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识别组件以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28499发布日期:2019-06-15 00:36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指纹识别组件以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指纹识别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指纹识别组件以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本部分的描述仅提供与本发明公开相关的背景信息,而不构成现有技术。

目前,光学指纹传感器设置于玻璃盖板的下方。指纹识别时,手指按压在玻璃盖板上。光源向玻璃盖板发出照射光线,光学指纹传感器接收从手指上所反射的光线,并进行指纹识别。但是由于手指所反射的光线朝向不同方向传播,也即手指的反射呈现无规律性,且来自不同方向的光线将会形成多个不相重合的指纹,因此一方面指纹传感器无法保证能沿竖直方向捕获到指纹,另一方面指纹传感器中将具有多个指纹,从而降低了指纹传感器的识别效率和识别精度。

应该注意,上面对技术背景的介绍只是为了方便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方便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而阐述的。不能仅仅因为这些方案在本发明的背景技术部分进行了阐述而认为上述技术方案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前述的现有技术缺陷,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指纹识别组件以及电子设备,其保证能沿竖直方向捕获到指纹,以能提高指纹传感器的识别效率和识别精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指纹识别组件,包括:光源、准直结构以及第一感光元件;其中,所述光源用于产生光线,并使所述光线能照射在手指上;所述准直结构用于使手指所反射的光线能朝向不同方向会聚;且沿竖直方向反射的光线能会聚在所述第一感光元件上;所述第一感光元件用于接收会聚在其上的光线,以进行指纹识别。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准直结构为准直透镜,所述准直透镜具有主光轴,所述主光轴沿竖直方向延伸。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感光元件的中心位于所述主光轴上。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其包括:第二感光元件,所述第二感光元件在手指上的反射光的传播方向上位于所述准直结构的下游,所述第二感光元件用于接收手指上倾斜于所述主光轴反射且会聚在其上的光线,以进行指纹识别。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二感光元件的中心位于所述主光轴外,且所述第二感光元件与所述第一感光元件沿垂直于所述主光轴的方向排列。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感光元件的感光面积不大于所述准直透镜的迎光面积。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准直透镜为凸透镜或者菲涅尔透镜。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准直透镜为微透镜阵列。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其包括:第一基板,所述准直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上,所述第一感光元件和所述光源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的相同侧。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准直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面对所述第一感光元件的一侧;或者所述准直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背对所述第一感光元件的一侧;或者所述准直结构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面对所述第一感光元件一侧的第一部分和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背对所述第一感光元件一侧的第二部分。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其包括: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对设置的第二基板,所述第一感光元件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基板上设置有供光线穿过的透射部,所述准直结构设置于所述透射部上。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基板背对所述第二基板的一侧设置有盖板玻璃。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基板为彩膜基板,所述彩膜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设置有滤光片。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光源设置于所述第二基板背对所述彩膜基板的一侧。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彩膜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设置有液晶,所述彩膜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形成用于密封所述液晶、所述第一感光元件以及所述滤光片的密封空间。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光源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之间。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光源为oled发光器件。

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配置有如上述的指纹识别组件。

本发明实施例的指纹识别组件,通过设置准直结构,使得手指所反射的光线能朝向不同方向会聚;且沿竖直方向反射的光线能朝向第一感光元件会聚;也即手指所反射的光线中,沿竖直方向反射的光线能会聚在第一感光元件上,而偏离竖直方向反射的光线会聚在所述第一感光元件外,从而一方面能保证第一感光元件只能接受到竖直方向的反射光,如此保证第一感光元件中只具有一个指纹,以提高识别效率和识别精度,且保证第一感光元件能沿竖直方向捕获到指纹。因此,本发明所述的指纹识别组件以及电子设备保证能沿竖直方向捕获到指纹,以能提高指纹传感器的识别效率和识别精度。

参照后文的说明和附图,详细公开了本发明的特定实施例,指明了本发明的原理可以被采用的方式。应该理解,本发明的实施例在范围上并不因而受到限制。在所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条款的范围内,本发明的实施例包括许多改变、修改和等同。

