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有机发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有机发光模组和封装所述有机发光模组的封装层,所述有机发光模组位于所述基板和所述封装层之间;
所述基板上未与所述封装层重合的区域包括至少一个拐角,所述拐角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圆滑的弧线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拐角为圆角或椭圆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拐角全为圆角或者全为椭圆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上未与所述封装层重合的区域包括四个拐角,至少一个所述拐角为圆角或椭圆角,四个所述拐角依次相邻,分别为第一拐角、第二拐角、第三拐角和第四拐角。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为第一相邻边与分界线的交点,所述第一拐角的第二极限起弯点位于第二相邻边上;
所述第二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位于所述第二相邻边上,所述第二拐角的第二极限起弯点为第三相邻边的中点;
所述第三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为所述第三相邻边的中点,所述第三拐角的第二极限起弯点位于第四相邻边上;
所述第四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位于所述第四相邻边上,所述第四拐角的第二极限起弯点为第五相邻边与所述分界线的交点;
其中,所述第一相邻边为所述基板上与所述第一拐角相邻并且与所述分界线垂直的一边;
所述第二相邻边为所述基板上与所述第一拐角和所述第二拐角相邻的一边;
所述第三相邻边为所述基板上与所述第二拐角和所述第三拐角相邻的一边;
所述第四相邻边为所述基板上与所述第三拐角和所述第四拐角相邻的一边;
所述第五相邻边为所述基板上与所述第四拐角相邻并且与所述分界线垂直的一边;
所述分界线为所述基板上与所述封装层重合的区域和未与所述封装层重合的区域的分界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若第一限定点到所述第二相邻边的距离小于等于所述第一限定点到所述第三相邻边的距离,所述第二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为所述第一限定点到所述第二相邻边的垂足;
若所述第一限定点到所述第二相邻边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一限定点到所述第三相邻边的距离,所述第二拐角的第二极限起弯点为所述第一限定点到所述第三相邻边的垂足;
若第二限定点到所述第三相邻边的距离小于等于所述第二限定点到所述第四相邻边的距离,所述第三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为所述第二限定点到所述第三相邻边的垂足;
若所述第二限定点到所述第三相邻边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二限定点到所述第四相邻边的距离,所述第三拐角的第二极限起弯点为所述第二限定点到所述第四相邻边的垂足;
其中,所述第一限定点为电路板绑定焊盘上、电路板对位标记上以及喷码区上与所述第二相邻边以及所述第三相邻边的距离最短的一点,所述第二限定点为电路板绑定焊盘上、电路板对位标记上以及喷码区上与所述第三相邻边以及所述第四相邻边的距离最短的一点。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拐角为圆角时,所述第一拐角的最大半径为:
其中,L1为第一交点到分界线的距离,所述第一交点为所述第一相邻边的延长线与所述第二相邻边的延长线的交点,a为所述第一相邻边与所述第二相邻边的夹角;
所述第二拐角的最大半径为:
其中,L2为第二交点与所述第二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或第二极限起弯点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二交点为所述第二相邻边的延长线与所述第三相邻边的延长线的交点,b为所述第二相邻边与所述第三相邻边的夹角;
所述第三拐角的最大半径为:
其中,L3为第三交点与所述第三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或第二极限起弯点之间的距离,所述第三交点为所述第三相邻边的延长线与所述第四相邻边的延长线的交点,c为所述第三相邻边与所述第四相邻边的夹角;
所述第四拐角的最大半径为:
其中,L4为第四交点到分界线的距离,所述第四交点为所述第四相邻边延长线与所述第五相邻边延长线的交点,d为所述第四相邻边与所述第五相邻边的夹角。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上未与所述封装层重合的区域包括两个拐角,至少一个所述拐角为圆角或者椭圆角,两个所述拐角依次相邻,分别为第五拐角和第六拐角。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为第六相邻边与分界线的交点,所述第五拐角的第二极限起弯点为第七相邻边的中点;
所述第六拐角的第一极限起弯点为所述第七相邻边的中点,所述第六拐角的第二极限起弯点为第八相邻边与所述分界线的交点;
所述第六相邻边为所述基板上与所述第五拐角相邻并且与所述分界线垂直的一边;
所述第七相邻边为所述基板上与所述第五拐角和所述第六拐角相邻的一边;
所述第八相邻边为所述基板上与所述第六拐角相邻并且与所述分界线垂直的一边。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所述拐角内侧的电路板绑定焊盘、电路板对位标记和喷码区中的任意一个或其任意组合。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有机发光模组包括第一电极层、第二电极层和位于所述第一电极层和所述第二电极层之间的有机发光层。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为玻璃基板,所述封装层为柔性封装层。
13.根据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装层为封装盖板或者薄膜封装层。
14.一种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13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发光显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