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车道自由车流电子收费系统及其车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81998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多车道自由车流电子收费系统及其车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一种电子收费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多车道自由车流电子收费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ETC)系统及其车机(on board unit, OBU)。
背景技术
目前世界各国高速公路的车辆道路通行收费作业大多采行车辆停靠于收费站,而以人工缴款方式付费后才准予放行的方式,然而此种方式除了耗费可观的人事成本外,车辆在通过收费站必须先行停车缴费后再开车前行,无形中增加了用路人时间的浪费以及增加空气污染等问题。另外,亦有少数使用架设车道系统以特定的短距离通讯协定(dedicated short range communication, DSRC)方式进行交易,或利用全球通讯卫星定位系统(glcA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结合移动通讯方式(例如 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 GPRS)的电子收费(ETC)系统,从而实现电子收费自动化作业的目的。然而,无论是采用上述哪一种电子收费系统架构(亦即DSRC或GPS+GPRS),都难以实现多车道自由车流电子收费(multi-lane free flow ETC)的目的,其是因行驶在多车道自由车流下的车辆并不需在固定的车道上,而且也不需刻意减速,从而造成收费与执法的困难。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子收费系统,其包括一收费模块,用以发布一事先扣款服务与一事后扣款服务,藉以使得一车辆上的一车机反应于该事先扣款服务与该事后扣款服务其中之一而完成扣款;以及一识别模块,用以撷取该车辆的影像,并且发布一识别服务给该车机,藉以获得该车辆的身分信息。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车机,装设于一车辆内,且其经配置以判断是否于一事先扣款通讯范围取得一事先扣款服务;当有于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取得该事先扣款服务时,则进行一间歇扣款程序,且同时判断是否有取得一识别服务;当有取得该识别服务时,则立即且持续回报该车辆的身分信息至一预设时间,否则,持续进行该间歇扣款程序至离开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为止;当回报该车辆的身分信息号之后,判断该间歇扣款程序是否成功;当该间歇扣款程序成功时,则表示完成扣款,否则,判断是否于一事后扣款通讯范围取得一事后扣款服务;以及当有于该事后扣款通讯范围取得该事后扣款服务时,则进行一延续扣款程序,藉以完成扣款,否则,持续判断是否有取得该事后扣款服务至离开该事后扣款通讯范围为止。应了解的是,上述一般描述及以下具体实施方式
仅为例示性及阐释性的,其并不能限制本发明所欲主张的范围。


图1示出了本发明一示范性实施例的电子收费(ETC)系统100的方块图。图2示出了图1的电子收费系统100实施在收费公路的示意图。图3示出了 IEEE 1609通讯协定的所属频段(frequency band)的示意图。图4示出了 IEEE 1609通讯协定所能提供的通道存取模式(channel access mode)的示意图。图5示出了本发明一示范性实施例的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经配置后的运作流程图。图6示出了本发明一示范性实施例的电子收费系统100的识别模块105与执法模块107经配置后的运作流程图。附图符号说明100:电子收费系统101:中控模块103:收费模块IO5 识别模块107:执法模块201 车辆A D 识别通讯范围E 事先扣款通讯范围F 事后扣款通讯范围G、G,摄像的装置S 感应装置Ll L4 车道178 =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172、174、176、180、182、184 :IEEE 1609 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服务通道S501 S513 装设于车辆内的车机(OBU)经配置后的运作流程S601 S615 电子收费系统的识别模块与执法模块经配置后的运作流程
具体实施例方式现将详细参考本发明的示范性实施例,在附图中说明所述示范性实施例的实例。 另外,凡可能之处,在附图及实施方式中使用相同标号的元件/构件代表相同或类似部分。图1示出了本发明一示范性实施例的电子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system, ETC system) 100的方块图,而图2示出了图1的电子收费系统 100实施在收费公路的示意图。请合并参照图1与图2,电子收费系统100包括中控模块(central control module) 101、收费模块(toll collection module) 103、识别模块 (identification module) 105, 1 , !! : (law enforcement module) 107。 ·:φ:±,巾控模块101用以主导(guide)收费模块103、识别模块105以及执法模块107的行为。也就是说,收费模块103、识别模块105以及执法模块107的运作(operation)皆由中控模块 101所控制/掌控。由此可知,中控模块101可以是一个强大的伺服系统(server system) 或者是工作站(workstation),但皆不限制于此。
