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6093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监测井和采样系统,其中:

所述监测井为一不锈钢组合柱体,包括从下到上依次连接的收集柱、中间柱和防护柱;其中,收集柱下部为一圆锥体,上部为圆柱体,在圆柱体底部10-20cm段的管壁上有一组细长的渗水窄缝,地下水只能从底部窄缝渗入井内,且在圆柱体下端10cm范围内设置有一组细长的渗水砂芯滤膜;所述采样系统包括出水管、采样瓶和动力泵,其中,所述出水管为一双通导水管,其一端深入监测井内,另一端连接采样瓶,通过泵吸将监测井中的地下水导入采样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柱的圆柱体的上端设置有螺纹口,与所述中间柱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测井的中间柱由若干个0.5m柱长的不锈钢柱连接而成,每个不锈钢柱上、下两端带有螺纹,用于柱体连接,实现监测深度不同的浅层地下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相邻的不锈钢柱之间连接后采用生料带及防水胶密封防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柱为一带有螺纹口盖子的圆柱体,包括防护帽和柱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管深入监测井的圆锥体底部中间位置采样,采样由动力泵抽取。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测井的内径10cm,壁厚5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管为一聚四氟乙烯的双通导水管,所述采样瓶为一棕色玻璃容器,上设进水口,用于收集来自监测井的地下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层地下水污染物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收集柱与中间柱之间、中间柱与防护柱之间均采用生料带及防水胶密封防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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