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729983阅读:340来源:国知局
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和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长途物流和电子商务领域,具体的涉及到一种长途干线的车找货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我国的长途物流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在成本、周转速度方面、以及产业化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服务水平和效率方面均比较低。而造成长途物流成本高、周转速度缓慢以及产业化程度低的重要一方面的原因在于:1)在长途干线运输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渠道将车主与货主的信息资源相互连通,导致车主与货主互相不了解对方的信息,从而导致了空车等货或者货物找不到车的情况经常发生。2)由于车主与货主之间缺乏信任基础,从而导致了车主与货主双方的信任危机,简单点说,车主与货主之间不敢轻易建立合作关系。3)由于车主不了解货主的情况,从而不知道货主何时需要发货,且不能将自身的价格传递给货主,这就导致了优质车主容易被劣性竞争或者低价竞争失去有优势的长途物流服务机会。

基于以上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开发一种新的渠道,来整合货主与车主的信息,包括信用信息、价格信息、联系方式等等。而目前,有很多电子商务平台将很多信息资源做出了整合,使得人们的信息来源不再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同时也解决了信任危机,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同时还降低了运营成本。但是,目前并没有长途干线方面的关于车主与货主的信息资源的整合的渠道。

鉴于电子商务平台的机遇,和目前长途干线物流过程中存在的信息资源不畅通,以及货主与车主之间的互不信任的现状,本发明提出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和方法。采用本发明的系统和方法,可以使得货主与车主的信息公开化,价格透明化,提高车主找到货源的机会。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出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和方法。采用本发明的系统和方法,可以使得货主与车主的信息公开化,价格透明化,提高车主找到货源的机会,增加了车主运输的次数,同时提高了货主发货的速度。

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其包括:数据库、数据采集模块、认证模块、订单模块、推送模块和结算模块。所述的数据库用于保存车主、货主、长途干线的地图和报价等的所有的信息,所述的数据采集模块用于采集车主与货主的信息,所述的认证模块用于判断录入数据库的车主和货主的信息的真实性和信用度,所述的订单模块用于生成订单,所述的推送模块用于将订单信息推送给车主或货主,所述的结算模块用于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所述的数据库用于保存长途干线信息,所述的长途干线信息包括电子地图、国内主要的长途干线的物流装卸货的地点、长途干线的物流报价。其中,所述的电子地图为是利用计算机技术,以数字方式存储和查阅的地图。电子地图存储资讯的方法,采用向量式图像存储,地图比例可放大、缩小或者旋转而不影响其现实效果。该电子地图可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来存储和传送地图数据。本发明中的电子地图可以采用目前已经公开的技术,比如高德地图、百度地图、搜狗地图等等。所述的长途干线的物流装卸货的地点包括中国大部分的省、市、自治区,具体的包括23个省份、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其中23个省份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山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5个自治区分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所述的装卸货点在以上23个省份、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中每个单独的省、市或区中分别分布有1-60个固定点。以上所述的长途干线的物流装卸货的地点均预先导入到电子地图中。以上所述的长途干线的物流系统报价根据每两个卸货点之间的行车距离、货物重量和货物体积来确定。

如上所述的长途干线的信息会根据电子地图、国内主要的长途干线的物流装卸货的地点、长途干线的物流报价的不断变动而进行实时更新。通常情况下,电子地图的更新由载入的第三方的地图来决定,也就是说载入的第三方的电子地图产生更新了,则本系统中的地图就自动更新。而物流装卸货的地点可以根据实际变动来进行标准更新或者不更新,长途物流的报价则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周期性调价。

如上所述的长途干线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1”的数据库中。

所述的数据库用于保存数据采集模块采集到的车主的信息,车主分为个人和企业两种群体。当车主为个人用户时,保存在数据库的信息主要包含三类,分别为联系方式、个人基本信息及身份认证信息,其中,联系方式至少包括个人用户的手机号码,个人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认证信息至少包含身份证号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当车主为企业用户时,保存在数据库的信息主要包含四类,分别为联系方式、企业信息、资质认证和操作人信息,其中,联系方式为企业法人的联系电话,企业信息包含企业全称、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地址、开户名称、开户行、结算账号,资质认证信息包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营业执照照片,操作人信息包含操作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操作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如上所述的个人用户的车主的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2”的数据库中,如上所述的企业用户的车主的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3”的数据库中。

