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车辆分时租赁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汽车已成为大多数人在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自然而然地,租车也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需求。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车辆租用的系统,这些系统虽然解决了人们出行的一些问题,但是车辆分时租赁最终想要实现的功能,就在于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的租车和还车。但目前各大租车公司都是采用自己的专有网点来进行租车和还车,这样不仅增加了运营成本,而且对于达成随时随地租车和还车这样的功能还存在一段距离,几乎没有用户能够做到随时随地的使用到分时租赁的车辆,大部分分时租赁公司布局的网点都不是很密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提供一种成本较低、能使用户随时随地进行租车和还车的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方法及系统。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01、车辆租用方选择合适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并将租用请求发送给车辆出租方;S102、车辆出租方同意租用请求后,生成交易开始订单,并将该交易开始订单发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S103、车辆租用方接收开车门通行指令,以启动车辆租用行为;S104、车辆租用方发布即将在目的地进行还车的信息,并将该还车信息推送给各车辆保管员;S105、收到还车信息的车辆保管员给车辆租用方发送车辆保管请求;S106、车辆租用方接受拥有合适车位的车辆保管员的车辆保管请求,并给该车辆保管员发送选择确定信息;S107、车辆租用方将车辆交给车辆保管员后,生成交易结束订单,车辆租用方对该交易结束订单进行结算后,将结算信息推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
优选地,所述车辆租用方选择合适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并将租用请求发送给车辆出租方之前,还包括:车辆出租方在手机APP上注册待租车辆的信息;车辆租用方在手机APP上注册个人信息;车辆保管员在手机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和可使用的车位信息,基于可使用的车位信息生成车位记录,并将生成的车位记录提交给车辆出租方;车辆出租方对接收到的车位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申请者拥有车辆保管员的权限。
优选地,所述车辆租用方选择合适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并将租用请求发送给车辆出租方之前,还包括:车辆租用方在手机APP上获取空闲待租车辆信息。
优选地,所述车辆租用方将车辆交给车辆保管员后,生成交易结束订单,车辆租用方对该交易结束订单进行结算后,将结算信息推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之后,还包括:将结算金额按照预定的比例转到车辆保管员的账户。
优选地,所述车辆租用方接收开车门通行指令,以启动车辆租用行为之后,还包括:车辆租用方上车后,开始对车辆租用行为进行计时。
相应地,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包括:租用请求模块:用于车辆租用方选择合适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并将租用请求发送给车辆出租方;订单生成模块:用于车辆出租方同意租用请求后,生成交易开始订单,并将该交易开始订单发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租用启动模块:用于车辆租用方接收开车门通行指令,以启动车辆租用行为;信息发布模块:用于车辆租用方发布即将在目的地进行还车的信息,并将该还车信息推送给各车辆保管员;信息反馈模块:用于收到还车信息的车辆保管员给车辆租用方发送车辆保管请求;还车确定模块:用于车辆租用方接受拥有合适车位的车辆保管员的车辆保管请求,并给该车辆保管员发送选择确定信息;结算模块:用于车辆租用方将车辆交给车辆保管员后,生成交易结束订单,车辆租用方对该交易结束订单进行结算后,将结算信息推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
优选地,还包括:第一注册模块:用于车辆出租方在手机APP上注册待租车辆的信息;第二注册模块:用于车辆租用方在手机APP上注册个人信息;申请模块:用于车辆保管员在手机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和可使用的车位信息,基于可使用的车位信息生成车位记录,并将生成的车位记录提交给车辆出租方;审核模块:用于车辆出租方对接收到的车位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申请者拥有车辆保管员的权限。