针对一种实施例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在一个或更多个其它实施例中使用,与其它实施例中的特征相组合,或替代其它实施例中的特征。

应该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在本文使用时指特征、整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整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或附加。

附图说明

在此描述的附图仅用于解释目的,而不意图以任何方式来限制本发明公开的范围。另外,图中的各部件的形状和比例尺寸等仅为示意性的,用于帮助对本发明的理解,并不是具体限定本发明各部件的形状和比例尺寸。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教导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可能的形状和比例尺寸来实施本发明。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第一较佳实施例的指纹识别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第二较佳实施例的指纹识别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第三较佳实施例的指纹识别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配置有本发明的指纹识别组件的一个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配置有本发明的指纹识别组件的另一个显示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的准直结构的光线会聚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1、第三弧面;13、第四弧面;15、第一部分;17、第二部分;19、透射部;21、第一表面;23、第二表面;25、光源;27、第二感光元件;29、第二基板;31、液晶;33、滤光片;35、第三表面;37、第四表面;45、玻璃盖板;47、手指;49、第一基板;51、准直结构;53、第一感光元件;55、第一弧面;57、第二弧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例。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在本说明书中,将本发明实施例的组件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指向或面对使用者的方向定义为“上”,将与之相反,或者背对使用者的方向定义为“下”。

具体的,当本发明实施例的指纹识别组件被配置在显示装置中时,将显示装置的显示屏指向或面对使用者的方向定义为“上”,将与之相反,或者背对使用者的方向定义为“下”。

更具体的,将图1至图6中所示意的向上的方向定义为“上”,将图1至图6中所示意的向下的方向定义为“下”。

值得注意的是,本说明书中的对各方向定义,只是为了说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方便,并不限定本发明实施例的指纹识别组件在包括但不限定于使用、测试、运输和制造等等其他可能导致组件方位发生颠倒或者位置发生变换的场景中的方向。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指纹识别组件,可以沿竖直方向捕获到指纹,以能提高指纹传感器的识别效率和识别精度。具体的,如图1至图3所示,该指纹识别组件大致可以包括光源25、准直结构51,以及第一感光元件53。

光源25用于产生光线,并使光线能照射在手指47上。也就是说光源25产生的光线能照射在手指47上,如此保证手指47上具有入射光。进而保证手指47上能产生反射光并能通过获取手指47上的反射光进行指纹识别。

该光源25发出的光可以是可见光,也可以为不可见光。

当光源25发出的光为可见光时,该可见光可以是波长在380至780nm范围内的任意合适的光,例如白光。

当光源25发出的光为不可见光时,该不可见光可以是波长小于380nm或者大于780nm的任意合适的光,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红外光、紫外光、远红外光等。

光源25可以配置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中。也即第一感光元件53中设置有用于产生光线,并使光线能照射在手指47上的光源25。

进一步地,该指纹识别组件还可以配置有准直结构51。该准直结构51在光的传播方向上位于手指47的下游。例如准直结构51位于手指47的下方。从而经手指47反射的光线能经过准直结构51进行会聚。

进一步地,该准直结构51用于使手指47所反射的光线能朝向不同方向会聚。也即手指47上的反射光在经过准直结构51后能进行会聚。且手指47上的反射光在进行会聚时不是会聚在某一个位置,而是会聚在不同方向上的多个位置。例如如图6所示,沿竖直方向反射的光线能会聚在准直结构51的正下方。而沿倾斜方向反射的光线能会聚在准直结构51的斜下方。如此手指47上的反射光在经过准直结构51后至少能会聚在其正下方的某个位置和斜下方的某个位置。

进一步地,准直结构51用于使沿竖直方向反射的光线能会聚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上。换句话说,一方面,第一感光元件53在手指47的反射光的传播方向上位于准直结构51的下游。例如如图4和图5所示,手指47位于准直结构51的上方,第一感光元件53位于准直结构51的下方。从而手指47上的反射光能首先通过准直结构51,然后再照射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上。另一方面,手指47所反射的光线中,沿竖直方向反射的光线能会聚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上,而偏离竖直方向反射的光线会聚在所述第一感光元件53外。也就是说第一感光元件53只接收来自竖直方向的反射光的会聚,而不接受来自倾斜方向的反射光的会聚。如此只有竖直方向的反射光能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中形成指纹,而倾斜方向的反射光不能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中形成指纹。又因为手指47上沿竖直方向的反射光是来自手指47上每个脊沿竖直方向反射所形成,而手指47上每个脊沿竖直方向的反射光只能形成一个指纹,所以手指47上沿竖直方向的反射光只能形成一个指纹。因此保证第一感光元件53中只具有一个指纹,且第一感光元件53能沿竖直方向捕获到该指纹。

