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真空断路器的动端触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0883阅读:1669来源:国知局
一种真空断路器的动端触头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真空断路器的动端触头装置。



背景技术:

夹板式真空断路器已应用于10kV电压等级的充气柜内,为充分扩大充气柜系列化方案,达到满足客户的需求。

在开发24kV电压等级的充气柜,要求最大限度的实现与10kV充气柜零件的通用性,保持产品小型化的优势。但是在试制过程中发现现有断路器的动端触头为绝缘薄弱环节。特别经分析发现原断路器采用软连接作为动端触头的连接方式,而软连接是由一片一片很薄的铜片叠加而成,以至在软连接的厚度方向形成尖端放电,在原有相间距离下不能承受24kV电压等级的绝缘要求。

在电气行业,软连接的可动范围大,采用螺栓连接搭接面,接触可靠,通流能力强在现有的断路器动端连接被广泛应用,但随着对柜体小型化的要求越来越高,相距的不断缩小,对柜体相间的电场要求也越来越高,软连接的使用开始慢慢限制了断路器相距的缩小,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结构来改善电场分布和缩短相距,为了柜体小型化提供先决条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电场均匀、绝缘性能优良的真空断路器的动端触头装置。

本实用新型描述的一种真空断路器的动端触头装置,包括固定铜触头和动铜触头,其中固定铜触头上设有通孔,通孔内表面上设有卡槽,卡槽内安装有表带触指,通孔插置有动铜触头,表带触指与动铜触头相紧密接触。

具体进一步,所述动铜触头呈圆柱状。

具体进一步,所述固定铜触头的上下方分别设有上夹板和下夹板,上夹板和下夹板组合成不可移动的绝缘支架。

具体进一步,所述动铜触头的左端连接有真空灭弧室,动铜触头的左端连接有绝缘拉杆。

具体进一步,所述使绝缘拉杆、动铜触头和真空灭弧室呈同一水平方向设置。

具体进一步,所述绝缘拉杆的另一端连接驱动装置。

具体进一步,所述固定铜触头上端伸出两个半圆形触臂,上夹板上设有安装孔。

具体进一步,所述的半圆形触臂上端设有沉头螺栓孔,

具体进一步,两个半圆形触臂插置于安装孔内并延伸至外。

具体进一步,所述表带触指呈环状,表带触指内外两侧面分别与固定铜触头和动铜触头接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了表带触指作为固定铜触头和动铜触头之间的连接,使得固定铜触头外形无尖角,避免了尖端放电现象,改善断路器内部电场分布和提高了断路器相间的绝缘水平,从而促使断路器的进一步小型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角度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以下附图的图标说明:

真空灭弧室1;动铜触头2;铜触头3;表带触指4;绝缘拉杆5;下夹板6;上夹板7;半圆形触臂8;安装孔801;沉头螺栓孔80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描述的一种真空断路器的动端触头装置,包括固定铜触头3和动铜触头2,其中固定铜触头3上设有通孔,通孔内表面上设有卡槽,卡槽内安装有表带触指4,通孔插置有动铜触头2,表带触指4与动铜触头2相紧密接触。本结构采用了表带触指4作为固定铜触头3和动铜触头2之间的连接,使得固定铜触头3外形无尖角,避免了尖端放电现象,改善断路器内部电场分布和提高了断路器相间的绝缘水平,从而促使断路器的进一步小型化。另外,通孔对动铜触头2具有辅助导向作用。

具体进一步,所述动铜触头2呈圆柱状,起到有效与表带触指4相紧密接触,避免产生放电现象,所述固定铜触头3的上下方分别设有上夹板7和下夹板6,上夹板7和下夹板6组合成不可移动的绝缘支架,起到强化绝缘效果。

具体进一步,所述动铜触头2的左端连接有真空灭弧室1,动铜触头2的左端连接有绝缘拉杆5,起到保证绝缘隔断。所述使绝缘拉杆5、动铜触头2和真空灭弧室1呈同一水平方向设置,沿着水平方向行程范围内左右快速移动。

具体进一步,所述绝缘拉杆5的另一端连接驱动装置。驱动装置可以是气缸或液压缸,用于推动绝缘拉杆5移位。所述固定铜触头3上端伸出两个半圆形触臂8,上夹板7上设有安装孔。所述的半圆形触臂8上端设有沉头螺栓孔802。两个半圆形触臂8插置于安装孔801内并延伸至外,沉头螺栓孔802用于连接固定下一级铜排,使电路导通,沉头螺栓孔802使螺栓头不外露,屏蔽于半圆形触臂8内。

具体进一步,所述表带触指4呈环状,表带触指4内外两侧面分别与固定铜触头3和动铜触头2接触,实现固定铜触头3与动铜触头2的电流导通。

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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