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RFID通道自张紧开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9238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一种RFID通道自张紧开门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张紧开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RFID通道自张紧开门结构。



背景技术:

RFID(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技术,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通信技术,可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而无需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RFID技术的基本工作原理并不复杂:标签进入磁场后,接收解读器发出的射频信号,凭借感应电流所获得的能量发送出存储在芯片中的产品信息(PassiveTag,无源标签或被动标签),或者由标签主动发送某一频率的信号(ActiveTag,有源标签或主动标签),解读器读取信息并解码后,送至中央信息系统进行有关数据处理。而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RFID技术在生活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如:图书馆,门禁系统,食品安全溯源等。

现有RFID通道机开门结构多为对开式金属板或其他结构。现有的这些门结构复杂,成本高昂,负载重,动作慢,安全性低,维护困难,屏蔽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RFID通道自张紧开门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RFID通道自张紧开门结构,包括上轴,所述上轴两端安装有上同步带轮,且上同步带轮下方设置有下同步带轮,上同步带轮与下同步带轮之间通过同步带连接,所述下同步带轮之间通过下轴连接,所述上轴一端安装有电机,且上轴上安装有滚筒,上轴与滚筒连接处设置有轴承,所述滚筒上安装有屏蔽布帘,屏蔽布帘下端设置有横杆,所述上轴与滚筒之间安装有扭簧。

优选的,所述横杆两端均通过固定块安装在同步带上。

优选的,所述同步带由耐磨层、同步带主体、抗拉绳和齿牙组成,且同步带主体底端安装有齿牙,同步带主体内部设置有抗拉绳,同步带主体表面和齿牙表面均设置有耐磨层,齿牙转角处设置有弧形倒角。

优选的,所述屏蔽布帘表面设置有荧光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运用同步带带动门帘以及同步带轮与滚筒的旋转角度差使扭簧扭转产生的扭力,以及其他的结构共同作用,实现门的上下打开与关闭,通过在屏蔽布帘表面设置有荧光层,便于引起使用者注意,通过在同步带主体内部设置有抗拉绳,同步带主体表面和齿牙表面均设置有耐磨层,使同步带更耐用,使用寿命更长,且将齿牙转角处设置有弧形倒角,可减轻齿牙转动时产生的噪声,此门结构简单,成本低廉,负载轻,动作快,安全性高,维护方便,屏蔽性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屏蔽布帘打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屏蔽布帘打开时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屏蔽布帘关闭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同步带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轴;2-扭簧;3-滚筒;4-轴承;5-上同步带轮;6-屏蔽布帘;7-固定块;8-横杆;9-同步带;10-下同步带轮;11-下轴;12-电机;13-耐磨层;14-同步带主体;15-抗拉绳;16-齿牙。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RFID通道自张紧开门结构,包括上轴1,上轴1两端安装有上同步带轮5,且上同步带轮5下方设置有下同步带轮10,上同步带轮5与下同步带轮10之间通过同步带9连接,下同步带轮10之间通过下轴11连接,上轴1一端安装有电机12,且上轴1上安装有滚筒3,上轴1与滚筒3连接处设置有轴承4,滚筒3上安装有屏蔽布帘6,屏蔽布帘6下端设置有横杆8,上轴1与滚筒3之间安装有扭簧2,横杆8两端均通过固定块7安装在同步带9上,同步带9由耐磨层13、同步带主体14、抗拉绳15和齿牙16组成,且同步带主体14底端安装有齿牙16,同步带主体14内部设置有抗拉绳15,同步带主体14表面和齿牙16表面均设置有耐磨层13,使同步带更耐用,使用寿命更长,齿牙16转角处设置有弧形倒角,可减轻齿牙16转动时产生的噪声,屏蔽布帘6表面设置有荧光层,荧光层便于引起使用者注意。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开启电机,电机12带动同步带9转动,通过运用同步带9带动屏蔽布帘6以及同步带轮与滚筒3的旋转角度差使扭簧2扭转产生的扭力,以及其他的结构共同作用,实现屏蔽布帘6的上下打开与关闭,此门结构简单,成本低廉,负载轻,动作快,安全性高,维护方便,屏蔽性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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