进一步地,该准直结构51为准直透镜。从而该准直结构51能供光线穿过。

进一步地,准直透镜具有主光轴,该主光轴沿竖直方向延伸。从而手指47上沿竖直方向反射的光线与主光轴相平行。

具体地,该准直透镜为凸透镜或者菲涅尔透镜。凸透镜是中央较厚,边缘较薄的透镜。菲涅尔透镜可以是采用聚烯烃材料注压而成的薄片。菲涅尔透镜也可以是采用玻璃制作的。菲涅尔透镜的一侧为光面,菲涅尔透镜的另一侧刻录了由小到大的同心圆。菲涅尔透镜的结构可以采用现有的结构,对此本申请不再赘述。

进一步地,由于准直透镜的主光轴沿竖直方向延伸,所以当准直透镜为凸透镜时,准直透镜至少具有一下3种情况:

第一种:准直透镜具有朝向第一感光元件53凸出的第一弧面55和与第一弧面55相背对的第一表面21。如图1所示,该第一表面21可以为平面。当然,该第一表面21不限于为平面,也可以是凹面,对此本申请不做规定。

第二种:准直结构51具有背向第一感光元件53凸出的第二弧面57和与第二弧面57相背对的第二表面23。如图2所示,该第二表面23可以为平面。当然,该第二表面23不限于为平面,也可以是凹面,对此本申请不做规定。

第三种:准直结构51具有朝向第一感光元件53凸出的第三弧面11和背向第一感光元件53凸出的第四弧面13。

进一步地,该准直透镜为微透镜阵列。该微透镜阵列是由通光孔径及浮雕深度为微米级的透镜组成的阵列。该微透镜阵列不仅具有聚焦、成像等基本功能,而且具有尺寸小、集成度高的特点,因此能减小本申请所述的指纹识别组件的体积。

进一步地,该指纹识别组件还可以配置有用于接收会聚在其上的光线,以进行指纹识别的第一感光元件53。该第一感光元件53主要用于将如图1至图6所示意的经手指47反射回的反射光转换为电信号,以实现指纹的采集及成像。

具体地,该第一感光元件53在光的传播方向上位于准直结构51的下游。例如第一感光元件53位于准直结构51的下方。从而经准直结构51会聚的光线能照射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上。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感光元件53可以仅为指纹芯片。即指纹芯片单独构造形成第一感光元件53。或者,第一感光元件53也可以为配置有指纹芯片的指纹传感器。即配置有指纹芯片的指纹传感器构造形成第一感光元件53。亦或者,第一感光元件53也可以为指纹传感器阵列。该指纹传感器阵列可以包括多个指纹传感器,每个指纹传感器均配置有指纹芯片。换句话说,第一感光元件53可以为配置有指纹芯片的任意合适的构造,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定。

优选地,为了减少第一感光元件53中所形成的指纹的数量,保证第一感光元件53只能接收到平行于主光轴的反射光,而不能接收到相对于主光轴倾斜的反射光,该第一感光元件53中心位于主光轴上。也即准直结构51与该第一感光元件53相正对。例如如图6所示,第一感光元件53位于准直结构51的正下方。

由于平行于主光轴的反射光通过准直透镜时,能聚焦在准直透镜的主光轴上,所以第一感光元件53的中心位于主光轴上能使得第一感光元件53接收到聚焦在主光轴上的光线。而当光线以相对于主光轴倾斜的方向反射在准直结构51上时,经准直结构51会聚后偏离第一感光元件53,从而第一感光元件53无法接收。因此第一感光元件53只能对平行于主光轴的光线中的指纹进行识别,而不能对倾斜反射在准直结构51上的光线进行指纹识别。如此保证第一感光元件53中只具有一个指纹,且第一感光元件53能沿竖直方向捕获到该指纹。