所述的数据库用于保存车辆信息,所述的车辆信息至少包含车牌号、车长、载重、可载体积、车辆类型、运营证、保险单、车头和车牌号码照片、驾驶证编号、行驶证编号、驾驶证照片、行驶证照片、运营证照片。

所述的数据库用于保存货主的信息,所述的货主的信息包含货运信息以及货主的基本信息。所述的货运信息包含出发地、目的地、货物的名称、货物的重量、收货人的姓名、收货人的电话、收货人的地址、寄件人的姓名、寄件人的电话、寄件人的地址、用车的时间和司机的报价信息。所述的货主的基本信息包含货主的联系方式、货主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认证信息,其中,货主的联系方式为货主的手机号码,货主的基本信息至少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认证信息至少包含身份证号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如上所述的车辆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4”的数据库中,如上所述的货主的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5”的数据库中。

所述的数据采集模块用来采集保存到编号为“2”、“3”、“4”、“5”的数据库的数据。

所述的认证模块,用于将保存在数据库中的车主与货主的信息进行认证,审核结束后,将最后的审核结果的信息推送给车主或货主的客户端,或者将审核结果的信息按照短信的方式发送到客户手机上。所述的认证模块采用的审核方法为人工审核或者智能审核。

所述的认证模块,在审核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审核车主或者货主的信息,即审核联系方式是否为手机号码,也就是判断联系方式是否为11位,若为11位则判定联系方式正确;接着审核个人基本信息,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是否为18位,若为18位则判定个人基本信息正确;接着审核企业信息的营业执照注册号是否为15位或者18位,同时需要审核法人身份证号码是否为18位,若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5位或18位,且法人身份证号码为18位,则判定企业信息合格。

所述的认证模块,在审核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二部分为审核车主或者货主的个人基本信息与身份认证信息是否匹配,车主的企业信息与资质认证信息是否匹配。具体的,需要审核个人的身份证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是否与身份证照片上的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吻合,若吻合,则判定为个人信息审核通过;若不吻合,则判断为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

所述的认证模块,在审核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三部分为审核车主或者货主的个人基本信息是否真实,以及企业车主的信息是否真实。在此过程中,需要整合数据接口,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安机关的数据、车管所的数据、以及保险公司的数据。

优选的,所述的认证模块,在审核的过程中,审核车主及货主是否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所述的保证金的数额具有下限要求,通常保证金≥1000元。过审核过程中保证金已经缴纳,则最终判定用户注册成功,可以享受本发明的同城配送的货物与车辆匹配的系统的资源共享服务。若审核过程中没有缴纳保证金,则最终判定用户注册不成功,注册不成功的货主可以输入自己的需求,但是无法生成订单。

所述的认证模块,人工审核与智能审核的周期各不相同,所述的人工智能审核的周期通常为2-24小时,所述的智能审核的周期通常为1-60min。

所述的订单模块生成订单的过程如下:首先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时间,接着由订单模块将以上信息经过处理生成相应的临时订单编号,然后由推送模块推送给在出发地附近的货主,由货主抢单,第一个确认抢单的货主即可获得此订单,并生成正式的订单号。

优选的,所述的订单生成模块生成订单的过程如下:首先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的时间,但是没有给出报价,则订单模块将以上信息经过处理后生成相应的临时订单编号,并由推送模块推送给在出发地附近的货主,由货主抢单,第一个确认抢单的货主即可获得此订单,并生成正式的订单号,不得取消订单。

优选的,所述的订单模块生成订单的过程如下:首先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的时间,并给出了报价,则订单模块将以上信息经过处理后生成相应的临时订单编号,并由推送模块推送给在出发地附近的货主,由货主抢单,货主在抢单的过程中,可以对报价进行修改,然后推送模块将修改后的订单反馈给车主,车主经过筛选后选择一个合适的货主。若车主对最终经过货主修改后的报价完全不同意,则此订单可以取消。

