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及实现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251816阅读:1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及实现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培训系统领域,具体为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及实现方法。



背景技术:

近年来,企业为提高公司营运效率,纷纷引入各种管理系统对公司的各种资源、事务、工作等进行管理。如目前广泛应用的企业资源规划管理系统(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能够对公司的各种资源进行规划,从而达到最佳组合。在公司的各种资源中,人力资源是最重要的,因此公司一般对人力资源投入最多,如对公司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整、选拔、淘汰等,对于一些大型公司,其人员较多,上述工作往往工作量很大,且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实施。其中,对企业员工的培训管理最为麻烦,如何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生产技能渐渐走上了企业的管理日程。现有的员工培训管理系统存在结构设置不合理,难以实现学员现场边学习边操作的功能,学员培训效率较低;在培训过程中,还需要邀请外派专家进行专门指导培训,耗费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实现异地培训,培训老师后台全程监管,避免操作失误造成损失,能够边看边实操,提高学习效率,节约了培训成本的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平台的培训系统及实现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包括培训系统云端平台、pc端和多个ar智能眼镜,所述ar智能眼镜、pc端均通过通讯网络与培训系统云端平台连接,所述培训系统云端平台包括身份认证模块、用户资料管理模块、进度监控模块、课程学习管理模块、教案备案模块和课程数据库,所述身份认证模块分别与用户资料管理模块、进度监控模块、课程学习管理模块和教案备案模块连接,所述课程数据库分别与课程学习管理模块以及教案备案模块连接。

课程学习管理模块包括课程匹配单元、课程提取单元和课程进度备案单元,所述课程进度备案单元上连接有课程进度数据单元和课程进度录像单元。

培训系统平台还包括远程求助模块和操作提醒模块。

ar智能眼镜上设置有用于录制课程视频的布控摄像头以及用于显示课程视频或培训老师远程指导图像的显示光机。

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实现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1)培训老师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培训系统云端平台,输入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通过身份认证模块进行身份验证,然后给予培训老师教案备案的使用权限;

2)培训老师采用ar智能眼镜现场拍摄、录制培训课程视频或照片,通过教案备案模块将录制好的培训课程视频或照片传送进课程数据库;

3)学员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培训系统云端平台,输入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通过身份认证模块进行身份验证,然后给予学员进入课程学习管理模块进行课程学习的使用权限;

4)课程学习管理模块中的课程匹配单元会查询课程进度备案单元中该学员的课程学习历史记录,查看学员已经学习了哪些课程视频;课程提取单元根据课程学习历史记录的查询结果,从课程数据库中调取新的培训课程视频给学员学习;同时,课程进度备案单元会实时对学员学习过程进行记录和录像,分别将记录数据和录像数据保存进课程进度数据单元和课程进度录像单元;若该学员为新学员,课程进度备案单元会创建对应的学习进度档案,对学员学习过程进行记录和录像;

培训老师通过进度监控模块可以查看课程进度备案单元中学员的学习过程的记录和录像,对学员的学习操作进行后台监管。

培训老师或学员可以根据操作提醒模块给出操作提示,按步骤实施操作。

学员可以通过远程求助模块直接与后台培训老师进行视频通话,取得后台培训老师的支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采用智能眼镜为终端平台,解放双手,以操作视频进行指导,边看边实操,提高学习效率。

2)通过身份认证输入备案,扫描二维码登陆,管理课程,安全可靠。

3)采用课程限时模式设计,按课程实施步骤划分,规定学员按规定时间完成课程,完成课程时间符合后进入下一课程,避免重复课程,提高效率。

4)采用课程操作录像功能,将学员每次操作过程进行录像备案至云端方便查找、查看及管理。

5)采用云端平台搭建,智能眼镜可通过多种通信模式与平台通信,不受地域限制,实现异地培训。

6)采用培训老师后台指导教学方式,实现培训老师在后台对不同地域的n位学员进行培训,节约培训成本。

7)采用设置培训操作提醒及请求帮助模块,可以按照操作提示,按步骤实施,或者请求后台老师支持的方式,有效的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8)采用培训老师后台全程监管,避免操作失误造成损失。

