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71314阅读:173来源:国知局
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关于数据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关于公检法执行过程产生的数据的处理技术,具体的讲是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公检法行业均会涉及到对当事人的询问、审讯以及庭审等过程,这个过程中都会产生音频、视频以及笔录文本等资料信息。为了确保公检法审讯、审问以及庭审过程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对这些资料信息进行核查。现有技术中一般都是通过人力手工去核查,如此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

因此,如何研究和开发出一种新的方案,其能够对公检法执行过程的规范性进行自动核查是本领域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实现了对公检法执行过程的规范性进行自动核查。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分析结果获取装置,用于获取公检法执行过程的音频分析结果、视频分析结果以及文本分析结果;

着装核查装置,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着装进行核查;

考勤核查装置,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考勤进行核查;

行为核查装置,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以及音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核查。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系统还包括:

视频核查装置,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视频质量进行核查;

音频核查装置,用于根据所述音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音频质量进行核查;

笔录核查装置,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以及文本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笔录进行核查。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着装核查装置包括:

数量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出规范数量以及不规范数量;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规范数量是否大于所述不规范数量,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结果输出模块,否则执行法袍获取模块;

所述结果输出模块,用于输出着装规范的核查结果;

所述法袍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出法袍数量以及预先设定的法袍阈值;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法袍数量是否小于所述法袍阈值,当判断为否时,执行结果输出模块,否则执行法徽获取模块;

所述法徽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出法徽数量以及预先设定的法徽阈值,当所述法徽数量不小于所述法徽阈值时,执行结果输出模块。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考勤核查装置包括:

纪律集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进入记录集以及离开记录集,所述进入记录集中包括多条进入记录,所述离开记录集中包括多条离开记录;

阈值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进入时间阈值、第一时间阈值、第二时间阈值、目标位置信息、庭审结束时间以及离开时间阈值;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进入记录对应的进入时间是否大于所述进入时间阈值,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第二判断模块;

所述第二判断模块,用于继续判断所述目标位置信息是否显示所述进入时间之前所述目标位置信息对应的目标位置上没人,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第三判断模块;

所述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目标位置信息是否显示所述第一时间阈值内所述目标位置有人或持续所述第二时间阈值以上所述目标位置有人,当判断为是时,执行迟到输出模块;

所述迟到输出模块,用于输出迟到的核查结果。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考勤核查装置还包括:

时间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离开记录对应的离开时间;

人数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所述离开时间之前的目标位置的人数以及所述离开时间之后的目标位置的人数;

第四判断模块,用于当所述离开时间之前的目标位置的人数大于所述离开时间之后的目标位置的人数时,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判断在所述第二时间阈值内是否重新检测到所述离开记录中的目标人物,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离席输出模块,否则执行第五判断模块;

所述离席输出模块,用于输出非正常离席的核查结果;

所述第五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离开时间距离所述庭审结束时间是否大于所述离开时间阈值,当判断为是时,执行早退输出模块;

所述早退输出模块,用于输出早退的核查结果。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行为核查装置包括: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是否包括打人动作,当判断为是时,执行打人输出模块,否则执行第二判断模块;

所述打人输出模块,用于输出打人的核查结果;

所述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是否包括抽烟动作,当判断为是时,输出抽烟输出模块,否则执行第三判断模块;

抽烟输出模块,用于输出抽烟的核查结果;

所述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是否包括争吵动作,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第四判断模块;

所述第四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音频分析结果中是否包括高昂部分以及过激用语,当判断为是时,执行过激输出模块;

所述过激输出模块,用于输出过激行为的核查结果。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视频核查装置包括:

阈值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多个信号值、多个模糊值、多个过亮值、多个过暗值、多个偏色值、信号阈值、模糊阈值、过亮阈值、过暗阈值、偏色阈值以及个数阈值;

第一输出模块,用于确定多个信号值中小于所述信号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一个数,当所述第一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无信号的核查结果;

第二输出模块,用于确定多个模糊值中大于所述模糊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二个数,当所述第二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模糊的核查结果;

第三输出模块,用于确定多个过亮值中大于所述过亮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三个数,当所述第三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过亮的核查结果;

第四输出模块,用于确定多个过暗值中小于所述过暗阈值的个数,称为第四个数,当所述第四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过暗的核查结果;

第五输出模块,用于确定多个偏色值中大于所述偏色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五个数,当所述第五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偏色的核查结果。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音频核查装置包括:

阈值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音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多个声音值、多个噪声值、多个声音过爆值、声音阈值、噪声阈值、声音过爆阈值以及个数阈值;

第一输出模块,用于确定多个声音值中小于所述声音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一个数,当所述第一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输出无声的核查结果;

第二输出模块,用于确定多个噪声值中大于所述噪声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二个数,当所述第二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输出噪声的核查结果;

第三输出模块,用于确定多个声音过爆值中大于所述声音过爆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三个数,当所述第三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输出声音过爆的核查结果。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笔录核查装置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预先设定的多个庭审关键字;

第一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文本分析结果中的笔录数据是否包含所述庭审关键字,当判断为否时,执行第一输出模块;

所述第一输出模块,用于输出没有所述庭审关键字的核查结果。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笔录核查装置还包括: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预先设定的庭审排期中的审判成员信息;

第二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文本分析结果中的审判成员信息是否与所述庭审排期中的审判成员信息一致,当判断为否时,执行第二输出模块;

所述第二输出模块,用于输出不一致的审判成员信息。

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笔录核查装置还包括: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预先设定的庭审排期中填写的当事人信息;

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文本分析结果中的当事人信息是否与所述庭审排期中填写的当事人信息一致,当判断为否时,执行第三输出模块,否则执行第四获取模块;

所述第三输出模块,用于输出不一致的当事人信息;

所述第四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出人脸识别结果;

第四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人脸识别结果与所述文本分析结果中的当事人信息是否一致,当判断为否时,执行所述第三输出模块。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了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分别通过图像、音频、文本三个不同的角度,对检法执行过程的规范性进行核查,采用综合比对、算法分析等技术对核查结果的准确性提供保障,大大节省了手工去核查的人力成本。

为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的实施方式一的结构框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的实施方式二的结构框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着装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考勤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行为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视频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音频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笔录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领域技术技术人员知道,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可以实现为一种系统、装置、设备、方法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公开可以具体实现为以下形式,即:完全的硬件、完全的软件(包括固件、驻留软件、微代码等),或者硬件和软件结合的形式。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下面参考本发明的若干代表性实施方式,详细阐释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以下所使用的术语“模块”和“单元”,可以是实现预定功能的软件和/或硬件。尽管以下实施例所描述的模块较佳地以软件来实现,但是硬件,或者软件和硬件的组合的实现也是可能并被构想的。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的实施方式一的结构框图,请参阅图1,所述系统包括:

分析结果获取装置100,用于获取公检法执行过程的音频分析结果、视频分析结果以及文本分析结果。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该装置可通过图像挖掘、声音挖掘、文本挖掘技术来实现,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视频、音频、文本等资料进行同步的挖掘与分析。

着装核查装置200,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着装进行核查。图3为着装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其详细示出了着装核查的具体过程。

考勤核查装置300,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考勤进行核查。图4为考勤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其详细示出了考勤核查的具体过程。

行为核查装置400,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以及音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核查。图5为考行为核查的结构框图,其详细示出了行为核查的具体过程。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着装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请参阅图3,着装核查装置200包括:

数量获取模块201,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出规范数量以及不规范数量;

第一判断模块202,用于判断所述规范数量是否大于所述不规范数量,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结果输出模块203,否则执行法袍获取模块204;

所述结果输出模块203,用于输出着装规范的核查结果;

所述法袍获取模块204,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出法袍数量以及预先设定的法袍阈值;

第二判断模块205,用于判断所述法袍数量是否小于所述法袍阈值,当判断为否时,执行结果输出模块203,否则执行法徽获取模块206;

所述法徽获取模块206,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出法徽数量以及预先设定的法徽阈值,当所述法徽数量不小于所述法徽阈值时,执行结果输出模块203。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规范数量大于不规范数量占,则判断着装规范;如果不满足此条件,则判断是否有L个法袍(法袍阈值L诸如为3),当满足时则判断规范;如果再不满足此条件继续判断是否有P个法徽(法徽阈值P诸如为2),当满足时则判断为着装规范。如果上述所有判断完毕,都没有满足的条件则判断着装不规范。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规范数量中的规范是指穿着法袍,或穿着制服+法徽,也可以具体设定为其他格式。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考勤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请参阅图4,考勤核查装置300包括:

纪律集获取模块301,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进入记录集以及离开记录集,所述进入记录集中包括多条进入记录,所述离开记录集中包括多条离开记录;

阈值获取模块302,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进入时间阈值、第一时间阈值、第二时间阈值、目标位置信息、庭审结束时间以及离开时间阈值;

第一判断模块303,用于判断所述进入记录对应的进入时间是否大于所述进入时间阈值,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第二判断模块;

所述第二判断模块304,用于继续判断所述目标位置信息是否显示所述进入时间之前所述目标位置信息对应的目标位置上没人,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第三判断模块;

所述第三判断模块305,用于判断所述目标位置信息是否显示所述第一时间阈值内所述目标位置有人或持续所述第二时间阈值以上所述目标位置有人,当判断为是时,执行迟到输出模块;

所述迟到输出模块306,用于输出迟到的核查结果。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由于进入离开偏差较大,法官的动作有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就造成了进入离开的许多误报,有时并不一定是法官真正离开了被检测区域,可能只是身体的一部分离开了区域,这时就考虑了人数判断。分为进入记录集以及离开记录集。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针对进入集合进行分析,取出一条记录,判断进入时间是否大于迟到定义的时间(即进入时间阈值),如过大于所定义的迟到时间,则继续分析,判断审判席每个审判员的目标位置在进入时间之前,目标位置已经有人则跳过,没人则继续分析,如果进入后2分钟之内(第一时间阈值)检测到有人,或持续5分钟(第二时间阈值)以上有人,则判断是真正的有人进入,否则认为误报,这时判断为迟到。如果进入时间小于迟到定义的时间,则继续分析下一条记录,直到分析完所有集合中的记录。

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中,针对离开集合进行分析,所述考勤核查装置还包括:

时间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离开记录对应的离开时间;

人数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所述离开时间之前的目标位置的人数以及所述离开时间之后的目标位置的人数;

第四判断模块,用于当所述离开时间之前的目标位置的人数大于所述离开时间之后的目标位置的人数时,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判断在所述第二时间阈值内是否重新检测到所述离开记录中的目标人物,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离席输出模块,否则执行第五判断模块;

所述离席输出模块,用于输出非正常离席的核查结果;

所述第五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离开时间距离所述庭审结束时间是否大于所述离开时间阈值,当判断为是时,执行早退输出模块;

所述早退输出模块,用于输出早退的核查结果。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针对离开集合进行分析,取出一条记录,对审判席每个位置进行分析,通过离开之前的人数和离开之后的人数判断是否是真正的离开,如果离开之前的人数大于离开之后的人数,则说明有人离开,离开后,5分钟(第二时间阈值)内重新检测到目标则记录离席,标记为非正常离席,如果离开后目标位置一直没有人,并且离开时的时间距离庭审结束的时间大于规定时间(离开时间阈值),则标记为早退。继续分析集合中的下一条记录,直到所有记录分析完毕。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行为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请参阅图5,行为核查装置400包括:

第一判断模块401,用于判断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是否包括打人动作,当判断为是时,执行打人输出模块402,否则执行第二判断模块403;

所述打人输出模块402,用于输出打人的核查结果;

所述第二判断模块403,用于判断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是否包括抽烟动作,当判断为是时,输出抽烟输出模块,否则执行第三判断模块;

抽烟输出模块404,用于输出抽烟的核查结果;

所述第三判断模块405,用于判断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是否包括争吵动作,当判断为是时,执行第四判断模块;

所述第四判断模块406,用于判断所述音频分析结果中是否包括高昂部分以及过激用语,当判断为是时,执行过激输出模块;

所述过激输出模块407,用于输出过激行为的核查结果。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行为分析包括抽烟、打人、过激行为,行为分析是一个综合分析的过程。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的实施方式二的结构框图,请参阅图2,该系统还包括:

视频核查装置500,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视频质量进行核查。图6为视频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其详细示出了视频核查的具体过程。

音频核查装置600,用于根据所述音频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音频质量进行核查;图7为音频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其详细示出了音频核查的具体过程。

笔录核查装置700,用于根据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以及文本分析结果对公检法执行过程中的笔录进行核查。图8为笔录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其详细示出了笔录核查的具体过程。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视频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请参阅图6,该装置包括:

阈值获取模块501,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多个信号值、多个模糊值、多个过亮值、多个过暗值、多个偏色值、信号阈值、模糊阈值、过亮阈值、过暗阈值、偏色阈值以及个数阈值;

