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插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63666阅读:937来源:国知局
电源插座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插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源插座。



背景技术:

电源插座被广泛应用于机顶盒、电脑、音箱和影像设备中,现有技术的电源插座主要是由壳体和引脚组成,其虽然可以实现导电功能,但是其在使用时设备在从内置电源向处部输入电源转换时容易出现断电现象,而且设备上的电子元器件容易受到瞬间大电流的冲击而损坏,从而影响其使用稳定性,适用性和实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源插座,旨在解决传统技术中内部电源向外部电源转换时容易出现断电且设备上电子元器件在转换时容易受到瞬间大电流冲击而损坏的技术不足。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源插座,包括基座,在所述基座上设有前端开口的插孔,在所述基座的插孔内设有芯轴,所述芯轴的尾部设有与芯轴相垂直的引脚,所述引脚穿过所述基座的底壁,在所述基座内还设有簧片和静触片,所述簧片包括插卡面板、设置在所述插卡面板底边上的导电引脚、设置在所述插卡面板内侧面的抵压弹片,所述抵压弹片的前端与插卡面板的前边一体成型,所述静触片卡固在基座内时与所述抵压弹片抵压导通且所述抵压弹片设置在插孔内,还设有n型防护外壳和面板,所述面板设置在基座的前端面上。本实施例中,在面板的内壁上设有四个弹片。

在所述基座上还设有指示灯插孔且在所述基座的背面设有卡位部,在所述卡位部内设有定位块,还设有指示LED灯,所述指示LED灯卡位在所述指示灯插孔内。

所述n型防护外壳的侧面上设有卡孔,在所述基座的侧面上设有与所述卡孔相配合的卡块。

所述簧片为磷铜材料片体且表面设有镀银层,所述静触片为黄铜材料片体且表面设有镀银层,且芯轴为黄铜材料轴杆且表面设有镀镍层。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在初始状态时,簧片与静触片相连通,从而实现内部电源供电,当有插头插入时,插头先与面板上的四个弹片接触,然后再接触簧片,从而断开内置电源,由于外壳与面板连接导通,故而产品是先接地再断开内置电源,从而可有保证电子元器件不被损伤,从而可以有效防止内部电源向外部电源转换时出现断电的情况,同时也可以防止设备上电子元器件在转换时容易受到瞬间大电流冲击而损坏的情况,使用稳定性好且适用性强,实用性好。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和图2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示意图。

见图1和图2,一种电源插座,包括基座1,在所述基座1上设有前端开口的插孔2,在所述基座1的插孔2内设有芯轴3,所述芯轴3的尾部设有与芯轴3相垂直的引脚4,所述引脚4穿过所述基座1的底壁,在所述基座1内还设有簧片5和静触片6,所述簧片5包括插卡面板51、设置在所述插卡面板51底边上的导电引脚52、设置在所述插卡面板51内侧面的抵压弹片53,所述抵压弹片53的前端与插卡面板52的前边一体成型,所述静触片6卡固在基座1内时与所述抵压弹片53抵压导通且所述抵压弹片53设置在插孔2内,还设有n型防护外壳7和面板8,所述面板8设置在基座1的前端面上。本实施例中,在面板的内壁上设有四个弹片,当有插头插入时,插头先与面板上的四个弹片接触,然后再接触簧片,从而断开内置电源,由于外壳与面板连接导通,故而产品是先接地再断开内置电源,从而可有保证电子元器件不被损伤。

在所述基座1上还设有指示灯插孔(未画出,用于插卡指示LED)且在所述基座1的背面设有卡位部9,在所述卡位部9内设有定位块10,还设有指示LED灯11,所述指示LED灯卡位在所述指示灯插孔内并通过定位块10插卡定位固定。本实施例中指示LED灯为绿灯。

所述n型防护外壳7的侧面上设有卡孔12,在所述基座1的侧面上设有与所述卡孔12相配合的卡块13。

所述簧片为磷铜材料片体且表面设有镀银层,所述静触片为黄铜材料片体且表面设有镀银层,且芯轴为黄铜材料轴杆且表面设有镀镍层。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在初始状态时,簧片与静触片相连通,从而实现内部电源供电,当有插头插入时,插头先与面板上的四个弹片接触,然后再接触簧片,从而断开内置电源,由于外壳与面板连接导通,故而产品是先接地再断开内置电源,从而可有保证电子元器件不被损伤,从而可以有效防止内部电源向外部电源转换时出现断电的情况,同时也可以防止设备上电子元器件在转换时容易受到瞬间大电流冲击而损坏的情况,使用稳定性好且适用性强,实用性好。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