优选地,还包括:获取模块:用于车辆租用方在手机APP上获取空闲待租车辆信息。
优选地,还包括:分配模块:用于将结算金额按照预定的比例转到车辆保管员的账户。
优选地,还包括:计时模块:用于车辆租用方上车后,开始对车辆租用行为进行计时。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车辆租用方在APP平台上获得周边待租车辆信息后,选择合适的车辆进行租用,还车时发布目的地停车还车信息,目的地的所有车辆保管员都可以抢单,还车者从中选择其一停车还车。本发明中,任何一个具有可使用车位的人员都能成为车辆保管员,通过对车辆保管员的充分利用,解决了随时随地租车还车的问题,而且,整个系统主要采用了给车辆保管员一定的报酬等措施来实现对车辆的管理和停放,不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新网点的租赁和建设及建充电桩,快速建立了密集的租车网络,让消费者感到真正的便利,节省了成本,保证了整个车辆租用系统的稳定运行。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五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六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七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1为租用请求模块,102为订单生成模块,103为租用启动模块,104为信息发布模块,105为信息反馈模块,106为还车确定模块,107为结算模块,108为第一注册模块,109为第二注册模块,110为申请模块,111为审核模块,112为获取模块,113为分配模块,114为计时模块,115为第一定位模块,116为第一定位模块,117为第一匹配模块,118为第二匹配模块,119为删除模块,120为站内信模块,121为发放模块,122为评价模块,123为奖励模块,124为存储模块,125为搜索模块,126为充值模块,127为提现模块,128为导航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01、车辆租用方选择合适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并将租用请求发送给车辆出租方。
S102、车辆出租方同意租用请求后,生成交易开始订单,并将该交易开始订单发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
S103、车辆租用方接收开车门通行指令,以启动车辆租用行为。
S104、车辆租用方发布即将在目的地进行还车的信息,并将该还车信息推送给各车辆保管员。
S105、收到还车信息的车辆保管员给车辆租用方发送车辆保管请求。
S106、车辆租用方接受拥有合适车位的车辆保管员的车辆保管请求,并给该车辆保管员发送选择确定信息。
S107、车辆租用方将车辆交给车辆保管员后,生成交易结束订单,车辆租用方对该交易结束订单进行结算后,将结算信息推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
本实施例中,步骤S101中,车辆租用方可选择离自己地理位置较近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收到还车信息的车辆保管员可使用的车位为目的地附近的车位;车辆租用方在结算时可使用微信支付方式、银联支付方式或者支付宝支付方式。
具体地,交易结束后,车辆租用方和车辆保管员相互之间可进行评价。
具体地,交易结束后,车辆出租方可给车辆租用方奖励一定数量的积分,所述积分可进行累加,并可在APP平台上兑换礼品。
具体地,所述车辆租用方选择合适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并将租用请求发送给车辆出租方之前,还包括:
车辆出租方在手机APP上注册待租车辆的信息。所述车辆出租方包括:租车公司和私家车车主;所述车辆包括: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和无人驾驶汽车;所述待租车辆的信息包括:车辆出租方信息、待租车辆的数量、车型、出租价格、计费方式、账户最低余额要求等。
车辆租用方在手机APP上注册个人信息。所述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车辆保管员在手机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和可使用的车位信息,基于可使用的车位信息生成车位记录,并将生成的车位记录提交给车辆出租方。所述车辆保管员为具有可使用车位的个人或个体;所述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所述可使用的车位信息包括:车位的地理位置、车位类型、使用理由等;所述车位类型包括:正规车位和非正规车位;所述正规车位包括:私家车位和公共车位。
车辆出租方对接收到的车位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申请者拥有车辆保管员的权限。
具体地,当车辆保管员在手机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和可使用的车位信息,基于可使用的车位信息生成车位记录,并将生成的车位记录提交给车辆出租方之前,或者当车辆出租方对接收到的车位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申请者拥有车辆保管员的权限之后,车辆出租方可通过站内信的方式告知车辆保管员享有的奖励政策和服务规则,如车辆保底保管费、还回车辆的卫生清洁、车辆的充电等。
