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535685阅读:155来源:国知局
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能够与网购大潮相匹配,兼具实体店的功能,同时又能更好的服务于网购的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它包括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1)、门店收银单元(2)、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客户档案单元(4)、在线支付单元(5)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所述的门店收银单元(2)、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客户档案单元(4)、在线支付单元(5)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均与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1)通讯连接;所述的在线支付单元(5)支付手机和电脑实时上网支付;所述的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包括条码识别器和指示灯。
【专利说明】
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商务系统,具体是指一种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但是,电子商务不等同于商务电子化。电子商务即使在各国或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定义,但其关键依然是依靠着电子设备和网络技术进行的商业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它已不仅仅包括其购物的主要内涵,还应包括了物流配送等附带服务。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货币交换、供应链管理、电子交易市场、网络营销、在线事务处理、电子数据交换(EDI)、存货管理和自动数据收集系统。在此过程中,利用到的信息技术包括:互联网、外联网、电子邮件、数据库、电子目录和移动电话。首先将电子商务划分为广义和狭义的电子商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定义为,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活动;狭义电子商务定义为,主要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或活动。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电子商务的概念,电子商务都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离不开互联网这个平台,没有了网络,就称不上为电子商务;二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是一种商务活动。狭义上讲,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EC)是指:通过使用互联网等电子工具(这些工具包括电报、电话、广播、电视、传真、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移动通信等)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商务贸易活动。是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所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包括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广告商、消费者、中介商等有关各方行为的总和。人们一般理解的电子商务是指狭义上的电子商务。广义上讲,电子商务一词源自于Electronic Business,就是通过电子手段进行的商业事务活动。通过使用互联网等电子工具,使公司内部、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之间,利用电子业务共享信息,实现企业间业务流程的电子化,配合企业内部的电子化生产管理系统,提高企业的生产、库存、流通和资金等各个环节的效率。联合国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工作组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采用电子形式开展商务活动,它包括在供应商、客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之间通过任何电子工具。如HH、Web技术、电子邮件等共享非结构化商务信息,并管理和完成在商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消费活动中的各种交易。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商务化的整个商务过程。电子商务是以商务活动为主体,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以电子化方式为手段,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所进行的商务活动交易过程。电子商务是运用数字信息技术,对企业的各项活动进行持续优化的过程。电子商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IBM 公司于 1996 年提出了 ElectronicCo_erce (E-Co_erce)的概念,到了 1997年,该公司又提出了 ElectronicBusiness(E-Business)的概念。E-Commerce集中于电子交易,强调企业与外部的交易与合作,而E-Business则把涵盖范围扩大了很多。广义上指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或活动。狭义上指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的活动。
[0003]电子商务是指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 (即 B2G)、C2A (即 C2G)、020 电子商务模式等等。
[0004]以020为例;020即Online To Off line (在线离线/线上到线下),是指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这个概念最早来源于美国。020的概念非常广泛,只要产业链中既可涉及到线上,又可涉及到线下,就可通称为020。主流商业管理课程均对020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有所介绍及关注。2013年020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开始了本地化及移动设备的整合,于是020商业模式横空出世,成为020模式的本地化分支。线下销售与服务通过线上推广来揽客,消费者可以通过线上来筛选需求,在线预订、结算,甚至可以灵活地进行线上预订,线下交易、消费,充分诠释了“同城购”的本地区域化电子商务的理念。通过建设电子商务020平台、业务供应链ERP系统、物流配送系统等,线上与天猫、京东、一号店等电商渠道数据共享,线下门店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客户端进行在线支付,提供一个功能全、可操作、有优势和结合了决策团队经营思想的电子商务020解决方案。
[0005]门店管理系统是020电子商务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电子商务系统中主要是以网店为主,但是适当的门店还是必需的,连锁门店作为线下店,具有传统实体店商品展示、接待顾客、零售销售的主要作用,是020中在线支付的重要环节。现有技术中的连锁门店系统主要功能是门店收银、客户档案管理、在线支付系统。而目前人们大多已经习惯网购,对于现有技术中的实体门店只是一种购物的辅助,而现有技术中的门店并不具备与当下网购大潮相匹配的功能。
[0006]综上所述,目前急需要一种能够与网购大潮相匹配,兼具实体店的功能,同时又能更好的服务于网购的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