收费模块103受控于中控模块101而用以发布事先扣款服务(pre-pay service) 与事后扣款服务(post-pay service)(例如可以通过一组大功率全向性天线(omni antenna)而于一相对大范围发送事先扣款服务与事后扣款服务,但并不限制于此),藉以使得行驶在收费公路(例如高速公路,但并不限制于此)上的车辆201的车机(0BU,装设于车辆201内)反应于此事先扣款服务与事后扣款服务其中之一而完成扣款。识别模块105受控于中控模块101而用以撷取(capture)车辆201的影像 (image),并且发布识别服务(identification service)给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 (例如可以通过多组小功率指向性天线(directional antenna)的其中之一或组合而于一相对小范围发送识别服务),藉以获得至少包含有车辆201的车牌(license plate)与型号 (model)的身分信息(identification information)。其中,每一组小功率指向性天线所覆盖的通讯范围大约为一个车道的宽度,但并不限制于此。执法模块107受控于中控模块101而用以接收并连结(link)车辆201的影像与身分信息(当识别模块107有获得车辆201的身分信息时),从而进行记录(亦即把已连结车辆201的影像与身分信息的数据储存在数据库(database)内),否则,仅接收并记录车辆201的影像(当识别模块107未获得车辆201的身分信息时,可能车辆201并未装设车机(OBU),或者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已发生故障),藉以作为往后执法的依据。于本示范性实施例中,收费模块103可以于第一通讯范围(亦即图2的事先扣款通讯范HI (pre-pay communication range) E与事后扣款通讯范围(post-pay communication range) F所涵盖的范围)发布事先扣款服务与事后扣款服务给装设于车辆 201内的车机(OBU);另外,识别模块105可以于第二通讯范围(亦即图2的识别通讯范围 (identification communication range) A D所涵盖的范围)撷取车辆201的影像,并且发布识别服务给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换言之,第一通讯范围可以包括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与事后扣款通讯范围F ; 而第二通讯范围可以包括多个识别通讯范围A D,且识别通讯范围A D对应等量 (isometric)的多个车道(Iane)Ll L4。由此可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可以涵盖所有的识别通讯范围A D。也就是说,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的部分区域会与识别通讯范围A D 重迭(overlap)在一起。基于上述,当车辆201例如行驶在收费公路的车道L2上,且已进入了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时,则中控模块101会基于特定通讯协定(specific communication protocol, 例如IEEE 1609通讯协定,但并不限制于此)而控制收费模块103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control channel,亦即通道178)发布事先扣款服务给装设于车辆 201内的车机(OBU),藉以使得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可以反应于此事先扣款服务而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多个(亦即6个)服务通道(service channel)中的一扣款服务通道(pay service channel,例如通道182,但并不限制于此)进行一『间歇 (intermittent)扣款程序』。于此,由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与6个服务通道 (通道172、174、176、180、182、184)的频率(frequency)彼此相异(如图3所示),而且IEEE 1609通讯协定可以提供交替通道存取模式(alternating channel access mode)(如图4 所示),所以一旦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监听到收费模块103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上所发布的事先扣款服务后,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 (OBU)就会到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扣款服务通道(通道182)进行付费。于本实施例中,由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扣款服务通道(通道182)的服务时段(service interval)有限,所以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可能必需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与扣款服务通道(通道18 进行多次的交替通道存取后才有可能完成扣款(亦即也有可能无法完成扣款),而这也就是前述『间歇扣款程序』的涵义所在。然而,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也有可能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 与扣款服务通道(通道18 进行仅一次的交替通道存取后即可完成扣款,一切均视通讯网络环境而定。