具体地,第一感光元件53与准直透镜的焦点之间的位置关系可以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第一感光元件53可以位于主光轴上准直透镜的焦点的上方。

第二种:第一感光元件53也可以位于主光轴上准直透镜的焦点的下方。

第三种:第一感光元件53位于主光轴上准直透镜的焦点上。

进一步地,为了能保证指纹识别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该指纹识别组件还可以配置有第二感光元件27。第二感光元件27在手指47上的反射光的传播方向上位于准直结构51的下游。例如如图6所示,第二感光元件27位于准直结构51的下方,手指47位于准直结构51的上方。第二感光元件27用于接收手指47上倾斜于主光轴反射且会聚在其上的光线,以进行指纹识别。例如如图6所示,第二感光元件27用于接收沿a方向反射且会聚在其上的光线,以进行指纹识别。从而淡化第一感光元件53发生故障时,能通过第二感光元件27对指纹进行识别,以提高本实施方式所述的指纹识别组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具体地,第二感光元件27的中心位于主光轴外。也即第二感光元件27的中心不位于主光轴上。或者第二感光元件27的中心偏离主光轴。且第二感光元件27与第一感光元件53沿垂直于主光轴的方向排列。从而使得第二感光元件27与第一感光元件53之间相互不遮挡,如此既保证了第一感光元件53能对竖直方向的反射光中的指纹进行识别,又保证了第二感光元件27能对倾斜于主光轴的反射光中的指纹进行识别。

在本实施例中,第二感光元件27可以仅为指纹芯片。即指纹芯片单独构造形成第二感光元件27。或者,第二感光元件27也可以为配置有指纹芯片的指纹传感器。即配置有指纹芯片的指纹传感器构造形成第二感光元件27。亦或者,第二感光元件27也可以为指纹传感器阵列。该指纹传感器阵列可以包括多个指纹传感器,每个指纹传感器均配置有指纹芯片。换句话说,第二感光元件27可以为配置有指纹芯片的任意合适的构造,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定。

优选地,为了减少第一感光元件53中所接收到的不包含指纹信息的光线,第一感光元件53的感光面积(上表面面积)不大于(小于或者等于)准直结构51的迎光面积)。该迎光面积可以是准直结构51最大的横截面积。例如,当准直结构51为凸透镜时,该迎光面积为凸透镜中间最厚的部分的横截面积。从而第一感光元件53只接受沿竖直方向反射在准直结构51上后所会聚的光线而不接受相对于主光轴倾斜的反射在准直结构51上后会聚的光线,如此保证第一感光元件53所接收到的光线中只包含一个指纹。

进一步地,为了使得第一感光元件53能封装于显示设备中,该指纹识别组件还可以配置有:第一基板49。该显示设备可以是显示面板、或者显示屏等,对此本申请不作规定。也即第一基板49能用于封装第一感光元件53,以使得第一感光元件53能位于显示设备中,而不是位于第一基板49上,从而提高显示设备的美观性。当然,第一基板49也能用于封装第二感光元件27,对此本申请不作规定。

具体地,第一感光元件53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一侧,以使得第一基板49能对第一感光元件53进行封装。例如如图4所示,第一感光元件53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下侧。如此,指纹识别时,可以将手指47按压在第一基板49的上方,以使位于第一基板49下侧的第一感光元件53能通过第一基板49获取到手指47上的反射光,以进行指纹识别。

进一步地,光源25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一侧。例如光源25可以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上侧。从而从光源25发出的光能通过第一基板49照射在手指47上。光源25还可以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下侧。当然光源25不限于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一侧,该光源25还可以位于基板1的两侧。对此本申请不做规定。

进一步地,为了能对光源25进行封装,光源25与第一感光元件53位于第一基板49的相同侧。例如如图4所示,光源25设置于第一基板49的下侧。此时第一基板49背对第一感光元件53以及光源25的一侧用于供手指按压。指纹识别时,光源25产生的光线首先通过第一基板49照射在其上方的手指47上,然后手指47反射的光线能通过第一基板49向下传播,并被位于第一基板49下方的第一感光元件53或者第二感光元件27所接收。

