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法、支付装置、可穿戴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6632867发布日期:2019-01-16 06:44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支付方法、支付装置、可穿戴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移动支付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支付方法、支付装置、可穿戴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可穿戴设备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装置,极大地方便、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人们消费进入无现金时代,移动支付也因此孕育而出,如利用可穿戴设备进行日常支付操作等。

然而,在未成年人利用可穿戴设备执行支付操作时,直接由商家扫描可穿戴设备提供的支付码进行支付操作,无需通过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支付,当在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消费的场所(如网吧或酒吧等不适合未成年进入的场所),则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产生不合理消费或失控消费。

综上,如何保证未成年人通过可穿戴设备产生合理消费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支付方法、支付装置、可穿戴设备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一些不适合未成年人消费的场所,导致未成年人产生不合理消费或失控消费的问题。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支付方法,应用于可穿戴设备,该支付方法包括:

在所述可穿戴设备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时,获取与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

根据所述支付请求信息锁定支付功能,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

若所述支付信息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基于本发明第一方面,在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获取与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包括:

根据支付请求信息获取当前的商家信息、消费金额、消费地点以及消费时间。

基于本发明第一方面或者本发明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包括:

判断所述支付信息中的商家信息是否在预设商家黑名单内、消费金额是否在预设金额范围内、消费地点是否在预设地点范围内以及消费时间是否在预设时间段内;

相应的,若所述支付信息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包括:

若所述支付信息中的商家信息不在预设商家黑名单内、消费金额在预设金额范围内、消费地点在预设地点范围内以及消费时间在预设时间段内时,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基于本发明第一方面或者本发明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支付方法还包括:

在完成支付操作后,将所述支付信息和完成支付的信息发送至指定的移动终端。

基于本发明第一方面或者本发明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之后,还包括:

若所述支付信息不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将所述支付信息发送至指定的移动终端,以指示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所述支付信息反馈相应的响应信息;

若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解锁支付信息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基于本发明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五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解锁支付信息后,还包括:

根据所述支付信息更新所述预设支付条件。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支付装置,包括:

支付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可穿戴设备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时,获取与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

支付信息匹配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支付信息锁定支付功能,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

支付操作执行模块,用于若所述支付信息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基于本发明第二方面,在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支付装置还包括:

第一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支付信息和完成支付的信息发送指定的移动终端。

第二信息发送模块,用于若所述支付信息不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将所述支付信息发送至指定的移动终端,以指示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所述支付信息反馈相应的响应信息;

信息接收模块,用于若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解锁支付信息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更新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支付信息更新所述预设支付条件。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可穿戴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上述计算机程序被上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或者上述第一方面的任一可能实现方式中提及的支付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上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或者上述第一方面的任一可能实现方式中提及的支付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本发明实施例,在可穿戴设备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时,获取支付信息;根据支付请求信息锁定支付功能,判断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若满足,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防止用户在不适合自身的场所产生不合理的消费或失控消费,保证用户在使用可穿戴设备进行支付时处于合理的消费场景;确保用户资金的安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支付装置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可穿戴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发明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发明。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发明的描述。

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还应当理解,在此本发明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发明。如在本发明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

还应当进一步理解,在本发明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为了说明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实施例一

参见图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支付方法,应用于可穿戴设备,该支付方法可以包括:

步骤s101,在所述可穿戴设备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时,获取与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可穿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或者智能眼镜等,其中,所述可穿戴设备具备支付功能,如所述可穿戴设备中安装有具有支付功能的应用程序等。

在通过可穿戴设备进行支付操作时或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时,则可以根据支付请求信息获取相应的支付信息;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可以是通过商家扫描用户可穿戴设备的支付码时产生,或者通过可穿戴设备扫描商家支付码时产生,可穿戴设备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根据支付请求信息获取相应的支付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在用户携带可穿戴设备到达预定的位置时,所述可穿戴设备可以进行定位,获取当前商铺信息,若商铺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存储在可穿戴设备中,则在可穿戴设备启动支付功能时,直接获取该商铺的支付信息,而不用再通过扫描支付码,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后,根据支付请求信息获取对应的支付信息;所述支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名称、支付账号等。

可选的,所述获取与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包括:

根据支付请求信息获取当前的商家信息、消费金额、消费地点以及消费时间。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的支付信息还包括商家信息、消费金额、消费地点、支付账号以及消费时间;所述可穿戴设备还可以根据定位信息获取在同一家商铺的历史消费次数,若在同一家商铺的历史消费次数达到预定的次数,并存储该商铺对应的支付信息,当再次定位到用户到达该商铺,启动可穿戴设备对应的支付功能时,直接获取该商铺的支付信息,包括支付名称和支付账号等。

