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存取洗衣柜及基于物联网的智能衣柜存取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8809阅读:1757来源:国知局
智能存取洗衣柜及基于物联网的智能衣柜存取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物联网智能存取领域,特别涉及智能存取洗衣柜。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呈现出一系列互联网+的新兴行业。在这些互联网+行业中,传统行业与新兴的互联网技术良好的相结合,提供便捷的生活方式,有效提高了产品的服务质量。

互联网+的衣物干洗服务是为人们提供衣物收取,发送至干洗工厂干洗,最后返回到客户手中。其中,为了进一步方便服务客户,采用智能衣柜进行衣物存取,即客户将衣物放置在智能衣柜,干洗工厂员工取走衣物。

现有技术存在快递柜,主要是对快递进行存取。而现有衣物存取柜却比较少见。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智能存取洗衣柜,旨在为提供衣物干洗服务提供快捷方便的衣物存取场所。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智能存取洗衣柜,包括衣柜、衣柜控制模块、触摸显示屏模块、音响模块、摄像头模块、GPRS通讯模块、衣柜门锁控制器、衣柜门锁;所述触摸屏模块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一控制端;所述音响模块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二控制端;所述摄像头模块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三控制端;所述GPRS通讯模块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四控制端;所述衣柜门锁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五控制端;所述衣柜门锁连接所述衣柜门锁控制的输出端;所述衣柜为可拆分组合衣柜,所述触摸显示模块设置于所述衣柜中间;所述可拆分衣柜的高度与衣物高度相匹配。

在本技术方案中,设置有音响系统,播放相关友情提示,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为了匹配衣物高度,将可拆分衣柜高度设计为与衣物高度相匹配。

进一步而言,所述衣柜中设置有晾衣杆和晾衣架;其目的在于防止干洗衣物褶皱。

进一步而言,所述衣柜摄像头模块设置于所述衣柜前上方;其目的在于记录衣物投递录像信息。

进一步而言,所述智能存取洗衣柜还包含遮雨棚,所述遮雨棚通过焊接技术设置在所述衣柜的上方。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衣柜存取控制系统,包括上述技术方案中的智能存取洗衣柜、云服务平台、用户终端以及服务商终端;

所述用户终端用于用户发送控制指令请求,所述服务商终端用于服务商发送控制指令请求;所述云服务平台用于接收所述用户终端和所述服务商发送控制指令,所述云服务平台还用于向所述智能存取洗衣柜发送控制指令。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智能存取洗衣柜以及基于物联网的智能衣柜存取控制系统,可以为互联网+衣物干洗服务提供衣物存取场所,同时本实用新型针对衣物高度,将智能存取洗衣柜高度设计成与衣物相匹配,避免如常规存取柜造成衣物褶皱。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提供的智能存取洗衣柜的模块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提供的智能衣柜存取控制系统的系统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提供一种智能存取洗衣柜,其特征在于,包括衣柜、衣柜控制模块、触摸显示屏模块、音响模块、摄像头模块、GPRS通讯模块、衣柜门锁控制器、衣柜门锁;所述触摸屏模块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一控制端;所述音响模块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二控制端;所述摄像头模块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三控制端;所述GPRS通讯模块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四控制端;所述衣柜门锁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衣柜控制模块的第五控制端;所述衣柜门锁连接所述衣柜门锁控制的输出端;所述衣柜为可拆分组合衣柜,所述触摸显示模块设置于所述衣柜中间;所述可拆分衣柜的高度与衣物高度相匹配。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衣柜中设置有晾衣杆和晾衣架。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衣柜摄像头模块设置于所述衣柜前上方。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智能存取洗衣柜还包含遮雨棚,所述遮雨棚通过焊接技术设置在所述衣柜的上方。

在本实施例中,智能存取洗衣柜的主控芯片为STC15W4K60S4。所述GPRS模块为MG301模块。

如图2所示,基于第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存取洗衣柜,在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的智能衣柜存取控制系统,包括:智能存取洗衣柜、云服务平台、用户终端、服务商终端;所述用户终端用于用户发送控制指令请求,所述服务商终端用于服务商发送控制指令请求;所述云服务平台用于接收所述用户终端和所述服务商发送控制指令,所述云服务平台还用于向所述智能存取洗衣柜发送控制指令。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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