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信息的整合处理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158231阅读:1133来源:国知局
医疗信息的整合处理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一种信息处理方法,尤其涉及一种医疗信息的整合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持续改进合理用药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用药审查是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通过系统自动收集、分析用药相关信息,综合判断用药合理性并进行用药问题提醒。对于门诊处方,信息较少,审查的形式也较为明确;而住院患者一次住院过程中每天都有大量的信息产生,包括药物医嘱信息、检验信息、手术信息、生命体征信息等,住院医嘱的用药合理性审查具有用药品种多、用药影响因素多、诊疗周期长等特点,因此,住院医嘱的审查比门诊处方审查更复杂,目前,对于住院用药缺少有效地审查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医疗信息的整合处理方法,便于有效地进行住院医嘱的用药合理性审查。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医疗信息的整合处理方法,包括:

步骤1,接收医疗信息;

步骤2,解析所述医疗信息,获取生成时刻信息和医疗内容信息,所述医疗内容信息包括事件医疗信息和延续医疗信息;

步骤3,按照所述时刻信息,将所述医疗内容信息生成审查表单信息;

步骤4,将所述审查表单进行整合处理,生成整合审查表单信息;

步骤5,利用所述审查表单信息生成医疗展示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4具体包括:将所述审查表单中的诊断类型进行补充诊断或修正诊断的筛选处理,检验指标的有效性设置处理和医嘱类型的判断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5具体包括:

调用所述事件医疗信息的图标信息;

将所述延续性医疗信息按照时刻信息进行延续性处理;

利用所述时刻信息,将不同的事件信息医疗信息对应的图标信息按照所述时刻信息排列处理,将延续性处理后的延续医疗信息按照所述时刻信息进行延续性排列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方法还包括:步骤6,接收所述事件医疗信息、图标信息和延续性医疗信息的选择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方法还包括:步骤71,根据所述选择信息,将事件医疗信息进行曲线图表化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方法还包括:步骤72,根据所述选择信息,将事件医疗信息进行列表化处理。

进一步的,所述事件医疗信息具体包括:诊断信息、检验信息、影像信息、手术信息、生命体征信息、非药医嘱信息。

进一步的,所述延续医疗信息具体包括用药信息。

本发明提供的医疗信息的整合处理方法,通过将医疗信息进行采集、整合和展示处理,使医疗信息更具直观性,便于有效地进行用药合理性审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医疗信息的整合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某患者住院期间医嘱信息展示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某患者生命体征曲线展示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待审核审查表单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本发明收集患者一次诊疗过程中的相关医疗信息,进行结构化处理,形成系列审查表单,其作用包括:(1)药嘱信息、相关非药物医嘱、检验检查结果等信息的展示;(2)对医嘱进行自动审查;(3)药师对医嘱的人工审查。

本发明技术方案可以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例如医嘱重整展示系统)来实现。

图1为本发明医疗信息的整合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如图所示,本发明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01,接收医疗信息。

具体的,医嘱重整展示系统跟医院信息系统通过接口对接,将各个分散系统中的数据上传到数据处理中心,实现临床信息的有效交换和充分共享,确保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可靠性,所要传入的数据包括患者信息、诊断信息、药物医嘱信息、检验检查信息、手术信息、生命体征信息、非药医嘱信息等:在产生新的检验检查报告信息时,需将信息传入系统;在产生新的手术信息时,需将手术信息传入系统;在产生新的生命体征信息时,需将信息传入系统;在医生新开、停用、修改、删除药嘱时,需将药嘱修改信息传入系统;在产生新的非药医嘱及诊断信息时,需将信息传入系统。

步骤102,解析所述医疗信息,获取生成时刻信息和医疗内容信息,所述医疗内容信息包括事件医疗信息和延续医疗信息。

其中,生成时刻信息为医嘱生成的具体时间信息。

事件医疗信息具体包括:诊断信息、检验信息、影像信息、手术信息、生命体征信息、非药医嘱信息。延续医疗信息包括用药信息。

步骤103,按照所述时刻信息,将所述医疗内容信息生成审查表单信息。

从医院信息系统传入的是患者在医院全部诊疗过程的原始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检验检查报告、手术记录、医嘱信息、诊断信息、护理记录等诊疗数据。如果对这些数据不进行结构化的处理,药师往往无法直观看到并分析各种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靠大脑临时记忆各种关键数据,然后再做分析,既费时又费力,而且还会有很多遗漏。

