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通话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926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指纹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通话系统包括指纹传感器、指纹识别模块、自适应模块、加解密模块和通话模块,所述指纹通话系统与用户SIM卡和用户指纹信息唯一绑定,其他SIM卡无法在所述指纹系统中使用,在拨打或接听电话时,所述指纹传感器采集用户指纹信息,并将采集到的指纹信息发送到所述指纹识别模块,并与预先存储在所述指纹识别模块中的用户指纹信息进行比对,若指纹不匹配,则重新检测用户指纹,若指纹匹配,则所述自适应模块检测通话号码是否为加密通话号码,若是加密通话号码,则通过所述通话模块通话时需要所述加解密模块对语音信息进行加解密,否则直接进入通话模块进行明文通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指纹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识别模块包含事先录入且无法修改的用户指纹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指纹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传感器采用电容式触摸指纹传感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指纹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加解密模块采用基于SD接口的国产数字加密芯片,为语音加解密通话提供国密算法支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指纹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适应模块包括通信录检测模块、数据发送模块、数据接收模块、加密通话号码检测模块和位于互联网中的云端服务器,所述通信录检测模块检测到手机通信录列表更新时,通过所述数据发送模块将新增的电话号码发送到所述云端服务器,由所述云端服务器分析新增的电话号码是否为加密通话号码并通过所述数据接收模块将分析结果发送到所述加密通话号码检测模块。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指纹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若通话对象的电话号码不在通信录列表且无历史通话记录,则将该电话号码增加到通信录列表,此时所述通信录检测模块将检测到手机通信录列表更新。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指纹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加密通话时手机端将通过显示器提示用户此次通话为加密通话,拨号方所述指纹通话系统通过能否解密由接听方发送的语音信息确定接听方是否为加密通话对象本人,接听方所述指纹通话系统通过能否解密拨号方发送的语音信息确定拨号方是否为加密通话对象本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指纹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拨号方所述指纹通话系统给加密对象拨打电话时,指纹识别通过后,拨号方所述指纹通话系统中的所述自适应模块判断通话对象的电话号码为加密号码,通过所述加解密模块对语音信号进行加解密通话,而接听方只有通过本人指纹认证才能通过所述指纹通话系统进行加解密语音数据,若拨号方的所述指纹通话系统能够解密出接听方发送的语音信号,则接听方为用户本人。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指纹通话系统,其特征在于:接听方所述指纹通话系统接收到加密对象拨打的电话时,指纹识别通过后,接听方所述指纹通话系统中的所述自适应模块判断通话对象的电话号码为加密号码,通过所述加解密模块对语音信号进行加解密通话,而拨号方只有通过本人指纹认证才能通过所述指纹通话系统进行加解密语音数据,若接听方的所述指纹通话系统能够解密出由拨号方发送的语音信号,则拨号方为用户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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