于本示范性实施例中,当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于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 所进行的间歇扣款程序成功(succeed)时,则表示完成扣款;反之,当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于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所进行的间歇扣款程序失败(fail)时,则表示未完成扣款。于此,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 —定有能力知道于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所进行的间歇扣款程序为成功或失败。紧接着,当行驶在收费公路的车道L2上的车辆201经过事先架设(mount)在收费公路上多个排列成一直线以横跨车道Ll L4的感应装置(sensoiOS的瞬间(如图2所示的打圆黑点直线处,其可视为识别模块105的一部分,且可藉由微波、光学与压力等技术的其中之一或组合来实现感应车辆201的机制),识别模块105会藉由感应装置S通知中控模块101,车辆201会进入至识别通讯范围B (假设车辆201维持行驶在车道L2上)。然而, 若车辆201在进入识别通讯范围B前临时变换至车道L3的话,则识别模块105会藉由感应装置S通知中控模块101,车辆201会进入至识别通讯范围C。如此一来,中控模块101就会立即控制识别模块105以触发(trigger)任何一种可以进行摄像的装置G(即车辆201维持行驶在车道L2上)/G’(即车辆201变换至车道 L3上)(其皆可视为识别模块105的一部分,且可以为照相机、CXD影像感测器、CMOS影像感测器等,但皆不限制于此,而两进行摄像的装置G与G’的摄像范围可以撷取到三车辆并行于两车道的影像)来撷取车辆201的影像,且此时中控模块201也会基于IEEE 1609通讯协定而控制识别模块105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发布识别服务给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0BU),藉以使得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反应于此识别服务而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6个服务通道(通道172、174、176、180、182、 184)中的多个识别服务通道(除了通道182以外)的其中之一(例如通道176)回报车辆 201的身分信息(亦即车辆201的车牌、型号等)给识别模块105。另一方面,就算车辆201在进入车道L2的识别通讯范围B后又临时变换至车道 L3的识别通讯范围C,由于识别模块105已经在识别通讯范围B发布识别服务给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所以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仍然会反应于此识别服务而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识别服务通道(亦即通道176)回报车辆201的身分信息给识别模块105。换言之,无论车辆201如何变换车道,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都会于识别模块105所指定的识别服务通道进行回报车辆201的身分信息。于本示范性实施中,当车辆201维持行驶在车道L2上,且已进入至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与识别通讯范围B的重迭区域(亦即图2所示的打斜线区域)时,中控模块101主导识别模块105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发布识别服务的优先权(priority)会高于收费模块103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 所发布的事先扣款服务。可见得,中控模块101有能力对事先扣款服务与识别服务进行调度(scheduling)。另外,由于IEEE 1609通讯协定可以提供立即通道存取模式(immediate channel access mode)(如图4所示),所以一旦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于此重迭区域(亦即图2所示的打斜线区域)接收到识别模块105所发布的识别服务时,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就会立即反应于此识别服务而于对应的识别服务通道(亦即通道176)持续地回报车辆201的身分信息给识别模块105,直至一预设时间为止(由实际状况决定其时间长短)。亦即,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在这段预设时间是不会监听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所发布的服务。换言之,一旦超过这段预设时间,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才会恢复监听IEEE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 178)所发布的服务。在此先值得一提的是,位于相邻车道的相异车机(OBU)反应于识别模块105所发布的相同识别服务会于相异识别服务通道回报其各别车辆的身分信息给识别模块105。举例来说,行驶在车道Ll L3的三辆车的车机(OBU)可以各别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3个相异的识别服务通道(例如通道174、176、180)回报其各别车辆的身分信息给识别模块105。