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16025发布日期:2018-11-13 22:07阅读:20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助缴费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发票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自助缴费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银行、停车场、电力系统、移动通讯系统等多个行业中,但是在高速公路收费领域中自助缴费技术目前尚处于空白状态。

传统的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系统由人工完成收费,并向过往司机提供通行发票,若司机拒绝接收发票,则由收费人员将发票回收,并上缴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对于发票的发放和回收具有严格的管理流程。

前高速公路的收费只有人工和ETC两种模式。以这两种收费模式为依托,通行费用的发票发放全部需要人工参与控制。当出现缴费后不拿发票的情况时,收费人员会将发票回收并上缴。这种发票管理方式始终需要人工的参与。无法实现无需人工参与的自助缴费方式。但是,当自助缴费方式出现时,发票自动回收就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高速公路出口卡片回收与缴费采取人工/ETC模式。

人工收费车道缴费必须缴纳实物货币。随着高速公路联网和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单次通行费用缴纳数量不断增加。导致司机在出行过程中需要携带大量现金。在出口缴费时,收费人员需要辨别清点费用的时间也随之大幅增加。与此同时纸币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假币、残币、现金与帐面不符等各种问题也大幅增加了收费管理流程的复杂程度和管理成本。

而ETC收费模式在现场使用的数量十分有限,通常每个收费站,只有一条ETC收费车道,且ETC通行卡必须与OBU配套使用才能实现不停车收费。ETC通行卡的发行也因其“专用性”导致卡片发行量和服务网点十分有限,普及率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发票处理装置,该发票处理装置能够用于高速公路自助缴费机中,专门用于对打印后无人领取的发票进行自动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发票处理装置,其包括发票自动打印机构、发票自动发放机构、发票回收机构、控制系统以及发票回收箱,所述控制系统分别与所述发票自动打印机构、发票自动发放机构和发票回收机构之间通讯连接,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位于所述发票自动打印机构和所述发票回收机构之间;所述发票回收机构的第一端与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相连,所述发票回收机构的第二端与所述发票回收箱相连;

所述发票自动打印机构包括相邻设置的发票打印装置和发票裁剪装置,所述发票打印装置用于接收来自于所述控制系统的信号进行发票打印,发票裁剪装置裁剪所述打印后的发票;

所述发票自动打印装置的发票出口处设置在所述发票打印装置的第一侧面,所述发票出口处设置所述发票裁剪装置;

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位于所述发票裁剪装置的下方,

所述发票自动打印机构与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相连;

所述发票回收机构的第一端与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相连;

所述发票回收机构包括相连设置的发票清理装置和发票存储装置;

所述发票存储装置包括用于暂存发票的发票存储区,所述发票清理装置用于将所述发票存储区中未被领取的发票清理至所述发票回收箱中。

进一步的,所述发票裁剪装置固定在所述发票打印装置的第一侧面,且所述发票裁剪装置设置在所述发票出口的下方。

进一步的,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位于所述发票裁剪装置的前部,其将裁剪后的发票输送至指定区域以便领取。

进一步的,所述发票清理装置位于所述发票存储装置的上表面或第二侧面。

进一步的,所述发票回收箱位于所述发票回收机构的下部。

进一步的,所述发票回收箱与所述发票存储装置相连,且所述发票回收箱位于所述发票存储装置的下部,所述发票回收箱用于归集未被领取的发票。

进一步的,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包括用于将裁剪后的发票输送至指定区域的发票输送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发票存储装置和所述发票回收箱之间设置有发票回收通道,所述发票回收通道与发票存储区相连通,所述发票清理装置与发票回收通道相连通,发票清理装置将发票清扫到发票回收箱。

进一步的,所述发票回收通道的上部设置有票据入口,所述发票清理装置包括步进电机、转动落杆和扫刷,所述扫刷往复走动将未被领取的发票清扫至所述票据入口,发票经过发票回收通道落入发票回收箱。

本实用新型中的发票处理装置,其能够用于高速公路的自助缴费终端系统,用于实现自动缴费通行的目的;其能够大大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降低收费管理的成本,有利于提高收费营运效益;同时,使公路收费走向电子化、无人化,缩小收费站的规模,节约基建费用和管理费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发票处理装置的模块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发票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发票处理系统,如图1‐2所示,本发票处理系统包括发票自动打印机构1、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发票回收机构3、控制系统以及发票回收箱5。所述控制系统(图中未示出)分别与所述发票自动打印机构1、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和所述发票回收机构3之间进行通讯连接,控制系统优选可以是单片机或DSP。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位于所述发票自动打印机构1和所述发票回收机构3之间;所述发票回收机构3的第一端与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相连,第二端与所述发票回收箱5相连。所述发票自动打印机构1包括发票打印装置11和发票裁剪装置12,所述发票打印装置11接收来自于所述控制系统信号进行发票的打印;发票裁剪装置12裁剪打印后的通行发票。