具体地,当车辆出租方认为某一车辆保管员已不具备保管车辆的资格时,可在APP平台上删除车辆保管员的信息,使其丧失保管车辆的权限。
具体地,所述车辆租用方选择合适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并将租用请求发送给车辆出租方之前,还包括:
车辆租用方在手机APP上获取空闲待租车辆信息。
本实施例中,车辆租用方在成功预订空闲待租车辆后,车辆租用方,车辆保管员,车辆出租方可收到下列服务状态提醒或工单生成通知:
1、工单生成通知:车辆预定已经生成;工单情况:预定成功;申请日期:您已经成功预定租用某车牌号车辆,请尽快到某地点取车。
2、工单生成通知:超时取消预定;工单情况:取消预定;申请日期:您预定的某车牌号租车订单已过期。
3、服务状态提醒:结算通知;服务名称:已支付;服务进度:您已经支付某车牌号租车费。
更具体地,所述车辆租用方在手机APP上获取空闲待租车辆信息之前,还包括:
定位车辆租用方的地理位置。
更具体地,所述车辆租用方发布即将在目的地进行还车的信息,并将该还车信息推送给各车辆保管员之后,还包括:
定位车辆保管员的地理位置。
具体地,所述车辆租用方将车辆交给车辆保管员后,生成交易结束订单,车辆租用方对该交易结束订单进行结算后,将结算信息推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之后,还包括:
将结算金额按照预定的比例转到车辆保管员的账户。
具体地,车辆出租方可通过APP平台给车辆租用方发放代金券和优惠券,以供车辆租用方在结算时选择使用。
具体地,车辆租用方每次租车结束之后,APP平台均可保存车辆租用方的租车记录。所述租车记录包括:租用车辆的时间、租用单价、租用总价、个人账户支出明细、交易记录、充值明细、交易订单记录、租用车辆记录、车辆保管员的联系方式等。
具体地,如车辆租用方再次租用车辆前往同一目的地,对之前的车辆保管员的服务比较满意,还想再次合作的话,可直接搜索查找还车目的地的车辆保管员,以建立直接委托保管关系。
具体地,车辆租用方可随时给自己的个人账户充值,以确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车辆出租方规定的最低余额要求。
具体地,车辆租用方可从自己的个人账户中对没有被消费的充值金额进行提现。
具体地,在车辆行进的过程中,APP平台可为使用者提供导航功能。
具体地,所述车辆租用方接收开车门通行指令,以启动车辆租用行为之后,还包括:
车辆租用方上车后,开始对车辆租用行为进行计时。
具体地,当所述汽车为无人驾驶汽车时,所述车辆租用方接收开车门通行指令,以启动车辆租用行为之后,当无人驾驶汽车到达接客地点后,与车辆租用方接收到的开车门通行指令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为车辆租用方自动打开车门。当无人驾驶汽车到达目的地后,与车辆保管员的地理位置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无人驾驶汽车自动驶入车辆保管员的可使用车位。
相应地,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包括:
租用请求模块101:用于车辆租用方选择合适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并将租用请求发送给车辆出租方。
订单生成模块102:用于车辆出租方同意租用请求后,生成交易开始订单,并将该交易开始订单发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
租用启动模块103:用于车辆租用方接收开车门通行指令,以启动车辆租用行为。
信息发布模块104:用于车辆租用方发布即将在目的地进行还车的信息,并将该还车信息推送给各车辆保管员。
信息反馈模块105:用于收到还车信息的车辆保管员给车辆租用方发送车辆保管请求。
还车确定模块106:用于车辆租用方接受拥有合适车位的车辆保管员的车辆保管请求,并给该车辆保管员发送选择确定信息。
结算模块107:用于车辆租用方将车辆交给车辆保管员后,生成交易结束订单,车辆租用方对该交易结束订单进行结算后,将结算信息推送给车辆出租方和车辆保管员。
本实施例中,车辆租用方可选择离自己地理位置较近的待租车辆进行租用;收到还车信息的车辆保管员可使用的车位为目的地附近的车位;车辆租用方在结算时可使用微信支付方式、银联支付方式或者支付宝支付方式。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还包括:
第一注册模块108:用于车辆出租方在手机APP上注册待租车辆的信息。所述车辆出租方可包括:租车公司和私家车车主;所述车辆可包括: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和无人驾驶汽车;所述待租车辆的信息包括:车辆出租方信息、待租车辆的数量、车型、出租价格、计费方式、账户最低余额要求等。
第二注册模块109:用于车辆租用方在手机APP上注册个人信息。所述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申请模块110:用于车辆保管员在手机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和可使用的车位信息,基于可使用的车位信息生成车位记录,并将生成的车位记录提交给车辆出租方。所述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所述可使用的车位信息包括:车位的地理位置、车位类型、使用理由等;所述车位类型包括:正规车位和非正规车位;所述正规车位包括:私家车位和公共车位。
