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充放电接口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磁吸式充放电接头。
背景技术:
现有直充设备多采用dc插口或microusb接口作为充电接口,这些接口需配合硅胶塞使用才能满足设备的基本防水要求。磁吸充电多应用于智能穿戴类产品,如智能手表、手环、手机、移动电源等。磁吸式充电结构最大的优点是利用磁铁的特性定位、可轻易实现防水设计和优异的耐腐蚀性能以及长久的使用寿命,故可满足恶劣环境下使用。但是现有的磁吸式充电结构一般只能充电,功能比较单一,用户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磁吸式充放电接头,其解决了现有磁吸式充电接头只能充电功能单一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为:
本发明的一种磁吸式充放电接头,其包括:分别连接于一导线两端的磁吸式公头和充放电接头;其中,所述的充放电接头包括接头壳体,设于所述接头壳体内的充放电电路,以及设于所述接头壳体上的usb接口和usb接头。
其中,还包括一与所述磁吸式公头适配的磁吸母头。
其中,所述的磁吸公头包括:公头壳体,所述公头壳体的一端连接于导线,另一端内嵌有一导电环,所述导电环内设有磁铁,所述公头壳体内还设有一用于控制磁吸充放电的pcb电路板,以及弹针,所述弹针沿所述导电环中心轴线方向分布。
其中,所述的弹针与导电环之间设有一绝缘圈。
其中,所述的磁吸母头包括:与所述导电环适配的母头导电环,所述母头导电环内设有磁铁和控制充放电的pcb电路板,以及与所述弹针对应的导电柱。
其中,所述的导电柱与母头导电环之间还设有一绝缘圈。
其中,所述磁吸公头内的绝缘圈上设有一环绕弹针的插柱,所述磁吸母头上的绝缘圈上设有一环绕导电柱的环形凹槽,以致所述插柱与环形凹槽在磁吸公头和磁吸母头磁吸时形成密封。
其中,所述的接头壳体上还设有一快挂孔。
其中,所述的接头壳体上还设有一用于显示当前工作状态的指示灯以及导光柱。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磁吸式充放电接头,在磁吸式接头上同时实现充放电功能,同时在磁吸接头上加设的绝缘圈绝缘,防水圈防水,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并且,导电环采用铁质材料,导电时配合磁铁形成锅磁效应,比同体积磁铁吸力大五倍以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磁吸式充放电接头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磁吸式充放电接头的充放电接头部分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磁吸式充放电接头的磁吸公头与磁吸母头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考附图,对本发明予以进一步地详尽阐述。
请参阅附图1至附图3,在本实施例中,该磁吸式充放电接头,其包括:分别连接于一导线2两端的磁吸式公头1和充放电接头3;其中,所述的充放电接头3包括接头壳体31,设于所述接头壳体31内的充放电电路,以及设于所述接头壳体31上的usb接口33和usb接头32,其中usb接头32为输入接口,usb接口33为输出接口。
其中,所述磁吸式公头1与另一磁吸母头4配合使用,以实现接头的快速电连接。
请再次参阅附图3,所述的磁吸公头1包括:公头壳体11,所述公头壳体11的一端连接于导线2,另一端内嵌有一导电环12,所述导电环12内设有磁铁13,所述公头壳体11内还设有一用于控制磁吸充放电的pcb电路板,以及弹针14,所述弹针14沿所述导电环12中心轴线方向分布。其中,导电环12以及弹针14均与pcb电路板电连接,而pcb电路板同时与导线2电连接,由pcb电路板控制充放电过程。
进一步的,所述的弹针14与导电环12之间设有一绝缘圈15。该绝缘圈15将弹针14与导电环12绝缘隔开,防止漏电,同时对磁吸公头1也具有密封作用,防尘防水。
其中,所述的磁吸母头4包括:与所述磁吸公头1上的导电环12适配的母头导电环41,所述母头导电环41内设有磁铁42和控制充放电的pcb电路板,以及与所述弹针14对应的导电柱43。该磁吸母头4可安装于电源等供电设备上,磁吸母头4上还设有一密封圈45,用于防尘防水。
进一步的,所述的导电柱43与母头导电环41之间还设有一绝缘圈44。该绝缘圈44一方面用于将导电柱43与母头导电环41绝缘隔离,防止漏电;另一方面可将磁吸母头4内部组件进行密封,防水防尘。
更具体的,所述磁吸公头1内的绝缘圈15上设有一环绕弹针的插柱,所述磁吸母头4上的绝缘圈44上设有一环绕导电柱的环形凹槽,以致所述插柱与环形凹槽在磁吸公头1和磁吸母头4磁吸时形成密封,即插柱插进环形凹槽内,同时弹针14与导电柱43电接触,外部形成密封。
请再次参阅附图2,所述的接头壳体31上还设有一快挂孔34,便于悬挂放置。
其中,所述的接头壳体31上还设有一用于显示当前工作状态的指示灯以及导光柱35。
本实施例的磁吸式充放电接头,在磁吸式接头上同时实现充放电功能,同时在磁吸接头上加设的绝缘圈绝缘,防水圈防水,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并且,导电环采用铁质材料,导电时配合磁铁形成锅磁效应,比同体积磁铁吸力大五倍以上。
上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制本发明的实施方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主要构思和精神,可以十分方便地进行相应的变通或修改,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书所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