所述发票自动打印装置11的发票出口处设置在所述发票打印装置11的第一侧面,所述发票出口处设置发票裁剪装置12。

所述发票裁剪装置12固定在所述发票打印装置11的第一侧面,且所述发票裁剪装置12设置在所述发票出口的下方。

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与所述发票裁剪装置12相邻设置,二者相互配合,例如,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位于所述发票裁剪装置12的前部,其将裁剪后的发票输送至指定区域以便司机拿取。

优选地,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位于所述发票裁剪装置12的下方,优选为侧下方,这样便于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接收经发票裁剪装置12裁剪后的发票。

所述发票自动打印机构1与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相连;所述发票回收机构3的一端与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相连;所述发票回收机构3包括发票清理装置31和发票存储装置32,所述发票清理装置31与所述发票存储装置32相连。

优选地,所述发票清理装置31位于所述发票存储装置32的上表面。

优选地,所述发票清理装置31位于所述发票存储装置32的第二侧面。

所述发票存储装置32包括发票存储区,暂存来自于通过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输送来的发票,并等待司机领取,当司机未拿取发票而驾车离开线圈感应范围后,所述发票清理装置31执行控制系统发出的发票票据清理指令,并把票据清理至发票回收箱5中,所述发票回收箱5位于所述发票回收机构3的下部。

优选地,所述发票回收箱5与所述发票存储装置32相连,且所述发票回收箱5位于所述发票存储装置32的下部,所述发票回收箱5能够将未被领取的发票归集在一起方便管理。

优选地,所述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包括发票输送装置,裁剪后的发票通过所述发票输送装置输送至指定区域以便司机拿取。

该发票处理装置可应用于高速公路自助缴费机中,用于对过往车辆收费后未取走的发票进行回收。

优选地,通行发票打印完毕后,发票自动打印机构1将发票裁剪并通过发票自动发放机构2中的发票输送装置,将所述被打印的通行发票推送到指定取票区域以便司机拿取。若司机不取走发票,则所述发票处理装置在司机通过车道后,通过所述控制系统发送发票回收指令,由发票回收机构将取票区域的发票自动归位到发票回收区以便将其收集起来,完成整个发票回收流程。

所述发票清理装置与发票回收通道相连通,所述发票回收通道与发票存储区相连通。当完成自助缴费流程后,本实用新型的发票处理装置自动发送指令至所述发票自动打印机构中的打印机打印通行发票,所述通行发票打印完成后,若司机不取票,则车辆通行后,本实用新型中的发票处理装置将通过发票清理装置31自动启动清扫模式,将发票清扫到发票回收箱5中,所述发票存储装置32和所述发票回收箱5之间设置有发票回收通道,所述发票回收通道的上部设置有票据入口。

优选地,所述发票清理装置31包括互相传动连接的步进电机、转动落杆、转动落杆带动下的扫刷,扫刷被步进电机驱动往复走动,将发票清扫进入到所述票据入口后,票据在重力作用下自行经过发票回收通道落入发票回收箱5中。即,未被司机拿取的通行发票最终通过发票回收通道进入所述发票回收箱5。待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班时,将已经被打印但尚未被拿取的通行发票和收集的通行卡一并上交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从而避免发票的丢失,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管理。

本实用新型彻底实现了高速公路通行卡回收和缴费的无人值守全自助模式,真正实现了以通行卡为介质的出口车道的无人值守纯自助缴费,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模式提供了又一重要的有益补充。首次完整实现了通行卡为介质的高速公路出口无人值守自助缴费。其将非现金缴费模式引入高速公路收费领域,更彻底地解决了传统收费只能依靠人工或ETC收费的模式,是传统收费模式的十分必要且有益的补充。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了无人拿取发票的自动回收问题。此功能的实现突破了发票回收必须由人工完成的现状。通过这个功能的实现,无人值守的自助缴费方式在现实中得以应用。实现了高速公路现有收费模式的重要突破。为目前高速公路出口收费模式提供了十分重要也有益的补充。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的各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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