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83662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纸币识别器,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



背景技术:

纸钞在灰尘较多的环境中使用后会沾染较多的灰尘、颗粒等杂物,如果在点验钞时不先清理纸钞。那么纸钞上的灰尘会直接进入纸币识别器中,进而影响纸币识别器的正常使用。灰尘覆盖在捻钞轮、送钞轮上,会造成它们的异常磨损,此外灰尘覆盖在用于验钞或计数、清零等传感器上时,会造成验钞不准确,甚至是直接造成上述传感器的损坏,从而造成纸币识别器的寿命缩短并影响验钞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其能够快速地固定或松开除尘组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锁止机构固定在第一立板与第二立板上,通过与除尘组件的活动固定板装配来固定除尘组件;

所述的锁止机构,包括固定在第一立板或第二立板上的锁止套,所述的锁止套由上至下依次设有第一锁止通孔、锁止驱动腔、第二锁止通孔;

锁止杆一端穿过第一锁止通孔,另一端装入第二锁止通孔中,且所述的锁止杆装入锁止驱动腔中的部分上设有复位挡环,且所述的锁止杆在复位挡环与锁止驱动腔底部之间的部分上套有锁止复位弹簧,所述的锁止复位弹簧用于使锁止杆产生向上顶的推力;

所述的固定板部分上设有锁止孔,所述的锁止孔与锁止杆装配将活动固定板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固定板部分上、锁止孔上方设置有弹性皮,所述的弹性皮采用弹性材料制成;

所述的弹性皮内侧与解除杆一端连接固定,所述的解除杆另一端装入锁止孔中。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解除杆的长度不小于锁止孔深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锁止杆顶部设有锁止弧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弹性皮采用橡胶、硅胶或牛筋制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实现对除尘组件的快速固定和松开,使用方便。另外,本实用新型采用弹性皮作为解除杆的限位和复位装置,实现方式简单,降低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具体实施方式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具体实施方式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中F1处放大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具体实施方式的左视剖面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具体实施方式的使用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参见图1-图5,一种用于纸币识别器的锁止机构,锁止机构A204固定在第一立板A1021与第二立板A1022上,且与除尘组件A200的活动固定板A203装配固定,所述的锁止机构A204,包括固定在第一立板A1021或第二立板A1022上的锁止套A2041,所述的锁止套A2041由上至下依次设有第一锁止通孔A20413、锁止驱动腔A2012、第二锁止通孔A20411;

锁止杆A2043一端穿过第一锁止通孔A20413,另一端装入第二锁止通孔20411中,且所述的锁止杆A2043装入锁止驱动腔A20412中的部分上设有复位挡环A20432,且所述的锁止杆A2043在复位挡环A20432与锁止驱动腔A20412底部之间的部分上套有锁止复位弹簧A2042,所述的锁止复位弹簧A2042用于使锁止杆A2043产生向上顶的推力;

所述的锁止杆A2043顶部设有锁止弧面A20431;

所述的固定板部分A2031上设有锁止孔A20312,使用时,使锁止孔A20312与锁止杆A2043装配即可达到将活动固定板A203固定的效果。

为了使活动固定板A203在解除固定时更加方便,可以在固定板部分A2031上、锁止孔A20312上方设置弹性皮A20311,所述的弹性皮A20311采用弹性材料制成,如高弹性的橡胶、硅胶、塑料等;

所述的弹性皮A20311内侧与解除杆A20313一端连接固定,所述的解除杆A20313另一端装入锁止孔A20312中;

所述的解除杆A20313的长度不小于锁止孔A20312深度。

使用时,将锁止孔A20312与锁止杆A2043装配,所述的锁止杆A2043会将解除杆A20313向上顶,从而使解除杆20313为锁止杆A2043腾出装配空间;与此同时,解除杆A20313另一端会向上顶弹性皮A20311使弹性皮A20311发生弹性变形。需要解除活动固定板A203的固定时,只需要向下按压弹性皮A20311,使弹性皮A20311将解除杆A20313下压直到将锁止杆A2043全部推出锁止孔A20312中即可。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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