所述的推送模块用于将订单信息推送给货主或车主,具体的,所述的推送模块用于将车主发出的订单信息推送给货主,也就是将车主根据出发地、目的地和预计出发的时间生成的系统订单推送给在出发地附近的货主的过程;所述的推送模块用于将货主反馈的订单信息推送给车主,也就是说系统将货主确认后的报价推送给车主的过程,此处所述的车主确认后的报价包括货主默认车主和货主修改后的报价。此处所述的推送过程包括app推送信息的形式以及手机短信的推送的形式。具体的,将车主发出的订单信息推送给货主的时候才用app推送信息的形式,而将货主确认订单信息推送给车主的时候,第一条推送采用短信推送的形式,其余的推送信息采用app推送信息的形式。

优选的,所述的推送模块中含有时间限制,具体的,所有的推送形式都必须在车主上班的时间段才能被推送过去,若是休息时间段则所有的推送形式全部被过滤掉。

所述的结算模块用于相关费用的结算。所述的结算模块系统收费模块、系统扣费模块和提现模块。所述的系统收费模块的作用在于,当车主与货主建立最终的订单后,由货主预先支付给车主全额运费,但是此全额运费会先冻结在系统账号中,并不会进入到车主账号;所述的系统扣费模块的作用在于,当车主履行订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冻结在系统账号中的全额运费会进入车主账号中;所述的提现模块的作用在于,车主每月可以在固定的日期将账号中的运费转入自己的银行卡账号。

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s100,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的时间,系统生成临时订单。

s200,系统将生成的临时订单推送给出发地附近的货主。

s300,货主接收到临时订单后,将订单确认后返回给车主。

s400,车主选择其中之一的货主,确立合作关系,生成最终的正式订单。或者取消其订单。

优选的,s100中车主需要输入其报价。

优选的,s200中系统生成的临时订单会推送给出发地附近的所有货主,所有货主接收到的推送均为app推送的形式。

优选的,s300中的货主如果接受到的是无报价的临时订单,选择确认订单后,或者输入报价后选择确认订单。

优选的,s300中临时订单返回给车主的时候,车主接收到的第一条订单推送为短信形式,其余的推送为app推送的形式。

优选的,s400中,若车主在生成临时订单时,没有输入报价,则当只有一个货主接收订单,并将订单推送给车主时,则正式订单自动生成。

优选的,s400中,若车主在生成临时订单时,输入了报价,则当货主接收订单后,可以修改报价,并将订单推送给车主,此时车主可以人工选择其中之一的货主并进行确认,生成正式订单,该订单不能取消。

优选的,s400中,若车主在生成临时订单时,输入了报价,则当货主接收订单后,可以修改报价,并将订单推送给车主,此时车主可以不选择其中任何一个货主,并可以取消订单。

通过以上说明,可以发现,采用本发明的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和方法,可以解决目前长途干线物流过程中存在的信息资源不畅通,以及货主与车主之间的互不信任的现状,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得车主能找到货源达成运输,且消除了价格不透明造成的劣性竞争等。

附图说明

图1为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示意图。

图2为数据库模块结构图。

图3为长途干线货物与车辆匹配的方法示意图。

图4为实施案例1中长途干线车辆与货物匹配的方式示意图。

图5为实施案例2中长途干线车辆与货物匹配的方法示意图。

图6为实施案例3中长途干线车辆与货物匹配的方法示意图。

图7为实施案例4中长途干线车辆与货物匹配的方法示意图。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1: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的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其包括:数据库、数据采集模块、认证模块、订单模块、推送模块和结算模块。所述的数据库用于保存车主、货主、长途干线的地图和报价等的所有的信息,所述的数据采集模块用于采集车主与货主的信息,所述的认证模块用于判断录入数据库的车主和货主的信息的真实性和信用度,所述的订单模块用于生成订单,所述的推送模块用于将订单信息推送给车主或货主,所述的结算模块用于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如图2所示,为本发明的数据库的示意图。

所述的数据库用于保存长途干线信息,所述的长途干线信息包括电子地图、国内主要的长途干线的物流装卸货的地点、长途干线的物流报价。其中,所述的电子地图为是利用计算机技术,以数字方式存储和查阅的地图。电子地图存储资讯的方法,采用向量式图像存储,地图比例可放大、缩小或者旋转而不影响其现实效果。该电子地图可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来存储和传送地图数据。本发明中的电子地图可以采用目前已经公开的技术,比如高德地图、百度地图、搜狗地图等等。所述的长途干线的物流装卸货的地点包括中国大部分的省、市、自治区,具体的包括23个省份、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其中23个省份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山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5个自治区分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所述的装卸货点在以上23个省份、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中每个单独的省、市或区中分别分布有1-60个固定点。以上所述的长途干线的物流装卸货的地点均预先导入到电子地图中。以上所述的长途干线的物流系统报价根据每两个卸货点之间的行车距离、货物重量和货物体积来确定。

