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数字城管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61225阅读:526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数字城管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慧城乡的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数字城管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正在实施和运行的市政管理技术方案是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基于安防技术发展而成的,主管部门独立建设形成本单位的信息化体系。就全社会而言存在着以下问题:

1、城市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各自为阵、设备不共用、重复投资,智慧城市建设投资巨大、重复建设问题严重。2、城市管理部门与政府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信息互不相连、数据互不共享而造成信息孤岛的问题。3、城市管理部门因服务器容量的局限导致数据存活时间太短仅为1-3个月而造成数据烟囱的问题。4、现行智慧城市运行费用太高,主要是数据中心的电费、网络传输租金和运行中人力成本等。5、无法实现信息的效益最大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数字城管系统,采用云存储、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解决了重复建设、信息孤岛、数据烟囱、运行成本高以及信息利用效率低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数字城管系统,包括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区域存储中心、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数字城管应用终端和云服务器;所述的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信连接区域存储中心,所述的区域存储中心连接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所述的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连接数字城管应用终端,并通过无线通信连接云服务器;所述的数字城管应用终端包括城管执法管理器;

所述的城管执法管理器包括控制器、显示屏、执法数据传输模块、数据存储模块、网络模块、触屏模块和太阳能电池组件;所述的控制器的输出端分别与显示屏、数据存储模块、网络模块和触屏模块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的执法数据传输模块的输出端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输出端分别与控制器和显示屏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的触屏模块的输出端与显示屏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的数据存储模块的输出端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

所述的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城市管理部门内部产生的数据和与城市管理部门相关的部门产生的数据。

所述的城市管理部门内部产生的数据包括城市基础数据、遥感数据、建筑设计数据、城市交通数据等。

所述的与城市管理部门相关的其他部门产生的数据包括政府管理数据、交通部门数据、文教卫生数据和金融行业数据等。

所述的无线通信包括ZigBee、6LoWPAN、WIFI、Nb-iot、4G和5G通信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的有线通信包括PLC和光纤通信中的一种或两种。

所述的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包括温湿度传感器、雨量传感器、位置传感器、气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灰尘检测传感器、PM2.5传感器、负氧离子传感器和摄像头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的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安装的位置包括路灯、杆体、广告牌和建筑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数字城管系统,具有以下特点:1、统一采集,在城市合理布局PM2.5、PM10、温度、噪声、湿度、位置、位移、负氧离子、测速、重量、视频等各类传感器,统一采集数据;2、统一传输,以城市的路灯灯杆、城乡公共与民用建筑等为支撑,建立统一的传输层,以PLC、ZigBee、6LoWPAN、WIFI、Nb—iot、4G和5G以及光纤通信等传输手段,以有线和无线通信结合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连接各种传感器、区域存储中心、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和云服务器;3、统一存储,以市级或者县级建立区域存储中心为区域大数据应用服务,长期保留数据存放到云服务器中;4、统一数据处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数字城管系统结构图;

图2为城管执法管理器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大数据共建共享的数字城管系统,包括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区域存储中心、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数字城管应用终端和云服务器;所述的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通过有线或者无线通信连接区域存储中心,所述的区域存储中心连接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所述的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连接数字城管应用终端,并通过无线通信连接云服务器;所述的数字城管应用终端包括城管执法管理器;

如图2所示,所述的城管执法管理器包括控制器、显示屏、执法数据传输模块、数据存储模块、网络模块、触屏模块和太阳能电池组件;所述的控制器的输出端分别与显示屏、数据存储模块、网络模块和触屏模块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的执法数据传输模块的输出端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输出端分别与控制器和显示屏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的触屏模块的输出端与显示屏的输入端连接;所述的数据存储模块的输出端与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

所述的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城市管理部门内部产生的数据和与城市管理部门相关的部门产生的数据。

所述的城市管理部门内部产生的数据包括城市基础数据、遥感数据、建筑设计数据、城市交通数据。

所述的与城市管理部门相关的其他部门产生的数据包括政府管理数据、交通部门数据、文教卫生数据和金融行业数据等等。

所述的无线通信包括ZigBee、6LoWPAN、WIFI、Nb-iot、4G和5G通信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的有线通信包括PLC和光纤通信中的一种或两种。

所述的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包括温湿度传感器、雨量传感器、位置传感器、气压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灰尘检测传感器、PM2.5传感器、负氧离子传感器和摄像头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的数字城管数据采集设备安装的位置包括路灯、杆体、广告牌和建筑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的区域大数据处理中心包括县(市)级大数据处理中心以异构网络结构,将采集、传输的数据通过物联网通信网关传输到区域存储中心,再到县(市)级大数据处理中心,通过IP网与云服务器连接。县(市)级大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汇聚、数据清洗、标准化、管理、分配、存储和区域计算与协调本区域数据应用等。

在县(市)级区域将产生以下四大类城市管理数据:

1、县(市)级大数据处理中心把城市管理有关的传感器信息分配给县(市)级城市管理部门。

2、县(市)级管理部门内部产生的各种数据:(1)城市规划与管理数字化:城市基础数据——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及自然灾害等;遥感数据;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数据;城市监察与管理;路侧停车;房地产管理与市场数据等。

3、县(市)级其他部门与市政管理相关联的数据:(1)政府管理:各级政府、交通、海关税务、户籍管理与房地产;(2)文教卫生: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博物馆、科技馆、运动场、体育馆,名胜古迹;(3)金融业:银行、保险、交易所。

4、在云服务器存储的有关城乡市政管理的历史数据。

这四类数据为本区域的县(市)级数字城管大数据处理与应用中心服务,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智慧化。统一采集的数据经过标准化、清洗需永久性保留的数据,通过IP网传到云服务器作为永久使用的数据资源。

县(市)级大数据处理中心就辖区内采集汇聚到中心的数据,经过整理、标准化按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配城市管理部门,并对可以公开的数据对社会有序开放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本系统可以低成本地实现数字城管功能。市级或县级区域城市管理大数据处理与应用中心实现本区域数字城管的应用。

所述的云服务器存储有关城市管理的历史数据,为整个系统和应用的运行提供长期数据存储和及时运算。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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