进一步地,为了使得第一感光元件53能封装于显示设备中,该指纹识别组件还可以配置有:与第一基板49相对设置的第二基板29。例如如图1所示,第一基板49位于上方,第二基板29位于下方。该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可以间隔设置,即第一基板49的下表面与第二基板29的上表面之间相间隔。第一感光元件53设置于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之间。从而第一感光元件53能封装于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之间。

如图4和图5所示,该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可以形成以下两种显示面板:

如图4所示,在第一种显示面板中,第一基板49为彩膜基板,彩膜基板与第二基板29之间设置有滤光片33。该滤光片33用于衰减光强度或改变光谱成分,以降低或者增加色温、改变波长,遮住不需要的光、改变颜色等。从而通过该滤光片33能对光线进行分色以形成彩色光。

在该种显示面板中,光源25设置于第二基板29背对彩膜基板的一侧。也即光源25背对第二基板29设置。换句话说,光源25为背光源25。该光源25可以选用发射装置来实现。例如led(实现可见光)、红外光、紫外光、远红外光等,对此本申请不做规定。

在该种显示面板中,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之间设置有液晶31。该液晶31用于使光源25发出的光能照射在彩膜基板上。

在该种显示面板中,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之间设置有像素电路。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之间形成用于密封液晶31、第一感光元件53以及滤光片33的密封空间。从而通过该密封空间能对液晶31、第一感光元件53和滤光片33进行保护和封装。

如图5所示,在第二种显示面板中,光源25设置于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之间。进一步地,光源25为oled发光器件。当然光源25不限于oled发光器件,还可以是其他可发光元件,对此本申请不做规定。进一步地,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均由透明材料制作而成。从而光源25发出的光可在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中传播。

在该种显示面板中,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之间形成用于密封光源25和第一感光元件53的密封空间。从而通过该密封空间能对光源25和第一感光元件53进行保护和封装。

进一步地,准直结构51设置于第一基板49上。从而光源25所发出的光线首先通过基板1照射在手指47上,然后经手指47朝向准直结构51反射,以使准直结构51能对光线进行会聚。最后经准直结构51会聚的光线向下传播,且能会聚在其下方的第一感光元件53或者第二感光元件27上。

进一步地,准直结构51设置于第一基板49上,包含有三种可能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准直结构51设置于第一基板49面对第一感光元件53的一侧。例如如图1所示,准直结构51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下侧。

在该方式中,准直结构51和第一感光元件53被第一基板49和第二基板29所封装。从而使得第一基板49的外壁面能位平面,如此增加美观性。

进一步地,由于第一感光元件53在光的传播方向上位于准直结构51的下游,所以在该方式中,准直结构51位于第一基板49与第一感光元件53之间。

在该方式中,指纹识别时,手指47按压在第一基板49背对第一感光元件53的一侧。例如如图1所示,指纹识别时,手指47按压在第一基板49的上侧。从而当光源25发出的光线照射在手指47上时,手指47上的反射光首先穿过第一基板49,然后穿过准直结构51,最后照射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上。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准直结构51具有朝向第一感光元件53凸出的第一弧面55。例如如图1所示,第一弧面55向下凸出。也即准直结构51在第一基板49的下表面上形成凸起。且由于准直结构51的主光轴竖直延伸,所以准直结构51能将手指47所反射的光沿竖直方向向下会聚,以使得位于准直结构51下方的第一感光元件53能接受到会聚后的光线。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中,准直结构51还包括与第一弧面55相背对的第一表面21。该第一表面21与第一基板49相固定。从而能将准直结构51与第一基板49相固定。该固定方式可以是粘贴固定。当然该固定方式不限于此,还可以是其他的固定方式,例如一体成型等。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中,如图1所示,该第一表面21可以为平面。当然,该第一表面21不限于为平面,也可以是弧面,对此本申请不做规定。

