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69075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一种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集束电缆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



背景技术:

目前,电缆通常是由几根或几组导线绞合而成的类似绳索的电缆,每组导线之间相互绝缘,并常围绕着一根中心扭成,整个外面包有高度绝缘的覆盖层。多架设在空中或装在地下、水底,用于电讯或电力输送。1832年,沙俄退伍军官许林格将电报线路埋在地下,六根导线之间彼此用橡胶绝缘后同放在玻璃管内,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条地下电缆。

然而现有的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有许多根组成,使得电缆难以集中化的进行管理,并且现在的电缆与地面没有空隙,使得电缆使用存在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以解决电缆难以集中化的进行管理,并且现在的电缆与地面没有空隙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包括外侧固定环和锁定带,所述外侧固定环的内部嵌套安装有第一电缆储存管、第二电缆储存管、第三电缆储存管和第四电缆储存管,且第二电缆储存管位于第一电缆储存管的下方,第三电缆储存管位于第一电缆储存管的右侧,第四电缆储存管位于第三电缆储存管的下方,所述第一电缆储存管、第二电缆储存管、第三电缆储存管和第四电缆储存管的内部中间位置处固定安装有中部限位杆,所述外侧固定环的底部固定安装有防滑支撑脚,所述外侧固定环的左侧板上方固定安装有上侧固定带,所述上侧固定带的下方通过锁定带与下侧固定带连接,且锁定带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拉手环。

优选的,所述第一电缆储存管、第二电缆储存管、第三电缆储存管和第四电缆储存管的外壳体上均安装有橡胶橡皮套,且外侧设置有填充层。

优选的,所述外侧固定环为长方体空心结构。

优选的,所述防滑支撑脚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防滑支撑脚关于外侧固定环的竖直中线对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首先在四个电缆的内侧设置有中部限位杆,同时配合使用四个电缆外侧的外侧固定环使用,使得电缆的位置不会出现一点点松动的现象,保证多个电缆可以进行集中化管理,使用效果更好,其次该外侧固定环的左侧板上通过锁定带进行锁定,从而使得电缆从电缆储存管中取出分开,实际运用时,可以将其部分分开进行分支,最后在外侧固定环的下方安装有支撑脚,从而可以使得电缆与地面出现一定的空档,对电缆起到保护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左视图。

图中:1-第一电缆储存管;2-第二电缆储存管;3-防滑支撑脚;4-第三电缆储存管;5-外侧固定环;6-中部限位杆;7-第四电缆储存管;8-填充层;9-橡胶橡皮套;10-上侧固定带;11-锁定带;12-拉手环;13-下侧固定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包括外侧固定环5和锁定带11,外侧固定环5的内部嵌套安装有第一电缆储存管1、第二电缆储存管2、第三电缆储存管4和第四电缆储存管7,且第二电缆储存管2位于第一电缆储存管1的下方,第三电缆储存管4位于第一电缆储存管1的右侧,第四电缆储存管7位于第三电缆储存管4的下方,第一电缆储存管1、第二电缆储存管2、第三电缆储存管4和第四电缆储存管7的内部中间位置处固定安装有中部限位杆6,外侧固定环5的底部固定安装有防滑支撑脚3,外侧固定环5的左侧板上方固定安装有上侧固定带10,上侧固定带10的下方通过锁定带11与下侧固定带13连接,且锁定带11的中间位置处设置有拉手环12,第一电缆储存管1、第二电缆储存管2、第三电缆储存管4和第四电缆储存管7的外壳体上均安装有橡胶橡皮套9,且外侧设置有填充层8,外侧固定环5为长方体空心结构,防滑支撑脚3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防滑支撑脚3关于外侧固定环5的竖直中线对称。

工作原理:该太阳能充电集束电缆使用时,将外侧固定环5上的锁定带11利用拉手环12进行打开,从而将众多的电缆分别放入到第一电缆储存管1、第二电缆储存管2、第三电缆储存管4和第四电缆储存管7中,橡胶橡皮套9会对电缆起到保护作用,填充层8和中部限位杆6起到稳定作用,从而防止电缆起伏不定,并且在外侧固定环5的下方安装有防滑支撑脚3,可以使得电缆与地面出现一定的空隙,对电缆的保存效果更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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