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机交互的智能眼镜、方法以及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416953阅读:来源:国知局
都是双眼同时看到一个物体,即双眼聚焦点都在当前看到这个物体上,因此利用双眼聚焦特性,当人双眼同时看到某一物体时,这一物体会在两个眼睛中成像,此时物体成像的所有光线都会经过智能眼镜之后传送给眼睛,这个过程中,检测模块12可以通过如下两种方案检测用户眼球聚焦动作获取以确定聚焦位置:
[0051]方案一:直接将识别到的眼睛成像的图像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两个图像信息匹配成功(可以定义两个图片80%相似度为同一图片信息),表明眼睛完成此图像对应的物体(对应移动终端屏幕上的图标或者应用)的聚焦,同时将识别到的图像信息与移动终端屏幕上图像信息进行比对,匹配成功后,获取该区域图像位置,完成聚焦位置的确定。
[0052]方案二:移动终端利用指南针和加速度陀螺仪等传感器建立空间坐标信息获取,眼镜利用凸(凹)透镜光学成像原理建立成像位置信息函数,通过眼镜识别到的双眼聚焦光线交叉点,利用光学成像函数计算出聚焦点的具体位置,同时换算成坐标信息,发送给移动终端,移动终端将此信息与自身建立的坐标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定位出眼球聚焦的坐标位置,完成聚焦位置的确定。此外,也可以将移动终端建立的空间坐标信息内置于智能眼镜的存储器重,则智能眼镜无需与移动终端进行信息交互即可直接确定聚焦位置。
[0053]进一步地,因为人的每一个眼睛都有单独聚焦和成像功能,因此,事实上,仅通过单眼也可以确定聚焦位置,即存在又一方案可确定聚焦位置:
[0054]方案三:识别任意眼球上(左眼或右眼)形成的成像图像,确认所述图像清晰度是否达到预设标准,若是则表明当前用户已经聚焦完成,将识别到的图像信息与移动终端屏幕上图像信息进行比对,匹配成功后,获取该区域图像位置,完成聚焦位置的确定。需要说明的是,此处预设标准可以依据用户眼球参数(如单眼瞳距等)以及实际测定设定,该预设标准以人眼正常聚焦时所能看到的最低清晰度为最低标准。
[0055]可以理解的是,上述确定聚焦位置的方案仅为优选方案之一而并不限制本发明的实施。在实际应用中,也可以使用其他眼球追踪技术以确定聚焦位置。而当仅通过单眼即可确定聚焦位置时,则其应用范围更广,用户在使用时也可以避免双眼疲劳,因此,通过单眼确定聚焦为第一优选。
[0056]数据传输模块13,用于将所述聚焦位置发送至移动终端以确定所述聚焦位置上的对应图标。
[0057]具体的,数据传输模块13将确定的聚焦位置发送给移动终端后,移动终端确认该位置上的对应图标,并将该信息反馈给数据传输模块13。
[0058]识别模块14,用于识别用户的眼球动作,依据预设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眼球动作对应的控制信息。
[0059]具体的,识别模块14识别用户的眼球动作,所述眼球动作主要指眨眼动作。用户可以预设对应关系表记录不同的预设对应关系,用以定义不同眨眼动作与控制信息之间的关系。例如,可以定义双眼同时眨眼一次或单眼眨眼对应选择指令(相当于鼠标左键单击操作或触摸选定操作),定义双眼同时眨眼两次为打开指令/或进入下一目录(如文件夹图标)等等。同时,检测眼球眨眼动作,如双眼同时眨眼一次、双眼同时眨眼两次、左、右眼眨眼一次等动作,也可以分别对每次眼皮闭合时间长度进行定义,例如眼睛完成一次眨眼,目艮皮闭合的时间长度不小于预设时间t2则认为其为正常操作而非误操作(无效眨眼)。预设时间t2可以根据人眼眨眼习惯和终端识别精度来确定。对于连续眨眼动作之间,眨眼间隔长度判断,也可以依据用户习惯以及终端精度确定一个时间长度如t3。
[0060]进一步的,所述数据传输模块15还用于将所述控制信息发送至移动终端,指示所述移动终端依据所述控制信息对所述对应图标关联的程序进行相应操作。
[0061]具体的,确定控制信息后,由数据传输模块15将该控制信息传送至移动终端,由移动终端根据控制信息对所述对应图片关联的程序进行相应的操作。如,选定指令对应高壳显不,打开指令对应显不下一目录等等D
[0062]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各实施例中,数据传输模块13为无线通信模,优选的,无线通信模块为蓝牙模块或WIFI模块,此时,智能眼镜100可以通过WIFI或蓝牙实现与移动终端的通信。
