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交通号志提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9836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一种交通号志提醒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交通号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交通号志提醒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交通号志的设计,大致包括一个基座,及一个安装于该基座顶端部之号志灯,号志灯可被驱动而定时切换显示号志,例如用以管控交通车辆之红绿灯的红灯与绿灯,或者是用以管控行人之行人号志灯的红色停止行走小红人号志与绿色可通行小绿人号志等。惟,由于行人之步行速度较慢或低头行走,未注意控制行人通行的交通号志灯由绿灯转换为红灯,仍行走于斑马线,此时车辆通行而造成交通事故,虽然现今的控制行人通行的交通号志灯有显示绿灯剩余的秒数,以利于行人判断是否得以通过路口;然而,是否能够通过路口之判别,需仰赖行人自身之经验,故若行人判断失准或未留意,则仍有因无法通过路口而致发生交通意外之虞,且尤以长距离之路口为更甚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交通号志提醒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揭示了一种交通号志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自发光道灯,其间隔设置于道路或斑马线的一侧,每一个自发光道灯具有控制器及连接所述控制器的信号传输元件;以及信号传输组件,其设置交通号志灯的控制器;其中,所述信号传输组件与每一个自发光道灯的信号传输元件连结,所述交通号志灯的控制器根据所述交通号志灯产生的灯号产生道灯控制信号,并传送所述道灯控制信号至每一个自发光道灯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根据所述道灯控制信号控制所述自发光道灯所显示的色光。

根据本申请的一实施方式,上述道路为直线道路,每二个自发光道灯间的距离为5米。

根据本申请的一实施方式,上述道路为弯形道路,每二个自发光道灯间的距离为2米。

根据本申请的一实施方式,上述多个自发光道灯设置于所述斑马线一侧,每二个自发光道灯间的距离为1米。

根据本申请的一实施方式,上述信号传输组件与每一个自发光道灯的信号传输元件间为有线连接。

根据本申请的一实施方式,上述信号传输组件与每一个自发光道灯的信号传输元件间为无线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

本申请提供一种交通号志提醒装置,其与控制车辆通行或行人通行的交通号志灯,让设置于道路一侧或斑马线一侧的多个自发光道灯与交通号志灯显示同样的色光,以警示驾驶者或行人前方路口的交通号志灯所显示的灯号,减少驾驶者或行人发生交通意外的机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第一实施例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的使用状态图。

图2为本申请第一实施例的自发光道灯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第二实施例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的使用状态图。

图4为本申请第三实施例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的使用状态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申请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申请。也就是说,在本申请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关于本文中所使用之“第一”、“第二”等,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申请,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

请参阅图1及图2,其是本申请第一实施例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的使用状态图及自发光道钉10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其包括多个自发光道灯10及信号传输组件11,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具有控制器101及与控制器101连接的信号传输元件102。当本实施例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用于控制各种车辆通行的交通号志灯2时,先将多个自发光道灯10均匀设置于交通号志灯2前的道路的一侧,举例说明:本实施例的多个自发光道钉10间隔设置于交通号志灯前20米的直线道路的一侧,多个自发光道灯10间的距离为5米。然信号传输组件11设置于交通号志灯2的控制器21,当交通号志灯2的控制器21控制交通号志灯2的灯号为红灯时,交通号志灯2的控制器21产生道灯控制信号,并通过信号传输组件11与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信号传输元件102连结而传送道灯控制信号至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控制器101,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控制器101根据道灯控制信号控制自发光道灯10发出与交通号志灯2相同的色光,即为红光;同理,交通号志灯2的灯号改为绿灯时,交通号志灯2的控制器21产生另一个道灯控制信号,并通过信号传输组件11及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信号传输元件102传输道灯控制信号至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控制器101,控制器101根据道灯控制信号控制对应的自发光道灯10发出绿光。

由上述可知,本申请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会与交通号志灯2同步显示同样的色光,驾驶者及周遭的行人可于交通号志前20米得知交通号志灯2目前所显示的灯号,驾驶者通过本申请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得知前方的交通号志灯2为红灯,可提醒驾驶者提早减速;驾驶者通过本申请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得知前方的交通号志灯2为绿灯,可提醒驾驶者加速通过,如此有效防止驾驶者因视野角度或前方障碍阻挡视线而未能清楚看见交通信号灯2指示,避免闯红灯或交通意外的发生。

请参阅图3,其是本申请第二实施例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的使用状态图;如图所示,本实施例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用于弯形道路,多个自发光道灯10从交通号志灯2前20米的道路的一侧开始设置,并间隔设置,每两个自发光道灯10的距离为2米,因道路为弯路,多个自发光道灯10的设置较为密集,免得驾驶者因弯路的弯度过大,若多个自发光道灯10间的距离过大将导致驾驶者无法连续看到多个自发光道灯10所显示的色光。

请参阅图4,其是本申请第三实施例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的使用状态图;如图所示,本实施例的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用于控制行人通行的交通号志灯2,交通号志提醒装置1的多个自发光道钉10间隔设置于路口的人行道,每二个自发光道钉10间的距离为1米。信号传输组件11设置于交通号志灯2的控制器,并与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控制器连结。当交通号志灯2为红灯,即禁止行人通行时,交通号志灯2的控制器产生道灯控制信号,并通过信号传输组件11及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信号传输元件传输道灯控制信号至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控制器,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控制器控制自发光道灯10发出红光;同理地,当交通号志灯2为绿灯,即允许行人通行时,交通号志灯2的控制器产生道灯控制信号,并通过信号传输组件11及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信号传输元件传输道灯控制信号至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控制器,每一个自发光道灯10的控制器控制自发光道灯10发出绿光,如此行人不会因为交通号志灯2受阻挡而无法清楚看到交通号志灯2的灯号或行人低头行走未看到前方的交通号志灯2,行人通过斑马线旁的多个自发光道钉10的色光即可得知目前交通号志灯2的灯号;当行人行走于斑马线时,行人通过多个自发光道灯10的色光变换可随时注意到交通号志灯2的变换,可加速前进至路口的另一端或返回路口的一端,避免行人来不及通过或误闯路口。

上述实施例的信号传输组件与每一个自发光道灯的信号传输元件间为有线连接或无线连接,其中信号传输组件与每一个自发光道灯的信号传输元件间为无线连接时,无线连接为太阳能无线信号连接或无线电源传输,如此达到信号传输组件与每一个自发光道灯的信号传输元件的连结,使交通号志灯的控制器传输道灯控制信号至每一个自发光道灯的控制器。

综上所述,本申请提供一种交通号志提醒装置,其与控制车辆通行或行人通行的交通号志灯,让设置于道路一侧或斑马线一侧的多个自发光道灯与交通号志灯显示同样的色光,以警示驾驶者或行人前方路口的交通号志灯所显示的灯号,减少驾驶者或行人发生交通意外的机会。

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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