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78454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的自动香烟售货机,尤其是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
背景技术
现在,在世界各地都在使用一种自动香烟售货机,但是,自动香烟售货机使青少年 每天都吸烟非常的不好,为了不让青少年吸烟政府想了很多的办法来控制,不让青少年吸 烟,因吸烟有害健康,现在,在日本就发明了带智能卡的自动香烟售货机,只有年龄在18岁 以上才可以购买自动香烟售货机的智能卡,才可用智能卡在自动香烟售货机上刷卡购买香 烟,但是如果将智能卡借给青少年18岁以下的人使用就无法控制,所以用这种办法还是不 好解决的18岁以下人吸烟的问题,青少年的家长为此非常不满,纷纷要求政府要加强管 理,为此,政府及有关部共同推出了多种措施来解决青少年吸烟问题,如果在自动香烟售货 机加装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就可以解决青少年吸烟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它是通
过人脸识别系统的方法,增强对青少年保护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吸烟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是这样加以解决
的,在现有的自动香烟售货机的基础上增加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 所述的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所述的人脸识别系统装置是制成 一个可放制人脸的识别装置,并对人脸进行系统识别。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发明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是这样加以解决 的,在现有的自动香烟售货机的基础上增加人脸识别系统装置,人脸识别系统装置是制成 一个可放制人脸的装置,并对人脸进行识别系统当青少年购买香烟时,自动香烟售货机时, 必须先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装置,人脸识别系统装置是制成一个可放制人脸的识别装置,对 青少年先进行人脸系统识别,让青少年将脸靠放在人脸识别系统的装置上对青少年进行人 脸系统识别,系统识别后经确认无误后,才可以刷卡购香烟,识别系统后经确认有误后,青 少年没有在本系统内注册就不可以购买香烟,以此解决了青少年吸烟的问题。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 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是本发明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具体实施方式
的结构示意 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在图1中本发明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是由自动香烟售货机(1) 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组成,在现有的自动香烟售货机(1)的基础上增加人脸识别系 统装置(2),所述的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l),所述的人脸识别系统装置
(2) 是制成一个可放制人脸的装置(2),并对人脸进行系统识别,本发明带人脸识别系统装 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1)是这样加以解决的,在现有的自动香烟售货机(1)的基础上增加 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是制成一个可放制人脸的识别装置(2),并 对人脸进行识别系统当青少年在购烟时,必须先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人脸识别系统 装置(2)是制成一个可放制人脸的识别装置,对购香烟的青少年先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让 青少年将脸部放在人脸识别系统的装置(2)上对青少年进行人脸系统识别,系统识别后经 确认无误后,才可以购香烟,如果想再继续购香烟的话,须再输入人脸进行系统识别,以此, 通过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的自动香烟售货机(l),对青少年吸烟进行限制,解决了青少 年吸烟的问题。
权利要求
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是由自动香烟售货机(1)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组成,其特征是在现有的自动香烟售货机(1)的基础上加装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
2.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其特征是所述的 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是制成一个可放制人脸的识别装置(2),并对人脸进行系统识别。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带人脸识别系统装置的自动香烟售货机,是由自动香烟售货机(1)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组成,在现有的自动香烟售货机(1)的基础上加装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是制成一个可放制人脸的装置(2),并对人脸进行系统识别,当青少年在购香烟时,必须先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人脸识别系统装置(2)是制成一个可放制人脸的装置,对购香烟的青少年先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让青少年将脸部放在人脸识别系统的装置(2)上对青少年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识别系统后经确认无误后,才可购香烟。
文档编号G07F11/00GK101699525SQ20071017875
公开日2010年4月28日 申请日期2007年12月5日 优先权日2007年12月5日
发明者汪华 申请人:北京诚意创科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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