第二种方式是准直结构51设置于第一基板49背对第一感光元件53的一侧。例如如图2所示,准直结构51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上侧。

在该方式中,准直结构51位于第一基板49的外侧。也即准直结构51在第一基板49的外壁面上形成凸起。进一步地,准直结构51与第一感光元件53位于第一基板49的相对侧。例如如图2所示,准直结构51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上侧。第一感光元件53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下侧。也即在该方式中,第一基板49位于准直结构51与第一感光元件53之间。指纹识别时,手指47按压在准直结构51背对第一基板49的一侧。例如如图2所示,指纹识别时,手指47按压在准直结构51的上侧。从而当光源25发出的光线照射在手指47上时,手指47上的反射光首先穿过准直结构51,然后穿过第一基板49,最后照射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上。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准直结构51具有第二弧面57,且该第二弧面57背向第一感光元件53凸出。例如如图2所示,第二弧面57向上凸出。且由于准直结构51的主光轴竖直延伸,所以准直结构51能将手指47所反射的光沿竖直方向向下会聚,以使得位于准直结构51下方的第一感光元件53能接受到会聚后的光线。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中,准直结构51还包括与第二弧面57相背对的第二表面23。

具体地,该第二表面23与第一基板49相固定。该固定方式可以是粘贴固定。当然该固定方式不限于此,还可以是其他的固定方式,例如一体成型等。

或者,第二表面23与第一基板49相接触。当该第二表面23与第一基板49相接触时,第一基板49能对准直结构51进行支撑,以保证手指47能在准直结构51的上侧进行按压。

或者,第二表面23与第一基板49相间隔。当该第二表面23与第一基板49相间隔时,手指47按压在准直结构51上侧时能使得准直结构51与第一基板49相抵,也即第一基板49能对准直结构51进行支撑,以保证手指47能在准直结构51的上侧进行按压。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中,如图2所示,该第二表面23可以为平面。当然,该第二表面23不限于为平面,也可以是弧面,对此本申请不做规定。

如图3所示,第三种方式是准直结构51包括设置于第一基板49面对第一感光元件53一侧的第一部分15和设置于第一基板49背对第一感光元件53一侧的第二部分17。

在该方式中,准直结构51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两侧。例如如图3所示,第一部分15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下侧。第二部分17位于第一基板49的上侧。指纹识别时,手指47按压在第二部分17背对第一基板49的一侧。例如如图3所示,指纹识别时,手指47按压在第二部分17的上侧。从而当光源25发出的光线照射在手指47上时,手指47上的反射光首先穿过第二部分17,然后穿过第一基板49;接着穿过第一部分15;最后照射在第一感光元件53上。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第一部分15具有第三弧面11。第二部分17具有第四弧面13。且该第三弧面11朝向第一感光元件53凸出。该第四弧面13背向第一感光元件53凸出。例如如图3所示,第三弧面11向下凸出。第四弧面13向上凸出。且由于准直结构51的主光轴竖直延伸,所以第二部分17能将手指47所反射的光沿竖直方向朝向第一部分15会聚。且第一部分15能将会聚后的光线进一步地朝向第一感光元件53会聚,以使得位于准直结构51下方的第一感光元件53能接受到会聚后的光线。进一步地,在第一基板49的两侧分别设置第一部分15和第二部分17的方式相对于只在第一基板49的一侧设置准直结构51的方式能提高会聚效果。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中,第一部分15还包括与第三弧面11相背对的第三表面35。该第三表面35与第一基板49相固定。该固定方式可以是粘贴固定。当然该固定方式不限于此,还可以是其他的固定方式,例如一体成型等。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中,第二部分17还包括与第四弧面13相背对的第四表面37。

具体地,该第四表面37与第一基板49相固定。该固定方式可以是粘贴固定。当然该固定方式不限于此,还可以是其他的固定方式,例如一体成型等。

或者,第四表面37与第一基板49相接触。当该第四表面37与第一基板49相接触时,第一基板49能对第二部分17进行支撑,以保证手指47能在第二部分17的上侧进行按压。