步骤s102,根据所述支付请求信息锁定支付功能,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通过可穿戴设备进行支付交易之前,根据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将可穿戴设备的当前支付功能暂时锁定,以免商户端直接扣除消费金额。

在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之前,可以预先设备支付条件,如设定可以消费的商家信息或不可以消费的商家信息,设定允许消费的最大限额,设置固定的消费地点以及消费时间,设备每日单笔消费额度或者设置每月累计消费额度。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商家信息可以对应未成年进行设定,可以消费的商家信息,例如书城、文具店等,可以设置相应的白名单;不可以消费的商家信息可以为网吧、酒吧等,可以设置相应的黑名单;若商家信息满足白名单的设定范围,则判断其它消费金额、消费时间以及消费地点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条件;也可以在其它消费金额、消费时间以及消费地点信息满足预设支付条件的情况下,再进一步判断商家信息是否在白名单或黑名单内。

可选的,所述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包括:

判断所述支付信息中的商家信息是否在预设商家黑名单内、消费金额是否在预设金额范围内、消费地点是否在预设地点范围内以及消费时间是否在预设时间段内。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若预设支付条件只设定了商家黑名单、预设金额,则对商家信息以及消费金额进行判断;若预设支付条件还包括消费的预设时间段、预设地点,则需要对当前消费时间以及消费地点进行判断;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可以是根据不同用户设定的预设支付条件进行对当前信息的判断,不同用户可以根据实际应用设定不同的预设支付条件,例如针对未成年则设定商家黑名单(包括不适合未成年消费的网吧或酒吧等场所),还可以设定预设金额范围,根据未成年每天必须发生的消费(例如餐费等)设定一定的限额;还可以针对不同的用户对象设置预设地点范围以及预设时间段,并对当前消费的消费时间和消费地点进行判断,是否满足预设的支付条件。在保证用户发生合理的消费的同时,还可以防止用户的可穿戴设备的丢失或误操作。

步骤s103,若所述支付信息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若当前消费的商家信息在预先设定的白名单内或不在预先设定的黑名单内,消费金额在预设的额度范围内,消费时间在预先设定的可消费的时间段内,消费地点在预先设定的可消费区域,则当前消费满足预设消费条件,则解锁对应的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通过对支付信息的判断,可以对用户消费进行合理的控制,用户只能在预设的场景下进行支付操作,防止用户在不适合自身的场所产生不合理的消费或发生失控消费等,尤其是对未成年,保证用户在使用可穿戴设备进行支付时处于合理的消费场景,同时确保用户资金的安全。

相应的,若所述支付信息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包括:

若所述支付信息中的商家信息不在预设商家黑名单内、消费金额在预设金额范围内、消费地点在预设地点范围内以及消费时间在预设时间段内时,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根据可穿戴设备预设支付条件,对消费信息进行判断;所述预设支付条件还可以根据用户的具体应用,进行不同条件的设定,例如还可以包括商品的类别等;在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时,可以直接根据消费金额扣除相应的金额,或者用户通过语音输入相应的消费金额,进行支付操作,完成付款;从而使得支付操作更加安全和便捷。

可选的,所述支付方法还包括:

在完成支付操作后,将所述支付信息和完成支付的信息发送至指定的移动终端。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移动终端可以是与可穿戴设备绑定的移动终端,也可以是可穿戴设备中预先设置的紧急联系人对应的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或平板等;在支付完成后,将支付信息以及完成支付的信息通过移动安全网络或者wi-fi发送至移动终端,以通知移动终端产生的消费记录。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可以针对不同的用户以及用户的实际应用情况,对消费场景进行设定,通过判断用户当前的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决定是否可以进行支付操作,从而使用户通过可穿戴设备在预设的场景下进行支付操作,避免用户在不适合自身消费的场所产生不合理的消费或失控消费,保证用户在处于合理的消费场景时才可以使用可穿戴设备进行支付操作,确保了用户资金的安全。

实施例二

本发明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在支付信息不满足预设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支付操作。如图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支付方法包括:

步骤s201,在所述可穿戴设备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时,获取与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

步骤s202,根据所述支付请求信息锁定支付功能,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

在本实施例中,步骤s201在所述可穿戴设备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时,获取与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以及步骤s202根据所述支付请求信息锁定支付功能,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与实施例一中的步骤s101和步骤s102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步骤s203,若所述支付信息不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将所述支付信息发送至指定的移动终端,以指示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所述支付信息反馈相应的响应信息。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可以根据不同用户的消费习惯,预设不同的支付条件,进而通过获取支付信息,对支付信息进行判断。