第一输出模块502,用于确定多个信号值中小于所述信号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一个数,当所述第一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无信号的核查结果;

第二输出模块503,用于确定多个模糊值中大于所述模糊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二个数,当所述第二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模糊的核查结果;

第三输出模块504,用于确定多个过亮值中大于所述过亮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三个数,当所述第三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过亮的核查结果;

第四输出模块505,用于确定多个过暗值中小于所述过暗阈值的个数,称为第四个数,当所述第四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过暗的核查结果;

第五输出模块506,用于确定多个偏色值中大于所述偏色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五个数,当所述第五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时,输出偏色的核查结果。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视频质量分析包括无信号、模糊、过亮、过暗、偏色的分析,由于视频都有偶然的误差,因此不能根据一个数值的判断结果确定,需要对一定时间内的结果统计分析。针对一定的时间内的多个视频数据得出视频分析结果,因此视频分析结果中包括了多个信号值、多个模糊值、多个过亮值、多个过暗值、多个偏色值。因此,信号阈值可为5,模糊阈值可为35,过亮阈值可为75,过暗阈值为15,偏色阈值为75,个数阈值可为5,也即,以信号值为例,依次判断每个信号值是否小于信号阈值(该实施例中为5),设小于信号阈值的信号值的个数为第一个数,当且仅当第一个数达到个数阈值即5个时,才输出无信号的核查结果。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音频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请参阅图7,该装置包括:

阈值获取模块601,用于从所述音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多个声音值、多个噪声值、多个声音过爆值、声音阈值、噪声阈值、声音过爆阈值以及个数阈值;

第一输出模块602,用于确定多个声音值中小于所述声音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一个数,当所述第一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输出无声的核查结果;

第二输出模块603,用于确定多个噪声值中大于所述噪声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二个数,当所述第二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输出噪声的核查结果;

第三输出模块604,用于确定多个声音过爆值中大于所述声音过爆阈值的个数,称为第三个数,当所述第三个数达到所述个数阈值,输出声音过爆的核查结果。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音频质量分析包括无声、噪声、声音过爆的分析,由于音频都有偶然的误差,因此不能根据一个数值的判断结果确定,需要对一定时间内的结果统计分析。针对一定的时间内的多个音频数据得出音频分析结果,因此音频分析结果中包括了多个声音值、多个噪声值、多个声音过爆值。因此,声音阈值可为30,噪声阈值可为60,声音过爆阈值可为70,也即,以声音值为例,依次判断每个声音值是否小于声音阈值(该实施例中为30),设小于声音阈值的声音值的个数为第一个数,当且仅当第一个数达到个数阈值即5个时,才输出无声的核查结果。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的系统中笔录核查装置的结构框图,请参阅图8,该装置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701,用于获取预先设定的多个庭审关键字;

第一判断模块702,用于判断所述文本分析结果中的笔录数据是否包含所述庭审关键字,当判断为否时,执行第一输出模块;

所述第一输出模块703,用于输出没有所述庭审关键字的核查结果。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根据预先配置的庭审关键词,分析庭审流程是否符合规范。此处的庭审关键字包括但不限于:法庭纪律、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节、法庭询问等。根据文本分析结果中的笔录数据,判断笔录数据对应的当前庭审是否包含必要的过程。如,判断笔录数据中是否包含法庭调查,当判断为否时,则输出没有法庭调查的核查结果。继续判断笔录数据中是否包含法庭辩论,当判断为否时,则输出没有法庭辩论的核查结果,直至判断为预设的所有庭审关键字。

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中,笔录核查装置还包括:

第二获取模块704,用于获取预先设定的庭审排期中的审判成员信息;

第二判断模块705,用于判断所述文本分析结果中的审判成员信息是否与所述庭审排期中的审判成员信息一致,当判断为否时,执行第二输出模块;

所述第二输出模块706,用于输出不一致的审判成员信息。

在该具体的实施方式中,主要用于审判组织成员的核实。判断文本分析结果中的审判成员信息是否与庭审排期中的审判成员信息一致,核查信息是否准确,如果不一致,则输出不一致的审判成员信息。

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方式中,笔录核查装置还包括:

第三获取模块,用于获取预先设定的庭审排期中填写的当事人信息;