或者,第四表面37与第一基板49相间隔。当该第四表面37与第一基板49相间隔时,手指47在第二部分17的上侧进行按压能使得第二部分17与第一基板49相抵,也即第一基板49能对第二部分17进行支撑,以保证手指47能在第二部分17的上侧进行按压。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中,如图3所示,该第三表面35可以为平面。当然,该第三表面35不限于为平面,也可以是弧面,对此本申请不做规定。

进一步地,在该方式中,如图3所示,该第四表面37可以为平面。当然,该第四表面37不限于为平面,也可以是弧面,对此本申请不做规定。

进一步地,为了能使手指47按压在第一基板49的上方时,手指47上的反射光能穿过第一基板49进行传播,第一基板49上设置有供光线穿过的透射部19。也即,指纹识别时,手指47需要按压在透射部19的上方。从而一方面光线能通过透射部19照射在手指47上,另一方面经手指47所反射的光线能通过透射部19背向手指47传播。例如如图1所示,光源25位于第一基板49背对手指47的一侧。光源25发出的光线能通过透射部19向上照射在手指47上。而经手指47反射后的光线能背离手指47向下传播。

更进一步地,该透射部19可以采用透明的材质制成。例如该透射部19采用玻璃制成。当然,该透射部19不限于采用玻璃制成,还可以采用其他的材质制成,例如树脂、橡胶等,对此本申请不作规定。

在另一个实施方式中,该透射部19还可以是开设在第一基板49上的开孔。从而当手指47按压在开孔的上方时,光线能通过该开孔照射在手指47上。且手指47上的反射光能通过该开孔背离手指47传播。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透射部19沿第一基板49的厚度方向具有相对的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该第一侧面用于面向手指47,该第二侧面与第一感光元件53相面对。即透射部19可以沿第一基板49的厚度方向使光线穿过。

进一步地,该第一基板49由透明材料制作而成。也即第一基板49上的各个部分均能供光线穿过。如此可以保证第一基板49上的任何一个部分均能供光线穿过。因此设置于第一基板49上的透射部19也能供光线穿过。更进一步地,该透射部19可以与第一基板49一体成型地制作。

进一步地,该准直结构51设置在第一基板49上。具体地,该准直结构51设置于投射部上。从而准直结构51能对投射部上的手指47的反射光进行会聚。该准直结构51可以与第一基板49相固定。该固定方式可以是粘贴固定。当然该准直结构51不限于与第一基板49相固定。例如该准直结构51还可以是仅仅与第一基板49相接触而不进行固定。

进一步地,为了能对第一基板49进行保护,第一基板49背对第二基板29的一侧设置有盖板玻璃。例如如图4和图5所示,第一基板49的上方设置有盖板玻璃。指纹识别时,手指47可以按压于玻璃盖板45上。从而当光线通过第一基板49后能穿过玻璃盖板45照射在手指47上时,手指47上的反射光能穿过玻璃盖板45到达第一基板49上的准直结构51上,进而经过该准直结构51的会聚到达下方的第一感光元件53或者第二感光元件27上,以进行指纹识别。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可以配置有上述任意一个实施例所述的指纹识别组件的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移动智能手机、平板电子设备、计算机、gps导航仪、个人数字助理、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等。

为了实现电子设备的基本功能,本申请中的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其它必需的模块或部件。以移动智能手机为例,其还可以包括通信模块、电池等。需要说明的是,电子设备所包括的其它必需的模块或部件,可以选用任意合适的现有构造。为清楚简要地说明本发明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在此将不再对上述部分进行赘述。但是应该理解,本发明在范围上并不因此而受到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和区别类似的对象,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先后顺序,也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应该理解,以上描述是为了进行图示说明而不是为了进行限制。通过阅读上述描述,在所提供的示例之外的许多实施例和许多应用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都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教导的范围不应该参照上述描述来确定,而是应该参照前述权利要求以及这些权利要求所拥有的等价物的全部范围来确定。出于全面之目的,所有文章和参考包括专利申请和公告的公开都通过参考结合在本文中。在前述权利要求中省略这里公开的主题的任何方面并不是为了放弃该主体内容,也不应该认为申请人没有将该主题考虑为所公开的发明主题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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