换言之,相邻车道上的车辆可以不同的识别服务通道回报其各别的身分信息给识别模块105,从而得以避免回报车辆的身分信息的通道竞争行为。因此,当识别模块105撷取到车辆201的影像,并且也获得车辆201的身分信息时,中控模块101就会进一步控制执法模块107接收并连结车辆201的影像与身分信息(亦即车辆201的影像与身分信息两者有一对应(mapping)关系),从而进行记录,否则,控制执法模块107仅接收并记录车辆201的影像,藉以作为往后执法的依据。随后,当车辆201从识别通讯范围B进入至事后扣款通讯范围F时,若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已于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完成扣款的话,则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就不再监听/理会中控模块101基于IEEE1609通讯协定而控制收费模块103于 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所发布的事后扣款服务。然而,若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未于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完成扣款的话, 则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就会监听/理会中控模块101基于IEEE 1609通讯协定而控制收费模块103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所发布的事后扣款服务。如此一来,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就会反应于此事后扣款服务而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扣款服务通道(通道18 进行一『延续(extended)扣款程序』,从而完成扣款。当然,在本发明的其它示范性实施例中,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也可以反应于事后扣款服务而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另一扣款服务通道(亦即相异于通道182的另一通道)进行『延续扣款程序』,从而完成扣款。一切端视实际设计需求/状况而论。于此,由于IEEE 1609通讯协定可以提供延续通道存取模式(extendedchannel access mode)(如图4所示),所以一旦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监听到收费模块103 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178)上所发布的事后扣款服务后,装设于CN 102456234 A说明书6/7 页
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就会到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扣款服务通道(通道182或相异于通道182的另一通道)进行付费。而且,由于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扣款服务通道(通道182或相异于通道 182的另一通道)的服务时段(service interval)在延续通道存取模式下相对为长(因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不需再监听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控制通道(通道 178)上所发布的任何服务),所以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即可在IEEE 1609通讯协定所提供的扣款服务通道(通道182或相异于通道182的另一通道)致力地进行付费(亦即给予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更多的时间以完成扣款),而这也就是前述『延续扣款程序』的涵义所在。但是,若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在还是无法在事后扣款通讯范围F完成扣款的话,则执法单位就必须采纳记录于执法模块107内车辆201的影像来做为执法凭证的依据。基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所揭示的内容可知,电子收费系统100会在一相对大通讯范围(事先扣款通讯范围E与事后扣款通讯范围F)下与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 进行通讯,从而使得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进行付费(扣款);另外,电子收费系统100会在一相对小通讯范围(识别通讯范围A D)下与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 进行通讯,从而撷取车辆201的影像与获得车辆201的身分信息。如此一来,电子收费系统100不但可以实现多车道自由车流电子收费 (multi-lane free flow ETC)的目标(因为车辆并不需在固定的车道上(可任意变换行驶车道),而且也不需刻意减速),且又可以精确地将车辆的影像与身分信息做一有效连结, 从而提升执法层面的效率与公信力(针对行驶于收费公路上未进行缴费的车辆而言)。除此之外,由于电子收费系统100仅以单一开放式国际标准通讯协定(亦即IEEE 1609通讯协定)来实现多车道自由车流的收费与执法。因此,将有助于提升各国关联于收费公路的产业的发展。