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织物中拆下股线的单纱线密度测定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473904阅读:1002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纺织品线密度测定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织物中拆下股线的单纱线密度测定方法。



背景技术:

在贸易中通常需要对织物中纱线的线密度进行规定,而织物中经纬纱线的线密度是织物规格和质量指标的重要体现,因此制定织物中拆下股线的单纱线密度检验方法,对维护贸易正常进行,减少贸易争端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高档纺织品的份额越来越多,对织物线密度的检验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目前国内织物线密度指标的检验方法是gb/t29256.5-2012《纺织品机织物结构分析方法第5部分:织物中拆下纱线线密度的测定》,该方法对股线类织物检验未做出明确说明,尤其是对组成股线的单纱线密度的测定。国际标准有iso7211.5-1984《织物中拆下纱线线密度的测定》,除此之外,国内外目前见诸报道的都是研究纱线织成织物后纱线密度的变化,没有报道织物拆下是股线而检测单纱线密度的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织物中拆下股线的单纱线密度测定方法,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一种织物中拆下股线的单纱线密度测定方法,该方法包括:

检查捻度机各部分是否正常,包括水平与否和夹头转速,调整好纱夹之间夹持距离为350mm,将经过调湿平衡的股线一端放入夹头中夹牢,另一端放入回转纱夹,选择与股线类型一致的伸直用张力缓慢施加预加张力,直至指针指向零位,夹牢;

根据股线捻向确定退捻方向,先以1000±200转/分的速度退捻,在股线捻度接近退完时捻度机暂停,用手旋转回转夹头,直至挑针检查单纱完全平行为止,将张力锤调至零位,用剪刀剪断一个单纱a并用夹子夹好,防止退捻;

调整纱夹距离至250mm,对另一根单纱b施加与股线类型一致的伸直用预加张力至单纱伸直,调整单纱在纱夹中的位置使单纱长度为250mm,用标记笔对单纱b长度250mm进行标记;

从左侧纱夹中取出标记过的单纱b,再将夹子夹好的单纱a放入左侧纱夹,去掉夹子,按与股线类型一致的伸直用张力预加张力并调整单纱在左侧纱夹中位置至单纱长度为250mm,用标记笔对单纱a进行标记后从捻度仪上取下,用剪刀在标记处剪断,分别称重,得到单纱a、b的重量;

按以上方法检测股线中的单纱a和b各50根,分别称重,得到100个质量数据;

将100个质量数据按质量大小不同分为两组,把较大数值的50个进行计算得出大数质量平均值,把较小数值50个进行计算得出小数质量平均值,然后计算出大数与小数质量平均值的偏差率:

其中,δ表示大数与小数质量平均值的偏差率,mb表示大数质量平均值,ms表示小数质量平均值,mavg表示100个质量数据的平均值;

大数质量与小数质量平均值偏差率δ若小于等于10%,认为组成股线的两根单纱线密度相同,按以下公式计算单纱线密度:

其中,ta表示单纱a的线密度,ma表示50根单纱a的总质量,la表示50根单纱a的平均伸直长度,na表示单纱a的根数,tb表示单纱b的线密度,mb表示50根单纱b的总质量,lb表示50根单纱b的平均伸直长度,nb表示单纱b的根数;则股线密度表示为ta×2或tb×2;

大数质量与小数质量平均值偏差率δ若大于10%,认为组成股线的两根单纱线密度不相同,股线密度表示为ta+tb。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通过大量试验,统计两根单纱质量较大值与较小值的质量偏差率,确定了当质量偏差率大于10%时,认定两根单纱的线密度不相同,股线密度表示为单纱的线密度之和;当质量偏差率小于等于10%时,认定两根单纱的线密度相同,股线密度表示为单纱线密度的2倍,最终确定了测试结果的计算和表示方法,填补了织物中拆下股线密度检验方法空白,并为织物中股线密度的检验提供技术支撑。若被普遍采用,不仅为检测机构提供了科学准确统一的检验方法,也为企业完善工艺。既为客户要求的产品提供了检验依据,又提高了质量检测准确度,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描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前,首先对现有技术中织物中拆下纱线线密度的测定方法进行说明:

试样制备:将样品调湿至少24h。从调湿过的样品中裁剪经向试样2块和纬向试样5块。每个试样的长度最好相同,约为250mm,宽度至少包括50根纱线;

分离纱线和测量长度:按照下表的规定,调整好伸直张力,从每一试样中拆下并测定10根纱线的伸直长度(精确至0.5mm)。然后从每个试样中拆下至少40根纱线,与同一试样中已测取长度的10根形成一组。共组成2组经纱和5组纬纱;

表1各类型纱线的线密度及伸直用张力

测试:拆下的4组纱线在规定的预调湿用标准大气中预调湿4h,然后暴露在试验用的标准大气中24h,或者每隔至少30min其质量的递变量不大于0.1%。将2组经纱一起称重,5组纬纱一起称重。

结果计算: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经纬纱线的线密度:

调湿纱线的线密度=(纱线的质量(g)×1000)/(平均伸直长度(m)×称重的纱线根数)

按上述程序测定的股线的线密度值,其结果表示最终线密度值。如果需要各单纱的线密度值(例如:单纱线密度不同的股线),先分离股线,将待测的一组分单纱留下,然后按上述方法测定其伸直长度和质量。

下面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织物中拆下股线的单纱线密度测定方法,该方法包括:

检查捻度机各部分是否正常,包括水平与否和夹头转速,调整好纱夹之间夹持距离为350mm,将经过调湿平衡的股线一端放入夹头中夹牢,另一端放入回转纱夹。按上表1要求选择与股线类型一致的伸直用张力缓慢施加预加张力,直至指针指向零位,夹牢。

根据股线捻向确定退捻方向,先以1000±200转/分的速度退捻,在股线捻度接近退完时捻度机暂停,用手旋转回转夹头,直至挑针检查单纱完全平行为止。将张力锤调至零位,用剪刀剪断一个单纱a并用夹子夹好,防止退捻。

调整纱夹距离至250mm,对另一根单纱b施加上表1要求的与股线类型一致的伸直用预加张力至单纱伸直,调整单纱在纱夹中的位置使单纱长度为250mm,用标记笔对单纱b长度250mm进行标记。

从左侧纱夹中取出标记过的单纱b,再将之前夹子夹好的单纱a放入左侧纱夹,去掉夹子,按上表1施加与股线类型一致的伸直用预加张力并调整单纱在左侧纱夹中位置至单纱长度为250mm,用标记笔对单纱a进行标记后从捻度仪上取下,用剪刀在标记处剪断,分别称重,得到单纱a、b的重量。

按以上方法检测股线中的单纱a和b各50根,分别称重,得到100个质量数据。

将100个质量数据按质量大小不同分为两组,较大数值的50个进行计算得出大数质量平均值,较小数值50个进行计算得出小数质量平均值,然后计算出大数与小数质量平均值的偏差率(%)。

其中,δ表示大数与小数质量平均值的偏差率,mb表示大数质量平均值,ms表示小数质量平均值,mavg表示100个质量数据的平均值。

大数质量与小数质量平均值偏差率δ若小于等于10%,可以认为组成股线的两根单纱线密度相同,按以下公式计算单纱线密度:

其中,ta表示单纱a的线密度,单位tex,ma表示50根单纱a的总质量,单位g,la表示50根单纱a的平均伸直长度,单位m,na表示单纱a的根数,此处为50;tb表示单纱b的线密度,单位tex,mb表示50根单纱b的总质量,单位g,lb表示50根单纱b的平均伸直长度,单位m,nb表示单纱b的根数,此处为50;则股线密度可以用单纱a或者单纱b的线密度×2来表示,即ta×2或tb×2。

大数质量与小数质量平均值偏差率δ若大于10%,认为组成股线的两根单纱线密度不相同,可以将单纱a的线密度和单纱b的线密度用“+”相连来表示股线密度,即ta+tb。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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