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9565028阅读:来源:国知局
对其在线交易商品的广告信息推送操作进行开/关控制;并且,该广告信息推介功能不同于以往现有技术中常见的“平台主页广告”形式,而是通过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直接面向买家用户发送商品广告信息,能够形成对商家用户所提供在线交易商品的针对性推广,让买家用户能够接收到在线交易商品的相信信息进行了解,更容易让买家用户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不仅如此,对于商家用户而言,用以进行商品广告推广的费用仅仅在于其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部分,而无需额外专门支出广告推广的费用成本,即通过小额的费用就能够确保达到切实有效的商品广告推广效果,有助于激励商家用户使用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积极性,形成良性激励的业务循环生态,吸引更多的商家用户进入平台业务中;此外,本发明的商家客户端还能通过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通信,向商家用户提供与买家用户反馈交互、自定义编辑生成广告信息等丰富的功能,以及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提供资金保障等功能,更有利于商家用户的产品推介,帮助降低商家用户的广告投入成本,更好地确保商品在线交易的顺利进行。总体而言,本发明的商家客户端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相互协作,有效提升了商家客户端向商家用户提供在线商品交易业务服务的智能性和服务功能性,能够更好地针对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中的商家用户提供在线交易业务服务。
[0032]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主权项】
1.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商家用户登录处理模块,用于向商家用户提供账户登录的录入处理,并将录入的账户登录信息提交至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进行认证,得到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返回的认证通过信息后,允许商家用户登录; 交易商品信息提交模块,用于向商家用户提供在线交易商品信息的录入处理,供录入的在线交易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类型、商品数量、商品生产成本以及商品单价信息,并根据商家用户的在线交易商品信息而得到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供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根据广告推送单价换算得到与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相等价的广告推送数量,并由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根据该广告推送数量向买家用户推送商家用户的商品广告信息; 广告信息推送设置模块,用于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通信,向商家用户提供获取广告推送剩余数量信息的操作,并向商家用户提供广告信息推送的开/关设置处理,将设定的广告信息推送开/关状态信息发送至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以通知在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对商家用户的商品广告信息加以推送操作的开/关状态进行设置; 交易信息交互处理模块,用于接收买家用户的交易信息请求,并向商家用户提供对交易信息请求的接受应答处理,并在接受应答交易信息请求后,向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发送接受交易回执信息,以通知在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处理买家用户与商家用户之间的商品在线交易; 支付账户对接处理模块,用于供商家用户设定其支付账户,并执行对商家用户所设定支付账户的对接处理,根据来自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支付账户操作指令执行对商家用户所设定支付账户的费用结算处理。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是由商家客户端换算而得到,具体换算方式是根据商家用户所设定的商品单价扣除商品生产成本之后的商品利润乘以商家用户所设定的商品数量而得到。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家用户所提供的在线交易商品的利润价值总额,是由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换算后发送至商家客户端而得到,具体换算方式是根据商家用户所设定的商品单价扣除商品综合成本之后的商品利润乘以商家用户所设定的商品数量而得到,所述商品综合成本包括商品生产成本、平台佣金成本和平台预设物流配送成本。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反馈操作处理模块,用于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通信而获取与商家用户进行过在线商品交易的买家用户信息,通过交易记录买家列表加以显示,并在交易记录买家列表中向商家用户提供选择指定买家用户并向其触发反馈的操作,且在触发反馈操作后,向所选择的指定买家用户发送反馈信息。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广告信息设定模块,预设有广告信息模板,所述广告信息模板用于向商家用户提供编辑生成广告信息的版式框架,允许商家用户向广告信息模板中相应的指定区域添加图片和文字,提供对图片和文字的编辑功能,且在商家用户确认编辑生成广告信息后,将广告信息发送至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作为商家用户所提供商品的广告信息进行发布。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信息设定模块还向商家用户提供对所编辑生成的广告信息所关联的在线交易商品信息的设定操作,且在关联的在线交易商品信息被设定后连同广告信息一并发送至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供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根据广告信息所关联的在线交易商品信息,向相关在线交易商品的买家用户推荐发布相应的广告信息。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保证金交互处理模块,用于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以及商家用户所设定支付账户进行通信对接,并以商家用户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之间协定的保证金额度为依据,根据来自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指令,按照所协定的保证金额度执行商家用户所设定的支付账户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之间的保证金结算操作。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保证金提交周期设定模块,用于向商家用户提供对保证金提交周期的设定操作,并将设定的保证金提交周期信息发送至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以通知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按照所设定的保证金提交周期执行与商家用户所设定的支付账户之间的保证金结算操作。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商家客户端,其通过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进行联机,能够为商家用户提供商品广告信息的推介功能,以及对广告信息推送的开/关设置功能,能够形成对商家用户所提供在线交易商品的针对性推广,并且推广费用成本更低廉,有助于激励商家用户使用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的积极性,并且还能够向商家用户提供与买家用户反馈交互、自定义编辑生成广告信息等丰富的功能,以及与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提供资金保障等功能,有效提升了向商家用户提供在线商品交易业务服务的智能性和服务功能性,能够更好地针对移动互联网络商品在线交易平台中的商家用户提供在线交易业务服务。
【IPC分类】G06Q30/02, G06Q30/06
【公开号】CN105321109
【申请号】CN201510679786
【发明人】马昭德, 喻誉, 谢鹏, 周红波, 孟作廉
【申请人】重庆秒银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10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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