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加速度气象站标准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20870发布日期:2020-02-14 16:16阅读:352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加速度气象站标准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速度加速度实时检测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携式加速度气象站标准器。



背景技术:

速度加速度实时检测指对行进中的汽车进行速度与加速度的实时测量而无需和车辆进行接触。对车速测量的主要目的是监控汽车是否超速行驶。而对加速度的测量是配合汽车尾气遥测系统,在不影响汽车行驶的情况下,测量汽车尾气污染物(如co、co2、so2等)的含量,再根据当时汽车行驶的速度及加速度情况,即车辆发动机的工作状况,判断尾气污染物是否超标。

传统速度加速度实时检测设备大多庞大而笨重,无法轻易移动或携带,造成了测速区域的局限性。而且测速雷达越来越精准敏感,但传统速度加速度实时检测设备常常无法同时兼顾实时温度、湿度、大气压、风速、风向等气象信息,当气象信息变化而没有及时调整参数时,容易造成检测数据的偏差,影响检测结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解决了现有速度加速度实时检测装置笨重、不方便携带而且无法根据实时气象做出调整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携式加速度气象站标准器,包括一体化便携壳体,所述一体化便携壳体一面布置检测区,另一面布置控制反馈区;所述检测区包括测速雷达和激光测距仪,所述测速雷达设置在所述激光测距仪上方;所述控制反馈区包括触控显示屏、按钮开关和通讯口;所述控制反馈区下方设置电池滑槽;所述控制反馈区上方设置提手;所述一体化便携壳体顶部还设置有气象站和天线;所述检测区、所述控制反馈区、所述气象站和所述天线通过导线连接,所述导线隐藏在所述一体化便携壳体内部。

优选的,所述便携式加速度气象站标准器由可更换式电池提供电源,所述可更换式电池通过滑动安装于所述电池滑槽。

优选的,所述电池滑槽的一侧设置握把,方便所述可更换式电池的取出和更换。

优选的,所述一体化便携壳体侧面还设置有散热孔和固定器。

实施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功效:

本实用新型将气象站、测速雷达、激光测距仪、电池和显示控制模块有机地整合要一体化设备上,并通过在一体化设备设置把手,使其便于携带,可以方便带到任何想要测试行驶车辆速度、加速度的区域进行实时检测,包括传统速度加速度实时检测设备不能安装的狭隘区域也能轻松地进行数据采集。通过气象站实时采集温度、湿度、大气压、风速、风向等气象信息,并反馈和显示出来,可以及时地修正雷达的参数,确保了速度加速度检定结果的准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传输连接图;

其中,1-一体化便携壳体,101-气象站,102-天线,103-提手,104-散热孔,105-固定器2-检测区,201-测速雷达,202-激光测距仪,203-激光出口,3-控制反馈区,301-触控显示屏,302-按钮开关,303-通讯口,4-电池滑槽,401-握把。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便携式加速度气象站标准器,包括一体化便携壳体1,一体化便携壳体1一面布置检测区2,另一面布置控制反馈区3;检测区2包括测速雷达201和激光测距仪202,测速雷达201设置在激光测距仪202上方;控制反馈区3包括触控显示屏301、按钮开关302和通讯口303;控制反馈区3下方设置电池滑槽4,电池滑槽4的一侧设置握把401;控制反馈区3上方设置提手103;一体化便携壳体1顶部还设置有气象站101和天线102;检测区2、控制反馈区3、气象站101和天线102通过导线连接,导线隐藏在一体化便携壳体1内部。一体化便携壳体1侧面还设置有散热孔104和固定器105。

使用时,通过握把401的辅助将电量用尽的旧电池取出,再将电量充沛的可更换式电池通过滑动安装于电池滑槽4,给整体设备供电。启动按钮开关302,在触控显示屏301上进行相关参数的设定与监管。通讯口303为开放的外接接口,在需要时,可以通过通讯口303外接其他设备,共同完成任务,为本设备的应用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激光测距仪202从激光出口203射出绿激光,可以快速地调节本设备与被测物体之间的距离和水平关系。气象站101实时采集温度、湿度、大气压、风速、风向等气象信息,反馈到触控显示屏301上,同时修正测速雷达201的相关参数,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检测到的数据,可以通过天线102实时发送到远端处理器进行处理。提手103可以让本设备便携地挪移和携带,散热孔104可以将本设备运行产生的热量散发出去,固定器105可以将本设备固定在其他支撑物上。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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