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据采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90999阅读:46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采集装置领域,具体为一种数据采集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人类而言,食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为了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进行检测,需要对前处理完成的样品进行各项指标采集,因此需要相应的数据采集装置。现有数据采集装置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1,仪器体积大、结构复杂,导致生产成本高;2,功能单一、通用性差。

因此有必要设计一款改进性的数据采集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携带便利、体积小且可拆卸的数据采集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数据采集装置,包括集成有电路板的采集模块、上盖、用于放置测试样品的卡托、用于固定卡托位置的下盖和门锁开关装置;所述上盖和下盖通过螺丝固定连接,所述采集模块与所述上盖通过卡槽固定连接,所述门锁开关装置与所述下盖固定连接,所述卡托位于所述上盖和下盖之间,且所述卡托的一端设置有挂钩,所述挂钩与门锁开关装置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数据采集装置还设置有接口。

进一步地,所述卡托的另一端设置有固定样品的塑料弹簧片。

进一步地,所述采集模块的下端设置有光学传感器。

进一步地,所述数据采集装置的材料为塑料。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数据采集装置,其采集模块集成有电路板,且该采集模块可拆卸,更换具备不同传感器等功能的采集模块,可实现更多方面数据采集;同时其设计简单,体积小,携带方便,且成本低,可实现快速简易替换,实现所述数据采集装置对快速性及数据处理简易性的不同应用场合的要求,提高了数据采集装置的实用性、包容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爆炸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数据采集装置,包括集成有电路板的采集模块、上盖、用于放置测试样品的卡托、用于固定卡托位置的下盖和门锁开关装置;所述上盖和下盖通过螺丝固定连接,所述采集模块与所述上盖通过卡槽固定连接,所述门锁开关装置与所述下盖固定连接,所述卡托位于所述上盖和下盖之间,且所述卡托的一端设置有挂钩,所述挂钩与门锁开关装置连接。

参照图1和图2,一种数据采集装置,其为原始数据采集并可传输给处理器的功能装置;所述数据采集装置包括集成有电路板的采集模块1、用于确定采样模块位置的上盖2、用于放置测试样品的卡托4、用于固定卡托4位置的下盖3和用于卡托取出的带自锁功能的门锁开关装置5。所述采集模块1与所述上盖2相连,所述门锁开关装置5与所述下盖3相连,所述卡托4位于所述上盖2和所述下盖3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卡托的另一端设置有固定样品的塑料弹簧片。

进一步地,所述采集模块1的下端设置有光学传感器、摄像头。

进一步地,所述数据采集装置的材料为塑料。

所述上盖2和下盖3设置有卡槽,可通过螺丝固定连接;所述采集模块1内有集成电路板,可实现数据的采集、处理等,在数据采集装置上还设有接口(图中未示出),可实现与单片机连接,进行采集数据的传输。

所述数据采集装置的上盖2、下盖3和所述卡托4组合,形成闭合腔体,以便保证采集环境的密闭和恒定;所述卡托4用于样品的放置,同时所述卡托4和所述门锁开关装置5连接,可以实现固定测试样品位置以及测试完成后样品的取出,通过手工按动可实现卡托4的进出,十分方便;所述采集模块1设置有集成电路板,作为一实施例,包括用于激发测试样品的特殊曝光光源、用于接收样品发出荧光的光学传感器、用于数据处理和传输的单片机模块;其中,所述采集模块1兼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光学拍照及光学反射取样功能模块,作为一实施例,由曝光光源,光学传感器,镜头组,单片机模块组成,所述采集模块1的下端还设置有传感器镜头6;作为另一实施例,由曝光光源,光学反射数据采样模块,单片机模块组成;所述采集模块1位于所述上盖2之上,所述卡托4和所述门锁开关装置5位于所述上盖2和所述下盖3之间。所述数据采集装置还设置有接口(图中未示出),如USB接口等,用于与外部设备连接,以便进行数据的处理等。

所述采集模块1可根据不同的用途,选择使用含有不同的集成电路,可实现快速简易替换,实现所述数据采集装置对快速性及数据处理简易性的不同应用场合的要求,提高了数据采集装置的实用性、包容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数据采集装置,其采集模块集成有电路板,且该采集模块可拆卸,更换具备不同传感器等功能的采集模块,可实现更多方面数据采集;同时其设计简单,体积小,携带方便,且成本低,可实现快速简易替换,实现所述数据采集装置对快速性及数据处理简易性的不同应用场合的要求,提高了数据采集装置的实用性、包容性。

以上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做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形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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