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供真空打检机使用的打检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77722发布日期:2018-08-14 18:37阅读:49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打检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供打检机使用的打检头。



背景技术:

我国是柑橘等果品罐头产品的生产与出口大国。在罐头封罐杀菌后,大部分工厂的罐头真空度检测都采用人工敲击,听声音来判断罐头真空度是否合格,这需要有经验的工人,且工作强度较大,误检和漏检率较高;现有的自动化检测设备通常采用光学检测或电动小锤敲击罐盖,光学检测由于罐盖表面精度问题,误差较大;电动小锤敲击罐盖声音有些黯哑,测试误差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供打检机使用的打检头。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供打检机使用的打检头,包括壳体,所述壳体顶部密封底部设有开口,所述壳体内部顶壁固接有第一电磁铁,所述第一电磁铁底部设有第一弹簧,所述第一弹簧底部连接有第二电磁铁,所述第二电磁铁周向设有若干个第二滑块,所述第二滑块置于壳体内壁开设的第一滑道内,所述第二电磁铁底部通过若干根第一柔性绳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周向设有若干个第一滑块,所述第一滑块置于壳体内壁开设的第二滑道内,所述支撑板底部固接有第二弹簧,所述支撑板底部中间通过第二柔性绳连接有敲击球,所述敲击球置于第二弹簧底部,所述第二弹簧长度小于第二柔性绳长度。

本装置运行的时候,给第一电磁铁、第二电磁铁通同向电流,使第一电磁铁、第二电磁铁瞬间产生斥力,由于第一电磁铁固定,第二电磁铁滑动连接在壳体上,在斥力作用下,第二电磁铁向下运动,由于第二电磁铁瞬间向下运动,支撑板和第二电磁铁通过第一柔性绳连接,第二电磁铁瞬间敲打支撑板,使支撑板向下运动,支撑板通过第二柔性绳与敲击球连接,支撑板与敲击球之间的距离变短,而支撑板底部固接有第二弹簧,第二弹簧向下运动的瞬间,给敲击球一个弹力,使敲击球瞬间向下运动,完成敲击动作,断电后,在第一弹簧作用下完成各部位的复位,本装置采用柔性绳连接的敲击球进行敲击,属于无牵引的落体敲击,速度快,敲击效果好。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顶面设有橡胶垫片,减小第二电磁铁与支撑板敲击产生的噪音。

优选的,所述第二弹簧底部固接有锥形板,所述锥形板为漏斗状,且漏斗状的锥形板开口较大的一端朝下,第二柔性绳贯穿锥形板,在锥形板作用下,使第二弹簧更好的推动敲击球。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供打检机使用的打检头,有益效果在于:本装置采用柔性绳连接的敲击球进行敲击,属于无牵引的落体敲击,速度快,敲击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支撑板1、第一滑块2、第二滑块3、壳体4、第一电磁铁 5、第一弹簧6、第二电磁铁7、第一柔性绳8、橡胶垫片9、第二柔性绳10、第二弹簧11、锥形板12、敲击球1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供打检机使用的打检头,包括壳体4,壳体4顶部密封底部设有开口,壳体4内部顶壁固接有第一电磁铁5,第一电磁铁5底部设有第一弹簧6,第一弹簧6底部连接有第二电磁铁7,第二电磁铁7周向设有若干个第二滑块3,第二滑块3置于壳体4内壁开设的第一滑道内,第二电磁铁7底部通过若干根第一柔性绳8连接有支撑板1,支撑板1顶面设有橡胶垫片9,减小第二电磁铁7与支撑板1敲击产生的噪音,支撑板1周向设有若干个第一滑块2,第一滑块2置于壳体4内壁开设的第二滑道内,支撑板1底部固接有第二弹簧11,支撑板1底部中间通过第二柔性绳10连接有敲击球13,敲击球13置于第二弹簧11底部,第二弹簧11长度小于第二柔性绳 10长度,第二弹簧11底部固接有锥形板12,锥形板12为漏斗状,且漏斗状的锥形板12开口较大的一端朝下,第二柔性绳10贯穿锥形板12,在锥形板12作用下,使第二弹簧11更好的推动敲击球13。

本装置运行的时候,给第一电磁铁5、第二电磁铁7通同向电流,使第一电磁铁5、第二电磁铁7瞬间产生斥力,由于第一电磁铁5固定,第二电磁铁7滑动连接在壳体4上,在斥力作用下,第二电磁铁 7向下运动,由于第二电磁铁7瞬间向下运动,支撑板1和第二电磁铁7通过第一柔性绳8连接,第二电磁铁7瞬间敲打支撑板1,使支撑板1向下运动,支撑板1通过第二柔性绳10与敲击球13连接,支撑板1与敲击球13之间的距离变短,而支撑板1底部固接有第二弹簧11,第二弹簧11向下运动的瞬间,给敲击球13一个弹力,使敲击球13瞬间向下运动,完成敲击动作,断电后,在第一弹簧6作用下完成各部位的复位,本装置采用柔性绳连接的敲击球13进行敲击,属于无牵引的落体敲击,速度快,敲击效果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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