如上所述的长途干线的信息会根据电子地图、国内主要的长途干线的物流装卸货的地点、长途干线的物流报价的不断变动而进行实时更新。通常情况下,电子地图的更新由载入的第三方的地图来决定,也就是说载入的第三方的电子地图产生更新了,则本系统中的地图就自动更新。而物流装卸货的地点可以根据实际变动来进行标准更新或者不更新,长途物流的报价则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周期性调价。

如上所述的长途干线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1”的数据库中。

所述的数据库用于保存数据采集模块采集到的车主的信息,车主分为个人和企业两种群体。当车主为个人用户时,保存在数据库的信息主要包含三类,分别为联系方式、个人基本信息及身份认证信息,其中,联系方式至少包括个人用户的手机号码,个人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认证信息至少包含身份证号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当车主为企业用户时,保存在数据库的信息主要包含四类,分别为联系方式、企业信息、资质认证和操作人信息,其中,联系方式为企业法人的联系电话,企业信息包含企业全称、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地址、开户名称、开户行、结算账号,资质认证信息包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营业执照照片,操作人信息包含操作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操作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如上所述的个人用户的车主的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2”的数据库中,如上所述的企业用户的车主的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3”的数据库中。

所述的数据库用于保存货主的信息,所述的货主的信息包含货运信息以及货主的基本信息。所述的货运信息包含出发地、目的地、货物的名称、货物的重量、收货人的姓名、收货人的电话、收货人的地址、寄件人的姓名、寄件人的电话、寄件人的地址、用车的时间和司机的报价信息。所述的货主的基本信息包含货主的联系方式、货主的基本信息和身份认证信息,其中,货主的联系方式为货主的手机号码,货主的基本信息至少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认证信息至少包含身份证号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如上所述的货运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4”的数据库中,如上所述的货主的基本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编号为“5”的数据库中。

所述的数据采集模块用来采集保存到编号为“2”、“3”、“4”、“5”的数据库的数据。

所述的认证模块,用于将保存在数据库中的车主与货主的信息进行认证,审核结束后,将最后的审核结果的信息推送给车主或货主的客户端,或者将审核结果的信息按照短信的方式发送到客户手机上。所述的认证模块采用的审核方法为人工审核或者智能审核。

所述的认证模块,在审核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审核车主或者货主的信息,即审核联系方式是否为手机号码,也就是判断联系方式是否为11位,若为11位则判定联系方式正确;接着审核个人基本信息,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是否为18位,若为18位则判定个人基本信息正确;接着审核企业信息的营业执照注册号是否为15位或者18位,同时需要审核法人身份证号码是否为18位,若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5位或18位,且法人身份证号码为18位,则判定企业信息合格。

所述的认证模块,在审核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二部分为审核车主或者货主的个人基本信息与身份认证信息是否匹配,车主的企业信息与资质认证信息是否匹配。具体的,需要审核个人的身份证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是否与身份证照片上的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吻合,若吻合,则判定为个人信息审核通过;若不吻合,则判断为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

所述的认证模块,在审核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三部分为审核车主或者货主的个人基本信息是否真实,以及企业车主的信息是否真实。在此过程中,需要整合数据接口,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安机关的数据、车管所的数据、以及保险公司的数据。

优选的,所述的认证模块,在审核的过程中,审核车主及货主是否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所述的保证金的数额具有下限要求,通常保证金≥1000元。过审核过程中保证金已经缴纳,则最终判定用户注册成功,可以享受本发明的同城配送的货物与车辆匹配的系统的资源共享服务。若审核过程中没有缴纳保证金,则最终判定用户注册不成功,注册不成功的货主可以输入自己的需求,但是无法生成订单。