[0063]本实施例提出的实现人机交互的智能眼镜,通过检测模块在聚焦识别模式下检测用户眼球的聚焦动作以确定聚焦位置,经数据传输模块传输移动终端后得到该聚焦位置上对应的图标,同时识别模块识别用户眼球动作,依据预设的对应关系,确定用户眼球动作对应的控制信息,由数据传输模块传输至移动终端,依据所述控制信息对该图标关联的程序进行相应操作。通过检测用户的实时聚焦动作和眼球动作实现人机交互,而无需用户进行相应的手动操作,用户仅仅需要通过眼睛即可实现对移动终端的控制,无所物理按键或触摸动作,更为方便和智能,提高了用户体验。
[0064]本发明第二实施例进一步提出另一种实现人机交互的智能眼镜。在第二实施例中,所述智能眼镜与第一实施例中的区别仅在于,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智能眼镜还包括触发丰旲块。
[0065]触发模块,用于当检测到用户眼球发生触发动作时,开启所述聚焦识别模式;
[0066]具体的,对于聚焦识别模式的开启可以设置不同的触发动作。例如,眼睛聚焦在终端屏幕上保持有效时长t4(t4>tl)、第一次连续快速眨眼三次以上、聚焦在预设开启点(可由用户预设或出厂预置)上并且双眼同时眨眼一次等等。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通过设置物理开关如按键或拨动开关等以开启聚焦识别模式。
[0067]本实施例提出的实现人机交互的智能眼镜,通过触发模块检测用户的实时聚焦动作实现聚焦识别模式的开启,而无需用户进行相应的手动操作,用户仅仅需要通过眼睛即可实现相应的开启动作,无需物理按键或触摸动作,更为方便和智能,提高了用户体验。
[0068]本发明第三实施例进一步提出另一种实现人机交互的智能眼镜。在第三实施例中,所述智能眼镜与第一实施例中的区别仅在于,在本实施例中,于所述智能眼镜还包括关闭丰吴块。
[0069]关闭模块,当检测到用户眼球发生关闭动作时,关闭所述聚焦识别模式。
[0070]具体的,对于聚焦识别模式的关闭可以设置不同的触发动作。例如,眼睛离开终端屏幕或眼皮闭合时间超过预设时长t5(t5>t2)、第二次连续快速眨眼三次以上(相对于开启时第一次连续眨眼三次而言)、聚焦在预设关闭点(可由用户预设或出厂预置)上并且双眼同时眨眼一次等等。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通过设置物理开关如按键或拨动开关等以关闭聚焦识别模式。
[0071]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用户在观看视频或需要长期注视屏幕但无需开启聚焦识别的情况,为避免此类情形下聚焦识别模式的误开启,当检测到用户聚焦在屏幕上的时间超过预设最大时长t6 (t6>t4)时,默认关闭聚焦识别模式。
[0072]本实施例提出的实现人机交互的智能眼镜,设置关闭模块检测用户眼球的关闭动作而实现聚焦识别功能的关闭,而无需用户进行相应的手动操作,用户仅仅需要通过眼睛即可实现相应的关闭动作,及时关闭聚焦模式以避免误操作和无判断,无需物理按键或触摸动作,更为方便和智能,提高了用户体验。
[0073]本发明第四实施例进一步提出另一种实现人机交互的智能眼镜。在第四实施例中,所述智能眼镜与第一实施例中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中对检测模块进行了具体细化。
[0074]在本实施例中,检测模块12具体包括:
[0075]检测单元,用于在聚焦识别模式下检测用户眼球聚焦动作。
[0076]具体的,聚焦识别模式开启后,检测单元持续检测用户眼球聚焦动作。
[0077]判断单元,用于依据所述聚焦动作持续时间与预设时间的关系,判定所述聚焦动作为的有效性。
[0078]具体的,可以依据不同的用户以及终端处理精度设定聚焦动作的有效性的判定以提高聚焦精度,可以通过检测眼球聚焦在该点的时间长短来判断其有效性,例如,不小于预设时间tl,则认为其有效。预设时间tl的设置满足终端处理精度要求,同时符合用户眼镜使用习惯即可。
[0079]定位单元,用于当所述聚焦动作为有效动作时,依据所述聚焦动作确定聚焦位置。
[0080]具体的,聚焦位置的确定在第一实施例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此不做重复说明。
[0081]本实施例提出的实现人机交互的智能眼镜,依据不同用户以及终端处理精度设定聚焦动作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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