本发明在采集到相关信息后,实时将获取的信息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并根据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生成审查表单,药师在查看数据时,各种患者相关数据的前后、因果关系一目了然,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用药合理性审查,提高医疗质量有重大意义。

步骤104,将所述审查表单进行整合处理,生成整合审查表单信息。

具体的,将审查表单中的诊断类型进行补充诊断或修正诊断的筛选处理,检验指标的有效性设置处理和医嘱类型的判断处理等。

在各个涉及到信息改变的时间点均可产生一份审查表单。如医生新开了医嘱,那么在新医嘱的开具时间,需与还在执行的长期医嘱以及有效的检验检查信息、诊断信息等整合成一份审查表单供药师审查。在生成表单过程中,需根据系统预设的规则进行数据的整合,如:诊断类型的筛选(补充诊断、修正诊断等)、检验指标的有效性设置(血常规相关指标、生化指标等)、医嘱类型的判断(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理医嘱等)等。

系统预设规则是系统后台设置的数据合并规则,对于诊断数据,在医嘱开始时间之前的诊断才可以合并,且当诊断类型为“修正诊断”时,只合并修正诊断,之前的诊断不做合并;对于检验指标,根据检验指标的有效性进行合并,即医嘱开具时间-采样时间在指标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指标才可做合并,指标的有效期在后头预设;对于医嘱类型,临时医嘱因为有效期短,在当前医嘱开具时间之前的临时医嘱不做合并。

举例说明:

如患者某月1号住院,做了血常规检查a,开具了长期医嘱药品A,临时医嘱B,3号又做了血常规检查b,新开了长期医嘱C,如表1所示:

表1

对传入的信息进行整合处理,3号时临时医嘱B已失效,血常规检查报告b已失效,入院诊断和长期医嘱A仍有效,因此,可得到两份表单如表2所示:

表2

步骤105,利用所述审查表单信息生成医疗展示信息。

具体的,调用事件医疗信息的图标信息;将延续性医疗信息按照时刻信息进行延续性处理;利用时刻信息,将不同的事件信息医疗信息对应的图标信息按照时刻信息排列处理,将延续性处理后的延续医疗信息按照时刻信息进行延续性排列处理。

通过信息的结构化整理,以时间和信息类型为展示界面上的两个坐标轴,将患者诊疗过程中的所有信息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在一个界面上有序的组织和展示,包括历史医嘱、检验检查报告、生命体征记录、手术信息等所有具有参考意义的数据。

选取垂直于时间轴方向为信息类型,按类别排列各种诊疗事件(事件医疗信息),如诊断记录、检查报告、检验报告、药物医嘱、生命体征、手术记录等。如果同一类诊疗事件在一个基本单位时间内有多次记录,就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垂直于时间轴排列;如果事件类型为连续性、周期性数据采集或诊疗活动(延续性医疗信息),则根据数据采集时间点沿时间轴方向延伸,并在明细中以图形化形式展示数据随时间的发展变化和趋势。某患者住院期间医嘱信息展示如图2所示。

步骤6,接收所述事件医疗信息、图标信息和延续性医疗信息的选择信息。

具体的,选择信息为对事件医疗信息、图标信息和延续性医疗信息进行选择展示的信息,可以通过切换时间显示所有事件医疗信息、图标信息和延续性医疗信息的情况、相互关系和变化趋势等。药师在进行医嘱审查时不仅可以审查本次医嘱的合理性,还可以观察患者的历史各类诊疗数据,从整体上把握其病情发展情况,直观地查阅在病情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对患者所进行的各种处置护理情况,诊疗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及其临床效果等。

本发明还包括:步骤71,根据选择信息,将事件医疗信息进行曲线图表化处理。

例如,当点击“生命体征”上的标记时,会展示生命体征曲线如图3所示。

步骤72,根据所述选择信息,将事件医疗信息进行列表化处理。

例如,当点击当前日期药物医嘱信息时,会显示待审核审查表单供药师审核。如图4所示。

本发明提供的医疗信息的整合处理方法,通过将医疗信息进行采集、整合和展示处理,使医疗信息更具直观性,便于有效地进行用药合理性审查。

专业人员应该还可以进一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计算机软件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现,为了清楚地说明硬件和软件的可互换性,在上述说明中已经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组成及步骤。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方法或算法的步骤可以用硬件、处理器执行的软件模块,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施。软件模块可以置于随机存储器(RAM)、内存、只读存储器(ROM)、电可编程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寄存器、硬盘、可移动磁盘、CD-ROM、或技术领域内所公知的任意其它形式的存储介质中。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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