所述的认证模块,人工审核与智能审核的周期各不相同,所述的人工智能审核的周期通常为2-24小时,所述的智能审核的周期通常为1-60min。

所述的订单模块生成订单的过程如下:首先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时间,接着由订单模块将以上信息经过处理生成相应的临时订单编号,然后由推送模块推送给在出发地附近的货主,由货主抢单,第一个确认抢单的货主即可获得此订单,并生成正式的订单号。

优选的,所述的订单生成模块生成订单的过程如下:首先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的时间,但是没有给出报价,则订单模块将以上信息经过处理后生成相应的临时订单编号,并由推送模块推送给在出发地附近的货主,由货主抢单,第一个确认抢单的货主即可获得此订单,并生成正式的订单号,不得取消订单。

优选的,所述的订单模块生成订单的过程如下:首先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的时间,并给出了报价,则订单模块将以上信息经过处理后生成相应的临时订单编号,并由推送模块推送给在出发地附近的货主,由货主抢单,货主在抢单的过程中,可以对报价进行修改,然后推送模块将修改后的订单反馈给车主,车主经过筛选后选择一个合适的货主。若车主对最终经过货主修改后的报价完全不同意,则此订单可以取消。

所述的推送模块用于将订单信息推送给货主或车主,具体的,所述的推送模块用于将车主发出的订单信息推送给货主,也就是将车主根据出发地、目的地和预计出发的时间生成的系统订单推送给在出发地附近的货主的过程;所述的推送模块用于将货主反馈的订单信息推送给车主,也就是说系统将货主确认后的报价推送给车主的过程,此处所述的车主确认后的报价包括货主默认车主和货主修改后的报价。此处所述的推送过程包括app推送信息的形式以及手机短信的推送的形式。具体的,将车主发出的订单信息推送给货主的时候才用app推送信息的形式,而将货主确认订单信息推送给车主的时候,第一条推送采用短信推送的形式,其余的推送信息采用app推送信息的形式。

优选的,所述的推送模块中含有时间限制,具体的,所有的推送形式都必须在车主上班的时间段才能被推送过去,若是休息时间段则所有的推送形式全部被过滤掉。

所述的结算模块用于相关费用的结算。所述的结算模块系统收费模块、系统扣费模块和提现模块。所述的系统收费模块的作用在于,当车主与货主建立最终的订单后,由货主预先支付给车主全额运费,但是此全额运费会先冻结在系统账号中,并不会进入到车主账号;所述的系统扣费模块的作用在于,当车主履行订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冻结在系统账号中的全额运费会进入车主账号中;所述的提现模块的作用在于,车主每月可以在固定的日期将账号中的运费转入自己的银行卡账号。

一种长途干线的货物与车辆匹配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s110,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的时间,系统生成临时订单。

s210,系统将生成的临时订单,以app消息的形式推送给出发地附近的所有货主。

s310,货主接收到临时订单后,选择并确认临时订单,最后系统将临时订单返还给车主。

s410,系统自动给车主选择第一个返回过来的临时订单,生成正式订单,建立车主与货主之间的联系。

具体实施方式2:

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与具体实施案例1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s120,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以及预计出发的时间和运输报价,系统生成临时订单。

s220,系统将生成的临时订单以app的消息形式推送给出发地附近的所有货主。

s320,货主接收到临时订单后,未修改价格,并确认订单,将订单返回给车主。

s420,车主选择其中之一的货主,确立合作关系,生成最终的正式订单。

具体实施方式3:

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与具体实施案例1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s130,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预计出发的时间以及报价,系统生成临时订单。

s230,系统将生成的临时订单以app消息的形式推送给出发地附近的所有货主。

s330,货主接收到临时订单后,修改临时订单报价,并将订单确认后返回给车主。

s430,车主选择其中之一的货主,确立合作关系,生成最终的正式订单。

具体实施方式4:

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系统与具体实施案例1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一种长途干线的车辆与货物匹配的方法,其包括如下步骤:

s140,车主输入出发地、目的地、预计出发的时间、以及报价,系统生成临时订单。

s240,系统将生成的临时订单以app消息的形式推送给出发地附近的货主。

s340,货主接收到临时订单后,对订单报价进行修改并确认,系统将修改过报价的临时订单返回给车主。

s440,车主收到所有修改价格后的临时订单后,觉得价格不合适,车主取消本次订单。

以上所述实施例,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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