支付信息不满足预设支付条件,可以包括商家信息不在预设的商家白名单内,或者消费金额超出了预设金额范围,或者消费时间不在预设时间段内,或者消费地点不在预设地点范围内;或者商品类别不在预设商品类别中。

若支付信息不满足预设支付条件,则将支付信息通过移动安全网络或wi-fi发送至指定的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可以与可穿戴设备绑定,所述支付信息可以包括商家信息、消费金额、消费时间、消费地点、支付账号以及商品类别等;另外在发送支付信息的同时,还可以发送用户信息,即登录可穿戴设备的支付应用的用户信息,以对可穿戴设备的当前用户进行身份认证。

通过指示移动终端反馈相应的响应信息,该响应信息可以是允许当前支付操作的解锁支付信息;还可以是不允许当前支付操作继续锁定支付信息;并根据当前支付信息更新预设支付条件。

步骤s204,若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解锁支付信息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可穿戴设备接收到允许当前支付操作的解锁支付信息时,可以通过一下任一种方式进行支付操作,完成支付,具体可以包括: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支付操作,反馈完成支付的信息至可穿戴设备;也可以是通过可穿戴设备解锁支付功能后直接进行支付操作;还可以是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支付操作,反馈支付确认的信息至可穿戴设备,由可穿戴设备进一步确认后完成支付。

可选的,在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解锁支付信息后,还包括:

根据所述支付信息更新所述预设支付条件。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支付信息不满足预设条件,通过将支付信息发送至指定的移动终端,获取解锁支付的信息,完成当前支付操作的情况,说明当前支付信息不在当前的预设支付条件范围内,则根据当前支付信息包含的商家信息、消费地点、消费时间或商品类别等信息,更新当前的预设支付条件,使得在相同支付场景的下一次消费过程中,不再向移动终端发送支付信息,获取响应信息的过程,直接由可穿戴设备进行支付操作,提高支付效率。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在支付信息不满足预设支付条件时,还可以通过将支付信息发送至指定的移动终端,通过判断,获取移动终端的响应信息,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避免了在一些特殊的场景下无法支付的情况,提高了支付的灵活性与合理性,确保了用户资金的安全。

需要说明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容易想到的其他排序方案也应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在此不一一赘述。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实施例三

参见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可穿戴设备的示意框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发明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所述支付装置包括:

支付信息获取模块301,用于在所述可穿戴设备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时,获取与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

支付信息匹配模块302,用于根据所述支付信息锁定支付功能,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

支付操作执行模块303,用于若所述支付信息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可选的,所述支付装置还包括:

第一信息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支付信息和完成支付的信息发送至与所述穿戴设备绑定的移动终端。

第二信息发送模块,用于若所述支付信息不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将所述支付信息发送至指定的移动终端,以指示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所述支付信息反馈相应的信息;

信息接收模块,用于若接收到所述移动终端反馈的解锁支付信息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更新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支付信息更新所述预设支付条件。

通过本发明实施例,可以使用户通过可穿戴设备在预设的场景下进行支付操作,避免用户在不适合自身消费的场所产生不合理的消费或失控消费,保证用户在处于合理的消费场景时才可以使用可穿戴设备进行支付操作;避免了在一些特殊的场景下无法支付的情况,提高了支付的灵活性与合理性;确保了用户资金的安全。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移动终端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移动终端中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实施例四

图4是本发明一实施例提供的可穿戴设备的示意图。如图4所示,该实施例的可穿戴设备4包括:处理器40、存储器4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4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4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42,例如移动支付程序。所述处理器4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42时实现上述各个支付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101至103。或者,所述处理器4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42时实现上述各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3所示模块301至303的功能。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4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4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40执行,以完成本发明。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42在所述可穿戴设备4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42可以被分割成支付信息获取模块、支付信息匹配模块、支付操作执行模块,各模块具体功能如下:

支付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可穿戴设备检测到支付请求信息时,获取与所述支付请求信息对应的支付信息;

支付信息匹配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支付信息锁定支付功能,判断所述支付信息是否满足预设支付条件;

支付操作执行模块,用于若所述支付信息满足所述预设支付条件,则解锁支付功能,进行支付操作。

所述可穿戴设备4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40、存储器4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4仅仅是可穿戴设备4的示例,并不构成对可穿戴设备4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可穿戴设备4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称处理器4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存储器41可以是所述可穿戴设备4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可穿戴设备4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41也可以是所述可穿戴设备4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可穿戴设备4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4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可穿戴设备4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4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可穿戴设备4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4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终端设备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终端设备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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