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检具用滑移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21423发布日期:2019-10-19 03:38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一种检具用滑移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具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检具用滑移机构。



背景技术:

检具是工业生产企业用于控制产品各种尺寸(例如孔径、空间尺寸等)的简捷工具,提高生产效率和控制质量,适用于大批量生产的产品,如汽车零部件,以替代专业测量工具,如光滑塞规、螺纹塞规、外径卡规等。

目前检具使用到的滑移机构存在以下缺陷,一方面,滑移机构的组成机构较复杂,对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操作起来比较繁琐;另一方面,滑移机构对滑块锁紧时的固定性较差,常在检测时发生偏移,降低了检具的测量精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结构复杂、操作繁琐、固定性差、测量精度低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检具用滑移机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检具用滑移机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顶部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滑块,滑块的一端焊接有把手,所述底座的顶部分别通过螺丝固定有第一盖板和第二盖板,所述第一盖板的顶部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的内部焊接固定有圆环套,所述圆环套的内部滑动设置有压紧销,所述第二盖板的顶部开设有第二通孔,第二通孔的内部放置有锥度销。

优选的,所述底座上开设有安装孔,安装孔的数量设置为四个。

优选的,所述圆环套的中心开设有第三通孔,所述压紧销与第三通孔的内部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锥度销的形状为“L”型,所述滑块的另一端设置有一体结构的限位块。

优选的,所述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均与所述凹槽的内部相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第一盖板、压紧销、圆环套等结构的设置,操作人员向上拉动压紧销,对滑块进行压紧或松开,可达到滑块前后滑动的目的,结构简单实用,对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低,操作起来方便快捷,适合推广使用。

2、本实用新型中通过第二盖板、锥度销等结构的设置,锥度销的底部设计成锥形,随着压入第二通孔的深度,会越来越将滑块进行锁紧,固定性较强,避免测量过程中发生偏移,使测量精度大大提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检具用滑移机构第一形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检具用滑移机构第二形态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安装孔、3滑块、41第一盖板、42第二盖板、5圆环套、6第一通孔、7把手、8压紧销、9第二通孔、10锥度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检具用滑移机构,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顶部开设有凹槽,凹槽的内部滑动连接有滑块3,滑块3的一端焊接有把手7,底座1的顶部分别通过螺丝固定有第一盖板41和第二盖板42,底座1上开设有安装孔2,安装孔2的数量设置为四个,第一盖板41的顶部开设有第一通孔6,通过第一盖板41、压紧销8、圆环套5等结构的设置,操作人员向上拉动压紧销8,对滑块3进行压紧或松开,可达到滑块3前后滑动的目的,结构简单实用,对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低,操作起来方便快捷,适合推广使用,第一通孔6的内部焊接固定有圆环套5,圆环套5的中心开设有第三通孔,压紧销8与第三通孔的内部滑动连接,圆环套5的内部滑动设置有压紧销8,第二盖板42的顶部开设有第二通孔9,通过第二盖板42、锥度销10等结构的设置,锥度销10的底部设计成锥形,随着压入第二通孔9的深度,会越来越将滑块3进行锁紧,固定性较强,避免测量过程中发生偏移,使测量精度大大提升,第二通孔9的内部放置有锥度销10,锥度销10的形状为“L”型,滑块3的另一端设置有一体结构的限位块,第一通孔6和第二通孔9均与凹槽的内部相通。

本实施例中,设备在使用时,底座1通孔安装孔2安装在检具上,装置具有两种形态,一种是通过压紧销8对滑块3进行压紧或松开,另一种是通过锥度销10进行压紧或松开,当人员拉动压紧销8是,压紧销8在圆环套5的内部滑动,压紧销8的一端压紧底部的滑块3时,滑块3的位置固定,当压紧销8向上拉动其一端不与滑块3的顶部接触时,可通过把手7对滑块3的位置进行滑动,对位置进行调节,限位块起到限制滑块3行程的作用,操作起来简单方便,对工作人员的技术要求低;

进一步的,使用锥度销10插入第二通孔9的内部,插入到底部时,锥度销10的顶部将滑块3压紧,保持滑块3的位置,而锥度销10拔出时,滑块3可在凹槽的内部滑动,通过“L”型形状的设计,便于人员拿取锥度销10,采用锥度销10进行压紧或松开时,锥度销10的一端设计为锥形,固定性较强,同时操作方便,人员可根据检具的需要来自主选择固定方式,只需要对顶部的盖板进行更换即可实现固定方式的切换。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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