【发明内容】

[0007]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与网购大潮相匹配,兼具实体店的功能,同时又能更好的服务于网购的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
[0008]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它包括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门店收银单元、商品电子检索单元、客户档案单元、在线支付单元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所述的门店收银单元、商品电子检索单元、客户档案单元、在线支付单元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均与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通讯连接;所述的在线支付单元支付手机和电脑实时上网支付;所述的商品电子检索单元包括条码识别器和指示灯。
[0009]作为优选,所述的条码识别器与指示灯无线连接,门店里的每件待售商品旁边均安装有一指示灯,所述的条码识别器与所有的指示灯无线连接;客户手机或平板电脑上的条码由条码识别器扫描后对应的商品指示灯被点亮。
[0010]作为优选,所述的商品远程展示单元包括旋转展台和安装于展台上的摄像头,所述的摄像头与网络相连,可将商品视频远程提供给客户浏览。
[0011]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它包括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门店收银单元、商品电子检索单元、客户档案单元、在线支付单元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所述的门店收银单元、商品电子检索单元、客户档案单元、在线支付单元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均与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通讯连接;所述的在线支付单元支付手机和电脑实时上网支付;所述的商品电子检索单元包括条码识别器和指示灯。客户在网上看好商品后,如果需要去实体门店再感受下,可以拍下商品的条码,然后去实体店快速找到商品观赏,也可以在网上直接通过远程展示单元观看到商品。十分方便,与现在的网购大潮更加匹配。
[0012]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能够与网购大潮相匹配,兼具实体店的功能,同时又能更好的服务于网购的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发明中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的整体结构简图。
[0014]如图所示:1、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2、门店收银单元,3、商品电子检索单元,4、客户档案单元,5、在线支付单元,6、商品远程展示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16]结合附图1,一种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它包括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1、门店收银单元2、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客户档案单元4、在线支付单元5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 ;所述的门店收银单元2、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客户档案单元4、在线支付单元5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均与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I通讯连接;所述的在线支付单元5支付手机和电脑实时上网支付;所述的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包括条码识别器和指示灯。
[0017]作为优选,所述的条码识别器与指示灯无线连接,门店里的每件待售商品旁边均安装有一指示灯,所述的条码识别器与所有的指示灯无线连接;客户手机或平板电脑上的条码由条码识别器扫描后对应的商品指示灯被点亮。
[0018]作为优选,所述的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包括旋转展台和安装于展台上的摄像头,所述的摄像头与网络相连,可将商品视频远程提供给客户浏览。
[0019]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它包括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1、门店收银单元2、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客户档案单元4、在线支付单元5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 ;所述的门店收银单元2、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客户档案单元4、在线支付单元5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均与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I通讯连接;所述的在线支付单元5支付手机和电脑实时上网支付;所述的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包括条码识别器和指示灯。客户在网上看好商品后,如果需要去实体门店再感受下,可以拍下商品的条码,然后去实体店快速找到商品观赏,也可以在网上直接通过远程展示单元观看到商品。十分方便,与现在的网购大潮更加匹配。
[0020]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能够与网购大潮相匹配,兼具实体店的功能,同时又能更好的服务于网购的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
[0021]以上对本发明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I)、门店收银单元(2)、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客户档案单元(4)、在线支付单元(5)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所述的门店收银单元(2)、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客户档案单元(4)、在线支付单元(5)和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均与门店管理中央处理器⑴通讯连接;所述的在线支付单元(5)支付手机和电脑实时上网支付;所述的商品电子检索单元(3)包括条码识别器和指示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条码识别器与指示灯无线连接,门店里的每件待售商品旁边均安装有一指示灯,所述的条码识别器与所有的指示灯无线连接;客户手机或平板电脑上的条码由条码识别器扫描后对应的商品指不灯被点壳。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电子商务的门店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商品远程展示单元(6)包括旋转展台和安装于展台上的摄像头,所述的摄像头与网络相连,可将商品视频远程提供给客户浏览。
【文档编号】G06Q30/06GK105894344SQ201510017671
【公开日】2016年8月24日
【申请日】2015年1月14日
【发明人】周星生, 吴谦, 钟媛媛, 杨琦
【申请人】柳州尚龙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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