第三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文本分析结果中的当事人信息是否与所述庭审排期中填写的当事人信息一致,当判断为否时,执行第三输出模块,否则执行第四获取模块;

所述第三输出模块,用于输出不一致的当事人信息;

所述第四获取模块,用于从所述视频分析结果中获取出人脸识别结果;

第四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人脸识别结果与所述文本分析结果中的当事人信息是否一致,当判断为否时,执行所述第三输出模块。

在该具体的实施方式中,主要用于当事人信息的核实。判断文本分析结果中的当事人信息是否与庭审排期中填写的当事人信息一致,核查信息是否准确,如果不一致,判断人脸识别结果与文本分析结果中的当事人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输出不一致的当事人信息,来判断笔录信息记录的准确性。

如上所述,即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公检法执行过程规范性的核查系统,是一种图像、声音与文本相互结合,多角度分析数据,检测范围更广泛,处理更智能的对公检法审问、审讯、审判过程的自动核查系统,旨在解决对庭审过程中一些不合法、不规范行为的自动核查,主要针对公检法审问、审讯、审判过程中产生的音视频与文档资料,通过的图像挖掘、声音挖掘、文本挖掘技术,对这些资料进行同步的挖掘与分析,采用综合分析策略,自动识别出在相关审讯、审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不合法、不合规的现象、动作、记录,实现对这类过程的自动核查,大大节省了考手工去核查的人力成本。

此外,尽管在上文详细描述中提及了系统的若干单元模块,但是这种划分仅仅并非强制性的。实际上,根据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上文描述的两个或更多单元的特征和功能可以在一个单元中具体化。同样,上文描述的一个单元的特征和功能也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由多个单元来具体化。

对于一个技术的改进可以很明显地区分是硬件上的改进(例如,对二极管、晶体管、开关等电路结构的改进)还是软件上的改进(对于方法流程的改进)。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当今的很多方法流程的改进已经可以视为硬件电路结构的直接改进。设计人员几乎都通过将改进的方法流程编程到硬件电路中来得到相应的硬件电路结构。因此,不能说一个方法流程的改进就不能用硬件实体模块来实现。例如,可编程逻辑器件(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PLD)(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就是这样一种集成电路,其逻辑功能由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由设计人员自行编程来把一个数字系统“集成”在一片PLD上,而不需要请芯片制造厂商来设计和制作专用的集成电路芯片2。而且,如今,取代手工地制作集成电路芯片,这种编程也多半改用“逻辑编译器(logic compiler)”软件来实现,它与程序开发撰写时所用的软件编译器相类似,而要编译之前的原始代码也得用特定的编程语言来撰写,此称之为硬件描述语言(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HDL),而HDL也并非仅有一种,而是有许多种,如ABEL(Advanced Boolean Expression Language)、AHDL(Alter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Confluence、CUPL(Cornell University Programming Language)、HDCal、JHDL(Jav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Lava、Lola、MyHDL、PALASM、RHDL(Ruby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等,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是VHDL(Very-High-Speed Integrated Circuit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与Verilog2。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清楚,只需要将方法流程用上述几种硬件描述语言稍作逻辑编程并编程到集成电路中,就可以很容易得到实现该逻辑方法流程的硬件电路。

控制器可以按任何适当的方式实现,例如,控制器可以采取例如微处理器或处理器以及存储可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例如软件或固件)的计算机可读介质、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的形式,控制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微控制器:ARC 625D、Atmel AT91SAM、Microchip PIC18F26K20以及Silicone Labs C8051F320,存储器控制器还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器的控制逻辑的一部分。

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知道,除了以纯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方式实现控制器以外,完全可以通过将方法步骤进行逻辑编程来使得控制器以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等的形式来实现相同功能。因此这种控制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硬件部件,而对其内包括的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也可以视为硬件部件内的结构。或者甚至,可以将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视为既可以是实现方法的软件模块又可以是硬件部件内的结构。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

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申请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申请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本申请可用于众多通用或专用的计算机系统环境或配置中。例如:个人计算机、服务器计算机、手持设备或便携式设备、平板型设备、多处理器系统、基于微处理器的系统、置顶盒、可编程的消费电子设备、网络PC、小型计算机、大型计算机、包括以上任何系统或设备的分布式计算环境等等。

本申请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申请,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任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虽然通过实施例描绘了本申请,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知道,本申请有许多变形和变化而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希望所附的权利要求包括这些变形和变化而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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