制了一种多功能恒流恒压电源测试工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要提供一种多功能恒流恒压电源测试工装,它包括

箱子;其向一侧面敞开,箱内具有隔板,将箱子分成上空间和下空间;所述上空间内置电量测试仪和电子负载仪;所述下空间内置调压器;所述下空间的箱体上设有一个空载输出指示灯;下空间的开口处覆盖一块条形板;所述条形板上依次设有若干个交流电压输出端子、若干个交流电压输入端子、一个电流表和若干个交流输入端子及电流表接线端子;

水平面板;所述水平面板边缘上设有呈一字排列的按钮调光开关、DALI信号调光开关、AC100V开关、AC220V开关、AC260V开关、空载控制 开关、负载控制开关、轻载和满载转换开关、1-10V信号和DALI信号转换开关、电流负载转换开关和1-10V调光器;所述电流负载转换开关的上方位置还设有电源负载输出接线端子、1-10V级DALI信号输出端子和可控硅调光器,并呈品字排列;所述水平面板的侧面还设有电流输出接线端子和轻载及满载输出接线端子。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电流输出接线端子设有180mA、350mA、700mA三种端子接口。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电量测试仪用于监测电源输入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所述电子负载仪用于监测电源输出电流、电压、功率的参数。

于本实用新型一个或多个实施案例中,所述空载输出指示灯在电源空载输出错误时会亮。

本实用新型同背景技术相比所产生的有益效果:

由于采用上述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可一次性检测恒流恒压电源的各种参数,集多种检测工位或参数于一体,有效提高检测工序的生产效率,并且工装易于制造,结构简单,成本低廉,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因此,它是一种对于生产恒流恒压电源的厂家而言,是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均具优越性能的产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中多功能恒流恒压电源测试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中面板的右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的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描述,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看图1-2所示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功能恒流恒压电源测试工装,包括

箱子40;其向一侧面敞开,箱内具有隔板,将箱子分成上空间和下空间;所述箱子上空间内置电量测试仪1和电子负载仪2;所述下空间内置调压器3和4;所述下空间的箱体上设有一个空载输出指示灯5;下空间的开口处覆盖一块条形板50;所述条形板50上设有若干个交流电压输出端子6、若干个交流电压输入端子7、一个电流表8和若干个交流输入端子及电流表接线端子9。

水平面板60;所述水平面板60边缘上设有呈一字排列设有按钮调光开关15、DALI信号调光开关16、AC100V开关17、AC220V开关18、AC260V开关19、空载控制开关20、负载控制开关21、轻载和满载转换开关22、1-10V信号和DALI信号转换开关23、电流负载转换开关24和1-10V调光器25;所述电流负载转换开关24的上方位置还设有电源负载输出接线端 子12、1-10V级DALI信号输出端子13和可控硅调光器14,并呈品字排列;所述水平面板60的侧面还设有电流输出接线端子26和轻载及满载输出接线端子27。

所述多功能恒流恒压电源测试工装还设有空载输出指示灯5。

所述电流输出接线端子26设有180mA、350mA、700mA三种端子接口。

所述电量测试仪1用于监测电源输入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

所述电子负载仪2用于监测电源输出电流、电压、功率的参数。

所述空载输出指示灯5在电源空载输出错误时会亮。

综合上述实施例的内容且一并结合所有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施例的效果,就整体而言,本实施例可一次性检测恒流恒压电源的各种参数,集多种检测工位或参数于一体,有效提高检测工序的生产效率,并且工装易于制造,结构简单,成本低廉,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因此,它是一种对于生产恒流恒压电源的厂家而言,是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均具优越性能的产品。

通过上述的结构和原理的描述,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采用本领域公知技术的改进和替代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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