审核模块111:用于车辆出租方对接收到的车位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予申请者拥有车辆保管员的权限。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还包括:
获取模块112:用于车辆租用方在手机APP上获取空闲待租车辆信息。
本实施例中,车辆租用方在成功预订空闲待租车辆后,车辆租用方,车辆保管员,车辆出租方可收到下列服务状态提醒或工单生成通知:
1、工单生成通知:车辆预定已经生成;工单情况:预定成功;申请日期:您已经成功预定租用某车牌号车辆,请尽快到某地点取车。
2、工单生成通知:超时取消预定;工单情况:取消预定;申请日期:您预定的某车牌号租车订单已过期。
3、服务状态提醒:结算通知;服务名称:已支付;服务进度:您已经支付某车牌号租车费。
具体地,所述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还包括:
第一定位模块115:用于定位车辆租用方的地理位置。
第一定位模块116:用于定位车辆保管员的地理位置。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四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还包括:
分配模块113:用于将结算金额按照预定的比例转到车辆保管员的账户。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五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还包括:
计时模块114:用于车辆租用方上车后,开始对车辆租用行为进行计时。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六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7所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还包括:
第一匹配模块117,用于当无人驾驶汽车到达接客地点后,与车辆租用方接收到的开车门通行指令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为车辆租用方自动打开车门。
第二匹配模块118,用于当无人驾驶汽车到达目的地后,与车辆保管员的地理位置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无人驾驶汽车自动驶入车辆保管员的可使用车位。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七提供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8所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随借随还租车系统,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还包括:
删除模块119:用于在APP平台上删除车辆保管员的信息,使其丧失保管车辆的权限。
站内信模块120:用于告知车辆保管员享有的奖励政策和服务规则,如车辆保底保管费、还回车辆的卫生清洁、车辆的充电等。
发放模块121:用于APP平台给车辆租用方发放代金券和优惠券,以供车辆租用方在结算时选择使用。
评价模块122:用于交易结束后,车辆租用方和车辆保管员相互之间进行评价。
奖励模块123:用于交易结束后,给车辆租用方奖励一定数量的积分,所述积分可进行累加,并可在APP平台上兑换礼品。
存储模块124:用于保存车辆租用方的租车记录。所述租车记录包括:租用车辆的时间、租用单价、租用总价、个人账户支出明细、交易记录、充值明细、交易订单记录、租用车辆记录、车辆保管员的联系方式等。
搜索模块125:用于车辆租用方搜索查找还车目的地的车辆保管员。
充值模块126:用于车辆租用方给自己的个人账户充值,以确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车辆出租方规定的最低余额要求。
提现模块127:用于从车辆租用方的个人账户中对没有被消费的充值金额进行提现。
导航模块128:用于在车辆行进的过程中为使用者提供导航功能。
本发明中,车辆租用方在APP平台上获得周边待租车辆信息后,选择合适的车辆进行租用,还车时发布目的地停车还车信息,目的地的所有车辆保管员都可以抢单,还车者从中选择其一停车还车。本发明解决了人们出行租车遇到的难以随借随还的问题,填补了传统租车行业的空白,使得任何一个具有可使用车位的人员都能成为车辆保管员,通过对车辆保管员的充分利用,解决了随时随地租车还车的问题,而且,整个系统主要采用了给车辆保管员一定的报酬等措施来实现对车辆的管理和停放,不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新网点的租赁和建设及建充电桩,快速建立了密集的租车网络,不仅让消费者感到真正的便利,节省了车辆出租方的成本,保证了整个车辆租用系统的稳定运行,而且还充分利用了社会上的闲散车位资源,增加了车辆保管员的收入,为整个社会经济和公民生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