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行车记录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行车记录装置。
背景技术:
现如今,行车记录仪已经是车辆的必备工具,大量被安装来记录行车时路口,发生交通意外时维护车辆驾驶人利益,也用来作为交警定责依据。
但是现有技术中的行车记录仪主要侧重于记录车辆前方的路况,无法记录车辆的行驶状态。当发生交通意外时,无法得知车辆在那一刻所处的状态。在某些无监控探头路段,交警定责时通过观看行车记录仪录像也无法得知车辆驾驶人的操作情况,因而缺乏关键证据,导致定责的难度很大。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能够记录车辆行驶状态的行车记录装置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提供一种行车记录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行车记录装置,其中,所述行车记录装置包括:采集模块、存储模块、显示模块和通信模块,所述采集模块分别与所述通信模块和存储模块连接,所述显示模块与所述采集模块连接,
所述通信模块用于与车辆控制系统建立通信连接;
所述采集模块用于实时通过所述通信模块采集车辆控制系统内的车辆行驶信息,其中,所述车辆行驶信息包括车辆前方路况、车辆行驶速度和车辆驾驶人的操作行为;
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所述车辆行驶信息;
所述显示模块用于实时显示所述车辆前方路况和车辆行驶速度。
优选地,所述采集模块包括视频监测单元和速度传感器,所述视频监测单元用于采集所述车辆前方路况和车辆驾驶人的操作行为,所述速度传感器用于采集所述车辆行驶速度。
优选地,所述车辆行驶信息还包括车灯状态信息,所述视频监测单元还用于采集所述车灯状态信息。
优选地,所述视频监测单元包括摄像头。
优选地,所述通信模块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和有线通信模块。
优选地,所述无线通信模块包括WIFI通信模块或蓝牙通信模块。
优选地,所述显示模块包括显示屏。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行车记录装置,通过设置通信模块,将采集装置与车辆控制系统建立通信连接,然后通过采集模块采集车辆行驶信息,并通过存储模块进行存储以及通过显示模块进行显示,实现了对车辆行驶状态的有效监测,从而实现了行车信息的全面记录,进而为交通事故中交警定责提供了有力依据。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行车记录装置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行车记录装置,其中,如图1所示,所述行车记录装置100包括:采集模块110、存储模块120、显示模块130和通信模块140,所述采集模块110分别与所述通信模块140和存储模块120连接,所述显示模块130与所述采集模块110连接,
所述通信模块140用于与车辆控制系统200建立通信连接;
所述采集模块110用于实时通过所述通信模块140采集车辆控制系统200内的车辆行驶信息,其中,所述车辆行驶信息包括车辆前方路况、车辆行驶速度和车辆驾驶人的操作行为;
所述存储模块120用于存储所述车辆行驶信息;
所述显示模块130用于实时显示所述车辆前方路况和车辆行驶速度。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行车记录装置,通过设置通信模块,将采集装置与车辆控制系统建立通信连接,然后通过采集模块采集车辆行驶信息,并通过存储模块进行存储以及通过显示模块进行显示,实现了对车辆行驶状态的有效监测,从而实现了行车信息的全面记录,进而为交通事故中交警定责提供了有力依据。
具体地,所述采集模块110包括视频监测单元和速度传感器,所述视频监测单元用于采集所述车辆前方路况和车辆驾驶人的操作行为,所述速度传感器用于采集所述车辆行驶速度。
可以理解的是,通过视频监测单元实现了对车辆前方路况的监测,并能够采集车辆驾驶人的操作行为,例如,驾驶人在车内有没有打转向灯,在车内有没有进行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操作等等,通过视频监测单元对这些车辆行驶信息的采集能够为发生在监控盲区的交通事故提供有力证据。
具体地,所述车辆行驶信息还包括车灯状态信息,所述视频监测单元还用于采集所述车灯状态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所述车灯状态信息也可以通过显示模块130进行显示。
优选地,所述视频监测单元包括摄像头。
优选地,所述通信模块140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和有线通信模块。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无线通信模块包括WIFI通信模块或蓝牙通信模块。
优选地,所述显示模块130包括显示屏。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显示模块130可以同时叠加显示车辆前方路口、车辆行驶速度以及车灯状态信息。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行车记录装置,能够实时记录前方路况和驾车人操作行为,当发生交通意外时,便于交警查看车辆状态,得知车辆驾驶人在那一刻的操作行为,降低定责难度。由于存在对车辆驾驶人行车操作的记录,还能够起到监督和提醒车辆驾驶人规范行车的作用,以使得驾驶人文明行车。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采用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对于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实质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各种变型和改进,这些变型和改进也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