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池盒构造体及其放电导出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4466阅读:58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池盒构造体及其放电导出结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池,特指一种电池盒构造体及其放电导出结构。



背景技术:

电动车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具有便捷省力、低噪音、无污染、价格便宜等显著特点,适应了人们的需求,成为人们短途出行的便利交通工具,得到人们的青睐。

为满足既轻巧又方便这样的市场需求,电动车设计得体型越来越小,但作为电动车的动力来源即电池,因其必须提供足够的电能,因此其空间缩小受到一定的限制。

现在电动车大多还使用传统的可充电电瓶作为电池使用,这种可充电电瓶一般个头较大、重量较重,而且一般是采用几个电瓶串联连接固定在电池盒内、再安装在电动车上;新一代的电动车也有采用锂电池作为动力源的,但是价格较贵,而且一般是不可拆卸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池盒构造体及其放电导出结构,此产品方便拆装而且体型小巧,可以节约车架空间,保持车架的简洁和美观。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电池盒构造体,包括电池盒主体、电池盒上盖和电池盒底盖,所述电池盒主体的一侧设置有绝缘滑道槽,所述绝缘滑道槽内设置有正、负极导电滑道触片,所述电池盒主体放电工作时其电池正、负极输出导线分别与正、负极导电滑道触片相连。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所述电池盒主体为长条形。

进一步地,所述电池盒主体的一侧面纵向设置有一条具有两个平行且紧邻的纵向凹槽的绝缘滑道槽。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电池盒构造体的放电导出结构,包括前面所提供的电池盒构造体,还包括车架中管,所述车架中管设置有容纳电池盒构造体的空腔,该空腔一端设置有供电池盒构造体插入的开口,所述空腔内的一侧内壁上设置有插头,该插头通过导线与车架中管上的正负极输出端连接。

进一步地,电池盒构造体插入车架中管上用于容纳电池盒构造体的空腔后,电池盒构造体上的正、负极导电滑道触片与车架中管内的插头接触相连。

进一步地,车架中管上用于容纳电池盒构造体的空腔的一内侧壁上设置有与绝缘滑道槽滑动配合的滑轨供电池盒构造体上下滑动。

进一步地,所述车架中管上设置有快拆,快拆能够实现电池盒构造体在车架中管内相对位置的调整和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通过快拆解决了电池盒构造体在车架中管内自由调节位置和固定位置的问题。

2、通过合理的设计解决了当电池盒构造体置于车架中管里时,电池正负极如何方便、快捷、安全引出的问题。

3、方便电池盒构造体在车架中管的插入和取出,能够将电池盒构造体直接拿出来充电,这样解决了电池盒构造体在车架中管里放置和取出等问题。

4、电池盒构造体置于车架中管里可以节约车架空间,保持车架的简洁和美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产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绝缘滑道槽的截面图。

图中标号说明:

1,电池盒上盖;2,电池正、负极输出导线;3,电池盒主体;4,绝缘滑道槽;5,正负极导电滑道触片;6,快拆;7,插头;8,电池盒底盖;9,车架中管;10,正负极输出端。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一种电池盒构造体,包括电池盒主体3、电池盒上盖和1电池盒底盖8,所述电池盒主体为长条形。所述电池盒主体3的一侧面纵向设置有一条具有两个平行且紧邻的纵向凹槽的绝缘滑道槽4,所述绝缘滑道槽4内设置有正、负极导电滑道触片5,所述电池盒主体3放电工作时其电池正、负极输出导线2分别与正、负极导电滑道触片5相连。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与上述电池盒构造体配合使用的电池盒构造体的放电导出结构,包括前面所提供的电池盒构造体,还包括车架中管9,所述车架中管9设置有容纳电池盒构造体的空腔,该空腔一端设置有供电池盒构造体插入的开口,所述空腔内的一侧内壁上设置有插头7,该插头7通过导线与车架中管9上的正负极输出端10连接。电池的正负极通过电池正、负极输出导线2、正、负极导电滑道触片5、插头7以及导线到达正负极输出端10,以便为所需的电气件供电。

电池盒构造体插入车架中管9上用于容纳电池盒构造体的空腔后,电池盒构造体上的正、负极导电滑道触片5与车架中管9内的插头7接触相连。

车架中管9上用于容纳电池盒构造体的空腔的一内侧壁上设置有与绝缘滑道槽4滑动配合的滑轨供电池盒构造体上下滑动。

进一步地,所述车架中管9上设置有快拆6,快拆能够实现电池盒构造体在车架中管内相对位置的调整和固定。使用者可以通过快拆自由调节及固定电池盒构造体在车架中管内的相对位置,也可以将电池盒构造体从车架中管内取出和放入。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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