于此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上述示范性实施例是以电子收费系统100通过IEEE 1609通讯协定来与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进行通讯,但在其他示范性实施例中, 电子收费系统100亦可采用其他具有多通道(multi-channel)的网络协定来与装设于车辆 201内的车机(OBU)进行通讯,而这些变形的实施方式亦属本发明所欲保护的范畴之一。另一方面,基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所揭示的内容可知,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 (OBU)经配置(configured)后的运作流程可以如图5所示。换言之,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经配置后会执行以下流程判断是否于事先扣款通讯范围取得事先扣款服务(S501);当有于事先扣款通讯范围取得事先扣款服务时,则进行间歇扣款程序,且同时判断是否有取得识别服务(S503);当有取得识别服务时,则立即且持续地回报车辆的身分信息至一预设时间为止 (由实际状况决定其时间长短)(S505),否则,持续进行间歇扣款程序至离开事先扣款通讯范围为止;当回报车辆的身分信息号之后,判断间歇扣款程序是否有成功(S507);当间歇扣款程序成功时,则表示完成扣款(S509),否则,判断是否于事后扣款通讯范围取得事后扣款服务(S511);以及
当有于事后扣款通讯范围取得事后扣款服务时,则进行延续扣款程序(S513),藉以完成扣款,否则,持续判断是否有取得事后扣款服务至离开事后扣款通讯范围为止。由此可知,装设于车辆201内的车机(OBU)反应于识别服务而回报车辆的身分信息的优先权会高于其反应于事先扣款服务所进行的间歇扣款程序。简单来说,装设于车辆 201内的车机(OBU)回报车辆201的身分信息会优先于付费。如此一来,纵使装设于车辆 201内的车机(OBU)未完成扣款,执法单位也可以藉由所获得的车辆201的身分以进行举发。另一方面,基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所揭示的内容亦可知,电子收费系统100的识别模块105与执法模块107经配置(configured)后的运作流程可以如图6所示。换言之, 电子收费系统100的识别模块105与执法模块107经配置后会执行以下流程感应车辆是否有进入识别通讯范围(S601);一旦有感应到车辆已进入识别通讯范围时,通过可以进行摄像的装置来撷取车辆的影像,并开始进行时间计数(S603),否则持续感应车辆是否有进入识别通讯范围;同一时间/紧邻时间,送出识别服务给装设于车辆内的车机(OBU) (S605),并且判断所计数的时间是否超过一预设时间(S607);若未超于步骤S607所述的预设时间的话,则判断装设于车辆内的车机(OBU)是否有回报车辆的身分信息(S609),否则,传送所撷取的车辆的影像(S611),藉以进行记录 (S613);以及若装设于车辆内的车机(OBU)未回报车辆的身分信息的话,则重复送出识别服务给装设于车辆内的车机(OBU),直至超过预设时间为止,否则,传送并连结所撷取的车辆的影像与身分信息(S615),藉以进行记录(S613)。综上所述,上述示范性实施例所揭示的电子收费系统100的优势至少有以下几占.
^ \\\ ·1、收费模块与识别模块所各别发布的服务可以通过调度(scheduling)以确保车辆在适当时机/时间取得适当的服务;2、相异车辆内的车机(OBU)可以反应于相同的识别服务而通过不同的服务通道回报其各别车辆的身分信息,所以在通讯基础上并不会发生碰撞,藉此即可提升服务的成功率,而且又可以同时解决车辆任意变换车道的问题,从而符合多车道自由车流的概念;3、以单一开放式国际标准通讯协定(亦即IEEE 1609通讯协定)来实现多车道自由车流(MLFF)的收费与执法。因此,将有助于提升各国关联于收费公路的产业的发展;4、识别模块可以于各车道采用不同服务通道与车辆内的车机(OBU)进行通讯,而且车辆内的车机(OBU)也可以采用全向性天线的通讯方式,并不需特定架构在指向性天线的通讯方式;以及5、收费模块与识别模块可以协同运作,藉以提升电子收费系统的成功率,而且更可以有效地运用微波广域通讯的特性。虽然本发明已以实施例揭示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可作若干的更动与润饰,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子收费系统,包括一收费模块,用以发布一事先扣款服务与一事后扣款服务,藉以使得一车辆上的一车机反应于该事先扣款服务与该事后扣款服务其中之一而完成扣款;以及一识别模块,用以撷取该车辆的影像,并且发布一识别服务给该车机,藉以获得该车辆的身分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还包括一执法模块,用以当该识别模块有获得该车辆的身分信息时,接收并连结该车辆的影像与身分信息,从而进行记录,否则,接收并记录该车辆的影像,藉以作为往后执法的依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还包括一中控模块,用以主导该收费模块、该识别模块以及该执法模块的行为。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该收费模块还用以于一第一通讯范围发布该事先扣款服务与该事后扣款服务;以及该识别模块还用以于一第二通讯范围撷取该车辆的影像,并且发布该识别服务给该车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该第一通讯范围包括一事先扣款通讯范围与一事后扣款通讯范围;以及该第二通讯范围包括多个识别通讯范围,且该识别通讯范围对应等量的多个车道, 其中,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涵盖该识别通讯范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当该车辆进入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时,该中控模块基于一特定通讯协定而控制该收费模块于该特定通讯协定所提供的一控制通道发布该事先扣款服务给该车机,藉以使得该车机反应于该事先扣款服务而于该特定通讯协定所提供的多个服务通道中的一扣款服务通道进行一间歇扣款程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该控制通道与该服务通道的频率彼此相已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当该车辆进入至该识别通讯范围其中之一时,该中控模块控制该识别模块撷取该车辆的影像,且该中控模块还基于该特定通讯协定而控制该识别模块于该控制通道发布该识别服务给该车机,藉以使得该车机反应于该识别服务而于该服务通道中的多个识别服务通道的其中之一回报该车辆的身分信息给该识别模块。