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设备,该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包括:
彼此相邻的至少两个有机发光元件,所述至少两个有机发光元件分别包括阳极、有机发光单元和阴极,并在所述有机发光单元中共用至少一个公共层,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公共层包括被配置为减少所述至少两个有机发光元件之间产生的漏电流的量的特性减弱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该有机发光显示设备还包括:
堤岸,所述堤岸在所述至少两个有机发光元件之间,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公共层覆盖所述堤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特性减弱区域与所述堤岸的至少一部分相对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特性减弱区域的宽度具有从所述堤岸的一侧表面到所述堤岸的另一侧表面的最大直线距离的10%至60%的值,所述堤岸的所述一侧表面覆盖所述有机发光元件中的一个中的阳极的一个端部,所述堤岸的所述另一侧表面覆盖所述有机发光元件中的另一个中的阳极的一个端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从所述堤岸的所述一侧表面到所述特性减弱区域的距离和从所述堤岸的所述另一侧表面到所述特性减弱区域的距离中的每一个具有所述最大直线距离的20%或更大的值。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通过紫外UV线照射来构造所述特性减弱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所述特性减弱区域比所述至少一个公共层的另一个区域颜色暗。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流入所述特性减弱区域的最大电流比流入所述至少一个公共层的另一个区域的最大电流小。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公共层包括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有机发光层、电子传输层、电子注入层以及电荷产生层中的至少一个。
10.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设备,该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包括:
第一阳极和第二阳极,所述第一阳极和所述第二阳极在基板上彼此分开;
堤岸,所述堤岸在所述第一阳极和所述第二阳极之间,所述堤岸覆盖所述第一阳极的一个端部和所述第二阳极的一个端部;
有机发光单元,所述有机发光单元包括覆盖所述第一阳极、第二阳极和所述堤岸的至少一个公共层;以及
阴极,所述阴极在所述有机发光单元上,
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公共层包括与所述堤岸对应的区域和与所述第一阳极或所述第二阳极对应的区域,并且与所述堤岸对应的区域的电流流动特性和与所述第一阳极或所述第二阳极对应的区域的电流流动特性不同。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流入与所述堤岸对应的区域的最大电流比流入与所述第一阳极或所述第二阳极对应的区域的最大电流小。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通过紫外UV线照射来构造与所述堤岸对应的区域。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公共层包括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有机发光层、电子传输层、电子注入层以及电荷产生层中的至少一个。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与所述堤岸对应的区域比与所述第一阳极或所述第二阳极对应的区域颜色暗。
15.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设备,该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包括:
两个相邻的像素;
堤岸,所述堤岸将所述两个相邻的像素分开;
公共层,所述公共层覆盖所述两个相邻的像素和所述堤岸;以及
在所述两个相邻的像素的每一个中的有机发光层,所述有机发光层在所述公共层上,并且
其中,在所述堤岸上,所述公共层的覆盖所述有机发光层的一部分的局部区域被配置成减少流至所述公共层的漏电流的量。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由于掩模对准误差造成的有机发光材料的不恰当沉积形成所述公共层的覆盖所述有机发光层的所述一部分的所述局部区域。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通过向所述公共层的所述局部区域照射紫外UV线来形成元件特性被减弱的结构。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流入所述局部区域的最大电流比流入所述公共层的其他区域的最大电流小。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公共层包括空穴注入层和空穴传输层中的至少一个。
20.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公共层的覆盖所述有机发光层的一部分的所述局部区域被配置为抑制从所述堤岸的非期望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