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移动支付的分类方法,应用于包括支付服务终端和移动支付终端的支付系统,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和所述移动支付终端通信连接,所述移动支付终端运行有用于移动支付的应用程序;所述方法由所述移动支付终端执行,包括:
基于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发送的目标支付的支付成功通知,在所述应用程序内生成支付成功页面;
生成与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支付类型内容;
向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发送所述支付类型内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支付成功页面包括至少一个支付类型标签;所述生成与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支付类型内容,包括:
从所述至少一个支付类型标签中选择与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或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对应的标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与所述支付成功页面链接的页面包括至少一个支付类型标签;所述生成与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支付类型内容,包括:
从所述至少一个支付类型标签中选择与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或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对应的标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生成与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支付类型内容,包括:
在所述支付成功页面或与所述支付成功页面链接的页面,为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生成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的目标支付类型标签。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方法,所述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可包括多级内容。
6.一种移动支付的分类方法,应用于包括支付服务终端和移动支付终端的支付系统,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和所述移动支付终端通信连接;所述方法由所述支付服务终端执行,包括:
向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发送目标支付的支付成功通知;
接收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发送的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支付类型内容;
将所述支付类型内容与所述目标支付的标识对应存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或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对应的标识;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是支付成功页面所包括的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成功页面是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基于所述支付成功通知在所述应用程序内生成的。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或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对应的标识;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是与支付成功页面链接的其他页面所包括的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成功页面是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基于所述支付成功通知在所述应用程序内生成的。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至少一个的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由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在支付成功页面或与所述支付成功页面链接的其他页面为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生成,所述支付成功页面是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基于所述支付成功通知在所述应用程序内生成的。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所述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可包括多级内容。
11.一种移动支付的分类装置,应用于包括支付服务终端和移动支付终端的支付系统,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和所述移动支付终端通信连接,所述移动支付终端运行有用于移动支付的应用程序;所述装置应用在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包括:
生成单元,用于基于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发送的目标支付的支付成功通知,在所述应用程序内生成支付成功页面;
所述生成单元,进一步用于生成与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支付类型内容;
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发送所述支付类型内容。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所述支付成功页面包括至少一个支付类型标签;所述生成单元,进一步用于:
从所述至少一个支付类型标签中选择与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或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对应的标识。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与所述支付成功页面链接的页面包括至少一个支付类型标签;所述生成单元,进一步用于:
从所述至少一个支付类型标签中选择与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或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对应的标识。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所述生成单元,进一步用于:
在所述支付成功页面或与所述支付成功页面链接的页面,为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生成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所述至少一个的目标支付类型标签。
15.一种移动支付的分类装置,应用于包括支付服务终端和移动支付终端的支付系统,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和所述移动支付终端通信连接;所述装置应用在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包括:
发送单元,用于向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发送目标支付的支付成功通知;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支付服务终端发送的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的支付类型内容;
存储单元,用于将所述支付类型内容与所述目标支付的标识对应存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或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对应的标识;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是支付成功页面所包括的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成功页面是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基于所述支付成功通知在所述应用程序内生成的。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或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对应的标识;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是与支付成功页面链接的其他页面所包括的支付类型标签,所述支付成功页面是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基于所述支付成功通知在所述应用程序内生成的。
18.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置,所述支付类型内容包括至少一个的目标支付类型标签,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支付类型标签由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在支付成功页面或与所述支付成功页面链接的其他页面为所述目标支付对应生成,所述支付成功页面是所述移动支付终端基于所述支付成功通知在所述应用程序内生成的。
19.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上存储有可由所述处理器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运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5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
2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运行时,执行如权利要求6到10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