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74745发布日期:2018-12-07 22:15阅读:121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器,具体涉及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触摸显示屏在使用时摩擦力较大,不仅影响人们的使用,还会影响触摸显示屏的使用速度。另外,现有的触摸显示屏的机箱内部的过滤器更换较为麻烦,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解决了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包括显示器和机箱,所述显示器的显示屏为3M多点投射电容触摸屏,该显示屏外涂覆有抗黏附涂层,所述机箱上开设有若干个透气孔,所述机箱的背面开设有若干个窗口,且该窗口外均盖有盖板,所述盖板上均布满透气孔,且该窗口内均放置有过滤器;所述机箱的一侧开设有若干个接口,包括电源插口、USB接口、远程OSD接口、RS-接口、HDMI接口、显示口、DVI接口、VGA接口和音频口,所述机箱上还设置有开关按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显示器内设置有亮度投射电容传感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盖板的四角处均开设有连接孔,所述机箱上开设有相对应的连接孔,所述盖板通过螺栓固定在机箱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机箱为型号C2254PW机箱。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显示屏外涂覆抗黏附涂层,能够使该显示器在使用时摩擦力变小,进而使人们在使用显示器时更加方便,毫不费力的滑行,同时,能够使该显示器使用的更加快速、准确;然后再在机箱上设置窗口,并在窗口内设置过滤器,并通过盖板盖严,不仅不影响过滤器的使用,同时,还能够在更换过滤器时,通过拆卸或安装螺栓,方便打开盖板;再在机箱上设置多种连接口,能够通过该连接口连接不同的数据线,然后再通过不同的数据线连接不同的设备,使该显示器的使用范围得到增加。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的整体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的背面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的局部结构图;

图中:1、显示器;2、机箱;3、透气孔;4、盖板;5、开关按钮;6、电源插口;7、USB接口;8、远程OSD接口;9、RS-232接口;10、HDMI接口;11、显示口;12、DVI接口;13、VGA接口;14、音频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包括显示器1和机箱2,显示器1的显示屏为3M多点投射电容触摸屏,该显示屏外涂覆有抗黏附涂层,机箱2上开设有若干个透气孔3,机箱2的背面开设有若干个窗口,且该窗口外均盖有盖板4,盖板4上均布满透气孔3,且该窗口内均放置有过滤器,能够通过过滤器达到滤尘的效果,通过盖板4能够将过滤器固定在窗口内,且盖板4上的透气孔3不会影响过滤器的使用效果,同时,还能够在需要更换过滤器时,能够拆卸螺栓,方便更换;机箱2的一侧开设有若干个接口,包括电源插口6、USB接口7、远程OSD接口8、RS-232接口9、HDMI接口10、显示口11、DVI接口12、VGA接口13和音频口14, USB接口7和RS-232接口9能够通信数据线,显示口11、 HDMI接口10、DVI接口12和VGA接口13均为音频接口,能够通过配合的数据线连接计算机;机箱2上还设置有开关按钮5。

显示器1内设置有亮度投射电容传感器。

盖板4的四角处均开设有连接孔,机箱2上开设有相对应的连接孔,盖板4通过螺栓固定在机箱2上。

机箱2为型号C2254PW机箱。

该种一种多点触摸显示器,通过在显示屏外涂覆抗黏附涂层,能够使该显示器1在使用时摩擦力变小,进而使人们在使用显示器1时更加方便,毫不费力的滑行,同时,能够使该显示器1使用的更加快速、准确;然后再在机箱2上设置窗口,并在窗口内设置过滤器,并通过盖板4盖严,不仅不影响过滤器的使用,同时,还能够在更换过滤器时,通过拆卸或安装螺栓,方便打开盖板4;再在机箱2上设置多种连接口,能够通过该连接口连接不同的数据线,然后再通过不同的数据线连接不同的设备,使该显示器的使用范围得到增加。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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