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活体荧光信号的拍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24684阅读:332来源:国知局
一种活体荧光信号的拍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在生物可见光成像技术领域中的中枢神经系统活体荧光信号记录,具体涉及一种活体荧光信号的拍照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基因技术的兴起,光基因、逆转录病毒示踪、基因敲除和基因治疗等一系列新兴技术在神经科学的研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有这些技术的实现都要依靠向靶器官注射不同的载体病毒来实现,而这些病毒能否成功转染目的细胞常成为决定实验操作成败的关键。通常我们用荧光信号来检测病毒是否转染了目的细胞和组织,是否在实验动物体内正常工作以及观察感染组织的范围。在以往的荧光信号检测中通常通过牺牲动物来验证获得组织标本,之后在经过一系列的固定、脱水和切片,最后将制作好的组织切片载玻片置于荧光显微镜下逐一观察。这样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成本昂贵,尤其在神经研究领域,常要求研究人员在完成病毒转染操作后继续观察同一实验动物的行为学或其他测量指标,或者研究人员往往需要观察的是某一过程的连续变化情况。而传统检测方法无法在活体状态下观察动物脑中的病毒表达情况,常给这些实验造一定的困难。

在实际的科研过程当中,特别是在灵长类动物实验当中,宝贵的灵长类动物资源决定这是一项很难完成的工作。在以病毒为载体的转基因实验中,如何在活体中观察荧光信号,进而观察病毒在实验动物体内的表达情况和转入基因的表达情况,对于转基因过程的质量把控,提高后期实验的成功率都有极大的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以在活体连续观察荧光信号的装置,特别是一种活体荧光信号的拍照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活体荧光信号的拍照装置,包括激发光光源及成像系统两个部分。首先,该装置通过在激光发射器里加入特定波长的滤光片组,可以得到特定波长的激发光,通过光纤(或直接投射),将激发光投射到荧光蛋白标记的转基因组织标本上,利用安装特定波长滤光镜的普通相机,就可以直接拍摄在体和离体的荧光信号,从而采集荧光信息。该装置可以根据荧光蛋白的类型自由更换特定波长的滤光片,从而满足不同实验的需要;另外,该装置操作简便,成本低廉,使荧光信号的检测可以在任何一台相机上实现。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观察荧光信号无需牺牲实验动物。该装置的光源部分和荧光信号记录部分是两个分开的、并且分别可调的独立装置。利用该装置的便携性和灵活性,研究人员只需采用适当的方法首先将需要观察的组织暴露,就可以在任何场所进行荧光信号的记录,而无需牺牲动物制作组织切片。

2.广泛的应用范围。针对不同的荧光蛋白,研究人员只需在光源部分更换不同的滤镜以获得不同波长的激发光,在记录部分也更换特定波长的镜头滤镜,就可以实现对不同荧光蛋白荧光信号的记录。另外,通过选择不同直径的光纤,可以控制光源照射的范围,由此可以实现各种范围的荧光信号记录。

3.造价低于大部分现有的荧光信号记录装置。该装置主要包含一个激发光光源、滤镜、光纤,和一台普通相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活体荧光信号的拍照原理示意图;

图2是利用本实用新型拍摄的在体猴脑荧光信号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所述活体荧光信号的拍照装置,包括激发光光源及成像装置。激光发射器(可产生长范围连续波段的激光)所释放的激光经过滤光片后,得到特定波长的激发光。该激发光经过光纤传输投射至组织样品上,激发组织样品中荧光蛋白产生荧光。在照相装置(相机)前端安装上经过改造的UV镜头,其中包含特定波长的滤光镜片,该镜头中滤光镜片将样品中组织产生的目的荧光以外的可见光阻挡,保证只有目的荧光进入相机。相机经过一定时间曝光,便能拍摄组织样品中的荧光信号。

图中安置在激光发射器前端的滤光片,不同滤光片只可通过特定波长范围的激光。如使用蓝光滤光片可得到450-490nm的蓝光。装入相机前端的滤光镜片,用来滤除目的荧光以外的其它可见光。

如图2是本实用新型荧光信号拍照的效果图。在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中,激光器产生的激光通过滤光片后经由光纤传输,激光通过光纤后投射到组织样品上产生的光斑。该图中光纤投射的激发光为蓝光,用于激发绿色荧光蛋白,其激发的荧光微弱,肉眼难辨。根据荧光蛋白发光不同,可跟换激光器前端滤光片产生所需激光。组织样品中产生的绿色荧光通过滤光镜片进入相机,其它可见光被滤掉。相机通过延长曝光时间,可以观察到肉眼无法观测的极微弱的荧光信号。图2是利用该装置拍摄的在体猴脑荧光信号示意图,其中亮斑为绿色荧光。

本实用新型通过激光器、光纤、滤片组的组合,提供了一种可以简单在活体上观察荧光信号的途径,并且可以通过普通的相机记录荧光信号和相关的影像记录。对于转基因过程的质量把控,提高后期实验的成功率都有极大的意义。

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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