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用警示装置,包括月台(1),其特征在于,所述月台(1)的表面设置有若干个触发机构(2),所述月台(1)的表面对应设置有若干个警示机构(3);
所述触发机构(2)包括第一滑槽(21),所述第一滑槽(21)开设在月台(1)的表面,所述第一滑槽(21)的内部滑动连接有地板(22),所述第一滑槽(21)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一限位槽(23),所述地板(22)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限位块(24),所述第一滑槽(21)的底部表面固定连接有四个支柱(25),所述支柱(25)的上表面开设有凹槽(26),所述凹槽(26)的内部固定插接有压力传感器(27),所述第一滑槽(21)的底端开设有两个插槽(28),两个所述插槽(28)的内部均固定插接有第一气缸(29),所述第一滑槽(21)的底端表面固定连接有弹簧(210),所述地板(22)的两端表面均开设有卡接槽(211);
所述警示机构(3)包括第二滑槽(31),所述第二滑槽(31)开设在月台(1)的上表面,所述第二滑槽(31)的下端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二气缸(32),所述第二气缸(3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滑块(33),所述第二滑槽(31)的侧壁两端均开设有第二限位槽(34),所述滑块(33)的两侧、对应所述第二限位槽(34)均固定连接有第二限位块(35),所述滑块(33)的上端固定连接有警报器(3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槽(23)与其对应的第一限位块(24)滑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力传感器(27)的上表面均与地板(22)下表面接触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气缸(29)的输出端均与地板(22)的下表面接触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210)的上端均与地板(22)的下表面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块(35)分别与所述第二限位槽(34)滑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