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知识产权托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知识产权检索模块、知识产权管理模块和身份认证管理模块,所述知识产权检索模块用于检索非特定对象的公开知识产权信息,所述知识产权管理模块用于管理和/或获取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所述身份认证管理模块用于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对于通过所述身份认证管理模块认证的用户,可通过所述知识产权管理模块管理和/或获取与所认证身份相关联的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托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当用户通过所述身份认证管理模块的认证后,所述知识产权管理模块自动获取与该用户所认证身份相关联的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并展示给所述用户。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托管系统,其特征在于,与所认证身份相关联的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包括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取的知识产权信息以及由特定使用者输入的非公开知识产权信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托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当特定对象所关联的用户为多个时,其中至少一个关联用户可将所述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共享给其他一个或多个关联和/或非关联用户。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托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知识产权管理模块还用于获取所述特定对象在预设时间范围内应进行的知识产权操作的信息,并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给所述特定对象的至少一个关联用户。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知识产权托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定对象在预设时间范围内应进行的知识产权操作的信息包括在预设时间范围内应缴专利年费的信息和/或应续展商标的信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托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知识产权交易模块,至少部分通过所述身份认证管理模块认证的用户可通过所述知识产权管理模块管理将与所认证身份相关联的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发送至所述知识产权交易模块进行交易。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知识产权托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认证管理模块还用于根据用户的身份信息获得用户的所在地区信息,且所述身份认证管理模块对同一所在地区的部分用户给予特别授权,使获得特别授权的用户能够获取其所在地区各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统计信息。
9.一种知识产权托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检索非特定对象的公开知识产权信息;
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对于通过所述身份认证的用户,可管理和/或获取与所认证身份相关联的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知识产权托管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下步骤:
当用户通过所述身份认证后,自动获取与该用户所认证身份相关联的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并展示给所述用户;
和/或,将所述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共享给其他一个或多个关联和/或非关联用户;
和/或,获取所述特定对象在预设时间范围内应进行的知识产权操作的信息,并发送相应的提示信息给所述特定对象的至少一个关联用户;
和/或,将与所认证身份相关联的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交易;
和/或,根据用户的身份信息获得用户的所在地区信息,对同一所在地区的部分用户给予特别授权,使获得特别授权的用户能够获取其所在地区各特定对象的知识产权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