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包及使用该电池包的直流电钻及直流扳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53480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电池包及使用该电池包的直流电钻及直流扳手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池包,尤其涉及一种能在低温环境中使用的电池包。



背景技术:

目前便携式电子装置已是许多人生活不可或缺的必备工具,因此如何使便携式电子提供无时无刻都能够保持运作,已是便携式电子装置目发展的重点之一。电池包(battery pack)所提供的电力,是便携式电子装置实现可携带性并用以保持运作的重要关键,因此电池包供电时间的长短,容易影响便携式电子装置的运作效能。

使用在低温的环境下的便携式电子装置,电池包所提供的供电时间,几乎是常温环境(约25℃)的三分之一甚至是更低。这是因为电池的电解液于温度降低时,其粘度增大,离子运动受到较大阻力,扩散能力降低使电池的活性降低而导致电池容量下降;其次低温还会导致负极活性物质利用率下降因而影响电池蓄电量。研究发现,电池的放电温度范围一般为-20℃至70℃,当环境温度低于许用充放电温度时,电池可能会无法充放电或充放电性能极差,影响使用。

因此在低温的环境条件下,如何使电池包仍可提供正常电量,成为研究人员待解决问题之一。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够适用在低温环境的电池包。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池包,该电池包包括电池及加热装置,该加热装置包含热源、隔热层及温度传感器,该温度传感器检测到该电池包的温度低于一特定温度时,加热装置对该电池包进行加热。

进一步的,所述隔热层设置在该热源外侧,起到保温作用。

进一步的,该电池包还设有开关,该开关控制温度传感器进行测温。

进一步的,当温度传感器检测到该电池包温度低于该特定温度时,电池包将提供微弱电流缓慢预热该电池包,即热源开始工作。

进一步的,该热源使电池包温度逐渐上升,当温度传感器检测到电池包温度达到一预定温度时,热源停止加热。

进一步的,上述特定温度为零下20℃。

进一步的,该开关设置在该电池包的外面,方便操作。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另一技术方案是:一种直流电钻,该直流电钻包括上述电池包。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另一技术方案是:一种直流电钻,该直流电钻包括上述电池包。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又一技术方案是:一种直流扳手,该直流扳手包括上述电池包。

本实用新型电池包增设的加热装置使本实用新型电池包能够适用于低温环境。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上述的以及其他的特征、性质和优势将通过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的描述而变的更加明显,在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始终表示相同的特征,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电池包的局部剖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电池包的另一局部剖面示意图。

图面标号说明:

热源1;隔热层2;开关3;温度传感器4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将详细参考附图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现在将详细参考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其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在所有附图中将使用相同的标记来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此外,尽管本实用新型中所使用的术语是从公知公用的术语中选择的,但是本实用新型说明书中所提及的一些术语可能是申请人按他或她的判断来选择的,其详细含义在本文的描述的相关部分中说明。此外,要求不仅仅通过所使用的实际术语,而是还要通过每个术语所蕴含的意义来理解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池包,可以应用于直流工具,例如直流电钻、直流扳手等。该电池包包括电池及加热装置,当温度过低时,加热装置用于提高该电池包的温度。

该加热装置包含热源1、隔热层2、开关3及温度传感器4。热源1贴靠电池设置,隔热层设置在热源外侧,起到保温作用。开关设置在电池包的外面,方便操作。温度传感器4用于检测电池温度,为NTC温度传感器。

所述电池可以是镍镉电池、镍氢电池、锂电池等。

本实用新型电池包使用在温度过低的环境下时,按下开关,温度传感4开始工作,检测电池温度,电池许用充放电温度范围一般为-20℃至70℃,当NTC 温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温度低于该电池许用充放电温度时,电池包将提供微弱电流缓慢预热该电池包,即热源1开始工作;电池温度逐渐上升,温度传感器4 检测到电池达到一定温度时,控制热源1停止加热,此时电池包即可正常进行充放电。

本实用新型电池包增加了热源,使用过程中电池包自身产生热量,隔热层起保温作用,降低热量扩散速度,使电池包温度维持在理想的范围内,通过以上方案可以明显提高低温环境下电池的充放电能力,延长电池包的使用寿命,扩大电池包的使用工况(低温环境)。

以上结合具体实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这些描述只为了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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