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效防震的简易压强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34444阅读:983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效防震的简易压强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压强计,具体是一种高效防震的简易压强计。



背景技术:

压强计是一种检测压强的装置,压强计主要是由U形管构成,管内液面产生高度差,压强越大,两液面高度差越大,因此由两管内液面的高度差可知被测压强的大小,从刻度尺上读出被测压强的值。

现有的压强计由于结构简单,在使用过程中防震性能较差,当压强计受到撞击以后,压强计内的U形管容易破裂,导致压强计无法使用,且现有的压强计在使用过程中缓冲性能差,压强过大操作不当以后水银容易飞出,给人们的工作和学习造成一定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效防震的简易压强计,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效防震的简易压强计,包括外壳体和U形管;所述外壳体内固定连接有固定板,固定板底部固定连接有U形管,U形管内注有水银液体,所述外壳体顶部固定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与固定板之间为空腔,导气管与空腔连通,固定板下表面位于U形管中间固定连接有刻度板,刻度板上均匀分布有刻度线,所述外壳体内底部滑动连接有底座,底座上开设有凹槽,且底座通过伸缩装置与外壳体底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板侧边与外壳体内壁固定连接,且外壳体上设置有通槽,通槽为漏斗形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U形管顶部与固定板固定连接,且U形管顶部与通槽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顶板上固定连接有导气管,且导气管设置有两根,分别为进气导管和出气导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导气管内底部设置有单向阀,进气管内单向阀向下开启,出气管内单向阀向上开启。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空腔内设置有隔板,隔板将空腔分隔成两个腔室。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壳体采用透明材质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伸缩装置主要是由伸缩杆和弹簧构成,弹簧套设在伸缩杆外侧,且伸缩杆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底座和外壳体内底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压强计在使用过程中防震性能较好,避免了U形管受到碰撞损坏的情况发生,且该压强计空腔具有缓冲功能,避免了压强过大导致水银吹出的情况发生,大大增强了压强计的使用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高效防震的简易压强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高效防震的简易压强计中固定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壳体;2-U形管;3-刻度板;4-固定板;5-通槽;6-空腔;7-导气管;8-单向阀;9-分隔板;10-底座;11-伸缩装置;12-顶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高效防震的简易压强计,包括外壳体1和U形管2;所述外壳体1采用透明材质制成,外壳体1内固定连接有固定板4,固定板4侧边与外壳体1内壁固定连接,且外壳体4上设置有通槽,通槽为漏斗形状,所述固定板4底部固定连接有U形管2,U形管2内注有水银液体,且U形管2顶部与固定板4固定连接,且U形管2顶部与通槽连通;所述外壳体1顶部固定连接有顶板12,顶板12上固定连接有导气管7,且导气管7设置有两根,分别为进气导管和出气导管,所述顶板7与固定板4之间为空腔6,导气管7与空腔6连通,空腔6内设置有隔板9,隔板9将空腔6分隔成两个腔室,所述导气管7内底部设置有单向阀8,进气管内单向阀8向下开启,出气管内单向阀8向上开启。

所述固定板4下表面位于U形管2中间固定连接有刻度板3,刻度板3上均匀分布有刻度线,便于读数。

所述外壳体1内底部滑动连接有底座10,底座10上开设有凹槽,且底座10通过伸缩装置11与外壳体1底部连接;所述伸缩装置11主要是由伸缩杆和弹簧构成,弹簧套设在伸缩杆外侧,且伸缩杆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底座10和外壳体1内底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压强计时,气体通过进气管进入U形管2内,U形管2两端形成压力差,使得U形管2内的液面形成高度差,通过读取刻度,知晓压强大小,空腔6的设置有效避免了外部压强过大时将水银液体吹入压强计外侧,提高了压强计的使用安全性,且当U形管2受到压力时,底座10通过伸缩装置11配合使用减小了U形管2的压力,避免了U形管2的损坏,且伸缩装置11与底座10配合使用使得底座10包裹在U形管2的底部,使得U形管2的稳定性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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