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当该车辆进入至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与该识别通讯范围的一重迭区域时,该中控模块主导该识别模块于该控制通道发布该识别服务的优先权高于该收费模块于该控制通道所发布的该事先扣款服务,且一旦该车机于该重迭区域接收到该识别模块所发布的该识别服务时,该车机会立即反应于该识别服务而于对应的识别服务通道回报该车辆的身分信息给该识别模块。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位于相邻车道的相异车机反应于该识别模块所发布的该识别服务会于相异识别服务通道回报其各别车辆的身分信息给该识别模块。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当该车机于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所进行的该间歇扣款程序成功时,则表示完成扣款。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当该车机于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所进行的该间歇扣款程序失败,且该车辆从该识别通讯范围进入至该事后扣款通讯范围时,该中控模块基于该特定通讯协定而控制该收费模块于该控制通道发布该事后扣款服务给该车机,藉以使得该车机反应于该事后扣款服务而于该扣款服务通道进行一延续扣款程序,从而完成扣款,或者使得该车机反应于该事后扣款服务而于该些服务通道中的另一扣款服务通道进行该延续扣款程序,从而完成扣款。
13.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当该识别模块撷取到该车辆的影像并且获得该车辆的身分信息时,该中控模块控制该执法模块接收并连结该车辆的影像与身分信息,从而进行记录,否则,控制该执法模块接收并记录该车辆的影像,藉以作为往后执法的依据。
14.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收费系统,其中该特定通讯协定至少包括IEEE1609通讯协定或具有多通道的网络协定。
15.一种车机,装设于一车辆内,且其经配置以判断是否于一事先扣款通讯范围取得一事先扣款服务;当有于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取得该事先扣款服务时,则进行一间歇扣款程序,且同时判断是否有取得一识别服务;当有取得该识别服务时,则立即且持续回报该车辆的身分信息至一预设时间,否则,持续进行该间歇扣款程序至离开该事先扣款通讯范围为止;当回报该车辆的身分信息号之后,判断该间歇扣款程序是否有成功;当该间歇扣款程序成功时,则表示完成扣款,否则,判断是否于一事后扣款通讯范围取得一事后扣款服务;以及当有于该事后扣款通讯范围取得该事后扣款服务时,则进行一延续扣款程序,藉以完成扣款,否则,持续判断是否有取得该事后扣款服务至离开该事后扣款通讯范围为止。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机,其中该车机反应于该识别服务而回报该车辆的身分信息的优先权高于该车机反应于该事先扣款服务所进行的该间歇扣款程序。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机,其中该车机于一特定通讯协定所提供的一控制通道取得该事先扣款服务、该事后扣款服务和该识别服务;该车机于该特定通讯协定所提供的多个服务通道中相同或相异的扣款服务通道进行该间歇扣款程序和该延续扣款程序;以及该车机于该些服务通道中的多个识别服务通道的其中之一回报该车辆的身分信息。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车机,其中该控制通道与该些服务通道的频率彼此相异。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车机,其中位于相邻车道的相异车机反应于该识别模块所发布的该识别服务会于相异识别服务通道回报其各别车辆的身分信息。
20.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车机,其中该特定通讯协定至少包括IEEE1609通讯协定或具有多通道的网络协定。
全文摘要
本发明披露一种多车道自由车流电子收费系统及其车机。所述电子收费系统包括一收费模块,用以发布一事先扣款服务与一事后扣款服务,藉以使得一车辆上的一车机反应于该事先扣款服务与该事后扣款服务其中之一而完成扣款;以及一识别模块,用以撷取该车辆的影像,并且发布一识别服务给该车机,藉以获得该车辆的身分信息。由此,电子收费系统不但可以实现多车道自由车流电子收费的目标,且又可以精确地将车辆的影像与身分信息做一有效连结,从而提升执法层面的效率与公信力。
文档编号G07B15/06GK102456234SQ20111003874
公开日2012年5月16日 申请日期2011年2月16日 优先权日2010年10月14日
发明者康博竣, 苏子翔, 阮大洋 申请人: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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