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54949阅读:3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玻璃基板应力检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玻璃基板应力检测主要通过离线检测,离线检测是人工取样后通过离线应力仪设备进行检测,然后将这些数据反馈到成型工序进行应力等工艺调整及品质管控。现有的离线玻璃基板应力检测及检测工艺具有一定局限性和滞后性,对成型工艺调整的及时性、准确性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在正常生产时由于人为取样操作会对玻璃基板造成污染,增加了玻璃基板的不合格率。再者,采用现有的人工离线检测由于人为操作,很容易出现漏检,增加了不良漏检几率,当出现品质超标时还要进行大量产品追溯,既浪费了物力人力,也不利于品质管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生产过程中对玻璃基板应力检测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采用本实用新型系统可以实现对玻璃基板应力的连续测量,可实现玻璃基板整板应力的扫描测量,同时也可以固定位置连续扫描,实现对关键位置应力的重点检测。

本实用新型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对玻璃基板进行传送的传送机构,对玻璃基板进行导向的上部夹持导向机构以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分布在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两侧的应力检测仪,对应力检测仪进行导向和驱动的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为两组,分别对两侧的应力检测仪进行导向和驱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的一个具体实施例,所述应力检测仪为双折射应力检测仪,其分为两部分,分别安装有信号发射探头和信号采集探头,以相互对称的形式分布在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的两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的一个具体实施例,所述一组驱动机构由两个竖直放置且相互平行的引动器Ⅰ以及与其垂直连接的引动器Ⅱ组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的一个具体实施例,所述应力检测仪安装于引动器Ⅱ上,通过引动器Ⅰ及引动器Ⅱ能实现应力检测仪在各个方向上的移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的一个具体实施例,所述传送机构上设置有对玻璃基板进行安装固定的夹持部件。

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的一个具体实施例,所述上部夹持导向机构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为分布在玻璃基板两侧的两排滚轮,通过滚轮实现对玻璃基板的夹持及导向传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采用本实用新型系统可以实现对玻璃基板应力的连续测量,可实现玻璃基板整板应力的扫描测量,同时也可以固定位置连续扫描,实现对关键位置应力的重点检测。本实用新型玻璃基板应力测量系统对玻璃基板应力进行检测,能够提高玻璃基板应力检测的时效性和连续性,降低了不良的漏检率,提高产品品质管控能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的侧视图;

附图标记:1-传送机构,2-上部夹持导向机构2,3-下部夹持导向机构,4-应力检测仪,5-驱动机构,51-引动器Ⅰ,52-引动器Ⅱ,6-夹持部件,7-玻璃基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下面结合具体结构及原理对本实用新型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进行解释说明。

一种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如图1、图2所示。所述系统包括对玻璃基板7进行传送的传送机构1,对玻璃基板7进行导向的上部夹持导向机构2以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3,分布在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两侧的应力检测仪4,对应力检测仪4进行导向和驱动的驱动机构5,所述驱动机构5为两组,分别对两侧的应力检测仪4进行导向和驱动。

本实用新型测量系统中,传送机构1用来实现玻璃基板7的传送,将玻璃基板7从上一生产站点传送到本实用新型应力测量系统。传送机构1可以为传送带或其它形式的传送装置,只要是能实现本实用新型对玻璃基板7的传送目的即可。

进一步,所述传送机构1上设置有对玻璃基板7进行安装固定的夹持部件6。更进一步,所述夹持部件6可以为夹子、夹板、固定件等等,只要是能实现玻璃基板7在传送机构1上的固定目的即可。在具体传送过程中,将玻璃基板7固定安装在夹持部件6上,利用传送机构1将玻璃基板7传送到本实用新型应力测量系统。

上部夹持导向机构2以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3用来对玻璃基板7进行导向和定位,从而方便后续对玻璃基板7应力检测的定位。进一步,所述上部夹持导向机构2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3为分布在玻璃基板7两侧的两排滚轮,通过滚轮实现对玻璃基板7的夹持及导向传送。通过气缸推动实现对玻璃的夹持并传送。更进一步,分布在玻璃基板7两侧的滚轮通过气缸推动实现对玻璃的夹持并传送。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系统中的上部夹持导向机构2以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3为常用的夹持导向机构,其具体结构和安装形式均采用本领域的常规形式,只要能实现对玻璃基板7的夹持定位及导向传送的目的即可,在此不做具体说明或限定。