本发明能够实现异地培训,培训老师后台全程监管,避免操作失误造成损失,能够边看边实操,提高学习效率,节约了培训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中培训系统云端平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中课程学习管理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培训系统云端平台,2-通讯网络,3-ar智能眼镜,4-布控摄像头,5-显示光机,6-身份认证模块,7-用户资料管理模块,8-进度监控模块,9-课程数据库,10-课程学习管理模块,11-教案备案模块,12-操作提醒模块,13-远程求助模块,14-课程匹配单元,15-课程提取单元,16-课程进度备案单元,17-课程进度数据单元,18-课程进度录像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包括培训系统云端平台1、pc端和多个ar智能眼镜3,所述ar智能眼镜3、pc端均通过通讯网络2与培训系统云端平台1连接,通讯网络2可以采用移动网络、无线网络或互联网络,采用云端平台搭建,智能眼镜可通过多种通信模式与平台通信,不受地域限制,实现异地培训;所述培训系统云端平台1包括身份认证模块6、用户资料管理模块7、进度监控模块8、课程学习管理模块10、教案备案模块11和课程数据库9,用户资料管理模块7内存有学员和培训老师的姓名、工号、工作部门、登入账号、登入密码和使用权限等信息,学员或培训老师进入系统时,身份认证模块6会调取用户资料管理模块7进行核对验证,最终决定该学员或培训老师是否许可登录系统,所述身份认证模块6分别与用户资料管理模块7、进度监控模块8、课程学习管理模块10和教案备案模块11连接,所述课程数据库9分别与课程学习管理模块10以及教案备案模块11连接,培训老师登录系统后,通过教案备案模块11将录制好的培训课程视频或照片传送进课程数据库9,供学员进行学习;学员登录系统后,通过课程学习管理模块10对课程数据库9内的课程内容进行学习或操作训练;培训老师通过进度监控模块8可以实时查看学员的学习过程或操作训练过程,培训老师在后台全程监管,避免学员操作训练失误而造成损失。

所述课程学习管理模块10包括课程匹配单元14、课程提取单元15和课程进度备案单元16,所述课程进度备案单元16上连接有课程进度数据单元17和课程进度录像单元18,课程提取单元15将课程数据库9内的课程调出供学员学习,每个主题的课程会分为多个学习步骤的分课程,让学员逐步进行学习或操作训练,采用课程限时模式设计,通课程实施频骤划分,规定学员按规定时间完成课程,完成课程时间符合后进入下一课程,避免重复课程,提高效率;课程进度备案单元16会实时对学员学习过程进行记录和录像,采用课程操作录像功能,将学员每次操作过程进行录像备案致云端方便查找、查看及管理。

所述培训系统云端平台1还包括远程求助模块13和操作提醒模块12。

所述ar智能眼镜3上设置有用于录制课程视频的布控摄像头4以及用于显示课程视频或培训老师远程指导图像的显示光机5。

一种基于智能眼镜为终端的培训系统实现方法,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1)培训老师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培训系统云端平台1,输入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通过身份认证模块6进行身份验证,然后给予培训老师教案备案的使用权限;

2)培训老师采用ar智能眼镜3现场拍摄、录制培训课程视频或照片,通过教案备案模块11将录制好的培训课程视频或照片传送进课程数据库9;

3)学员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培训系统云端平台1,输入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通过身份认证模块6进行身份验证,然后给予学员进入课程学习管理模块10进行课程学习的使用权限;

4)课程学习管理模块10中的课程匹配单元14会查询课程进度备案单元16中该学员的课程学习历史记录,查看学员已经学习了哪些课程视频;课程提取单元15根据课程学习历史记录的查询结果,从课程数据库9中调取新的培训课程视频给学员学习;同时,课程进度备案单元16会实时对学员学习过程进行记录和录像,分别将记录数据和录像数据保存进课程进度数据单元17和课程进度录像单元18;若该学员为新学员,课程进度备案单元16会创建对应的学习进度档案,对学员学习过程进行记录和录像;

培训老师通过进度监控模块8可以查看课程进度备案单元16中学员的学习过程的记录和录像,对学员的学习操作进行后台监管,采用培训老师后台指导教学方式,实现培训老师在后台对不同地域的n位学员进行培训,节约培训成本。

培训老师或学员可以根据操作提醒模块12给出操作提示,按步骤实施操作,避免出现操作错误。

学员可以通过远程求助模块13直接与后台培训老师进行视频通话,取得后台培训老师的支持,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