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脑显示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03601阅读:25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脑显示屏的制作方法
【专利说明】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脑显示屏的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电脑显示屏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
[0002]电脑显示屏的样式越来越多,但是现有的电脑显示屏底座拆卸不方便,不方便储藏和运输,同时现有的电脑显示屏内没有音响,需要另外配置,但是另外配置的音响占用桌面空间,同时电线较多,显得比较凌乱,市场需要一中电脑显示屏,能够是底座拆卸方便,同时占用空间小,应用灵活。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电脑显示屏,能够使电脑显示屏底座自由拆卸,拆卸简单,方便运输和储藏,同时组装简单,底座更稳定,能够减少音响占用面积,设备结构紧凑。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电脑显示屏,包括显示屏主体、音响和底座,所述显示屏主体下部设置有筒座,所述筒座与底座配合安装,所述底座由柱体和水平板组成,柱体安装在水平板中间,柱体长度方向与水平板垂直,柱体截面呈三角形,显示屏主体两侧分别设置有滑道槽,所述音响上设置有凸块,所述凸块呈三角形,凸块安装在滑道槽中。
[0005]作为优选,所述柱体一端插入筒座,柱体另一端固定在水平板上。
[0006]作为优选,所述显示屏主体一侧设置有显示屏开关。
[0007]作为优选,所述音响侧部设置有音量调节开关和音响电源开关。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将显示屏主体、音响和底座应用在电脑显示屏上,能够使电脑显示屏底座自由拆卸,拆卸简单,方便运输和储藏,同时组装简单,底座更稳定,能够减少音响占用面积,设备结构紧凑。
[0009]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电脑显示屏的主视图;
[0011]图2是图1中A部的放大图;
[0012]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电脑显示屏的右视图;
[0013]图4是音响的右视图。
[0014]图中:2-显示屏主体、21-筒座、22-显示屏开关、3-音响、31-音量调节开关、32-音响电源开关、33-凸块、4-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参阅图1、图2、图3和图4,本实用新型一种电脑显示屏,包括显示屏主体2、音响3和底座4,所述显示屏主体2下部设置有筒座21,所述筒座21与底座4配合安装,所述底座4由柱体和水平板组成,柱体长度方向与水平板垂直,柱体安装在水平板中间,柱体截面呈三角形,显示屏主体2两侧分别设置有滑道槽,所述音响3上设置有凸块33,所述凸块33呈三角形,凸块33安装在滑道槽中。所述柱体一端插入筒座21,柱体另一端固定在水平板上。所述显示屏主体2 —侧设置有显示屏开关22。所述音响3侧部设置有音量调节开关31和音响电源开关32。
[0016]本实用新型一种电脑显示屏,通过将显示屏主体2、音响3和底座4应用在电脑显示屏上,能够使电脑显示屏底座4自由拆卸,拆卸简单,方便运输和储藏,同时组装简单,底座4更稳定,能够减少音响3占用面积,设备结构紧凑。
[0017]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不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任何对本实用新型简单变换后的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电脑显示屏,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主体(2)、音响(3)和底座(4),所述显示屏主体(2)下部设置有筒座(21),所述筒座(21)与底座(4)配合安装,所述底座(4)由柱体和水平板组成,柱体安装在水平板中间,柱体长度方向与水平板垂直,柱体截面呈三角形,显示屏主体(2)两侧分别设置有滑道槽,所述音响(3)上设置有凸块(33),所述凸块(33)呈三角形,凸块(33)安装在滑道槽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柱体一端插入筒座(21),柱体另一端固定在水平板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主体(2)—侧设置有显不屏开关(22)。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响(3)侧部设置有音量调节开关(31)和音响电源开关(32)。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脑显示屏,包括显示屏主体、音响和底座,所述显示屏主体下部设置有筒座,所述筒座与底座配合安装,所述底座由柱体和水平板组成,柱体安装在水平板中间,柱体长度方向与水平板垂直,柱体截面呈三角形,显示屏主体两侧分别设置有滑道槽,所述音响上设置有凸块,所述凸块呈三角形,凸块安装在滑道槽中。本实用新型能够使电脑显示屏底座自由拆卸,拆卸简单,方便运输和储藏,同时组装简单,底座更稳定,能够减少音响占用面积,设备结构紧凑。
【IPC分类】G06F1-16
【公开号】CN204613814
【申请号】CN201520116887
【发明人】丁建刚
【申请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日】2015年9月2日
【申请日】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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