应力检测仪4用来对玻璃基板7进行检测,其以相互对称的形式分布在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两侧;驱动机构5用来对两侧的应力检测仪4进行导向和驱动,即带动着应力检测仪4移动,从而实现对玻璃基板7上任何位置应力的检测;为了与应力检测仪4相配合,所述驱动机构5为两组,分别对两侧的应力检测仪4进行导向和驱动。本实用新型驱动结构只要能实现对应力检测仪4的导向和驱动,使其移动的目的即可,其具体结构及形式不受限制。

进一步,本实用新型应力检测仪4为双折射应力检测仪4,其分为两部分,分别安装有信号发射探头和信号采集探头,以相互对称的形式分布在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两侧,通过两边应力检测仪4上的发射及采集探头从而实现对玻璃基板7应力的测量。当然,为了实现应力检测仪4对玻璃基板7应力的检测,本实用新型应力检测仪4还包括对其进行控制的主机和为其工作提供电源的电源控制柜等,主机、电源控制柜以及应力检测仪4的具体连接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常规和容易实现的,只要是能实现本实用新型应力检测仪4正常工作对玻璃基板7应力测量的目的即可。

进一步,所述一组驱动机构5由两个竖直放置且相互平行的引动器Ⅰ51以及与其垂直连接的引动器Ⅱ52组成。另一组驱动机构5也由两个竖直放置且相互平行的引动器Ⅰ51以及与其垂直连接的引动器Ⅱ52组成。更进一步,所述应力检测仪4安装于引动器Ⅱ52上,通过引动器Ⅰ51及引动器Ⅱ52能实现应力检测仪4在各个方向上的移动。

驱动机构5的目的是对应力检测仪4进行导向和驱动,将其设计成两个竖直放置且相互平行的引动器Ⅰ51以及与其垂直连接的引动器Ⅱ52,并将应力检测仪4安装于引动器Ⅰ51上,通过引动器Ⅱ52在两侧引动器Ⅰ51的上下移动带动应力检测仪4的上下移动,通过应力检测仪4在引动器Ⅱ52上的移动实现其左右移动,从而实现对整个玻璃基板7或关键点位置应力的测量。当然,为了实现引动器的正常工作,引动器还连接有电机、控制柜等对其进行驱动的部件,其具体连接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也是常规和容易实现的,只要是能实现引动器正常工作,带动应力测检测仪对玻璃基板7应力测量的目的即可。

下面结合具体示例对本实用新型玻璃基板7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进行玻璃基板7应力测量的具体工作过程进行说明:

示例1

本实用新型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工作过程如下:

玻璃基板7通过传送机构1从上一站点运送到上部夹持导向机构2以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3中间,通过其对玻璃基板7进行导向和定位。此时传送机构1停止运动,两侧的引动器Ⅰ51上下移动,带动着引动器Ⅱ52上下移动从而带动应力检测仪4上下移动,同时,应力检测仪4在引动器Ⅱ52的带动下左右移动,即应力检测仪4在驱动机构5的作用下实现在整个平面内的上下左右移动,从而实现在整个玻璃基板7上应力的在线连续测量。

当然,也可以根据具体测量需求,利用引动器Ⅰ51和引动器Ⅱ52对应力测量仪的具体位置进行调整,从而对需要测量的玻璃基板7上的固定位置连续扫描,实现对关键位置应力的重点测量。

示例2

本实用新型玻璃基板应力在线连续测量系统工作过程如下:

传送机构1将玻璃基板7通过上一站点送到上部夹持导向机构2以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3中间,通过其对玻璃基板7进行导向和定位。传送机构1继续运动,带动着玻璃基板7通过上部夹持导向机构2以及下部夹持导向机构3,在此过程中,两侧的应力检测仪4及驱动机构5固定不动,通过运动的玻璃基板7实现对玻璃基板7上应力的直线测量。然后根据使用需求,通过引动器Ⅰ51调整应力检测仪4的高度,并让下一块玻璃基板7通过,实现下一块玻璃基板7上应力的直线测量,当应力检测仪4对多个玻璃基板7测量检测应力的直线可以拼凑为一个整板时,再将应力检测仪4的位置调回到第一块玻璃基板7通过时的位置,开始下一个周期玻璃基板7应力的测量。

本示例中,对玻璃基板7应力的测量为概率性测量,相比于示例1中整板测量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在具体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可以根据使用需求进行具体设定。

采用本实用新型系统可以实现对玻璃基板应力的连续测量,可实现玻璃基板整板应力的扫描测量,同时也可以固定位置连续扫描,实现对关键位置应力的重点检测。本实用新型玻璃基板应力测量系统对玻璃基板应力进行检测,能够提高玻璃基板应力检测的时效性和连续性,降低了不良的漏检率,提高产品品质管控能力。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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