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耳机插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4106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一种耳机插头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耳机插头,属于耳机插头领域。



背景技术:

耳机都联想到大尺寸耳机,而非耳塞。而这些产品,从任何角度去归类,他们都隶属耳机类,不管是严格的产品归类还是大家习惯性的分类,他们都符合大家的耳机概念。在耳机类中,还可以细分为2种,即中尺寸和全尺寸耳机。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620345736.7的一种带自动电源开关的隐藏式耳机插头,涉及声音传感器的零部件,包括壳体和耳机插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外部有一条凹槽,所述耳机插头可摆转地隐藏于该凹槽中,所述摆转通过如下结构实现:壳体中固定有转轴,所述耳机插头与转轴组成转动连结,壳体中还安装有扭簧,所述扭簧与耳机插头弹性连接,壳体中还安装有微动开关,所述耳机插头与微动开关适配。其发明目的是通过耳机插头摆转将耳机插头隐藏于产品内,实现产品便于携带和方便使用的目的。同时通过耳机插头的摆转实现产品电源的通断。但是该耳机插头没有上连接头和下连接头中间螺纹配合连接,不方便更换插头,在插头不匹配时不可以进行更换。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耳机插头,其结构包括插杆、捏把、上连接柱、上连接头、下连接头、连接线头、连接线,所述插杆固定设于捏把前方,所述上连接柱设于捏把下方,所述上连接头与上连接柱活动连接,所述下连接头与上连接头通过螺纹配合连接,所述连接线头与上连接头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线与连接线头固定连接,所述插杆设有前触头、一级触板、二级触板、一号隔圈、二号隔圈,所述前触头通过一号隔圈与一级触板固定连接,所述一级触板通过二号隔圈与二级触板固定连接,所述上连接头设有上连接头防滑纹、上连接头螺纹,所述上连接头防滑纹设于上连接头表面,所述上连接头螺纹设于上连接头内部,所述下连接头设有下连接头螺纹、下连接头防滑纹,所述上连接头螺纹与下连接头螺纹配合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下连接头螺纹设于下连接头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下连接头防滑纹设于下连接头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上连接头直径与下连接头相等。

进一步的,所述前触头为前大后小的圆锥体。

进一步的,所述插杆为铝材质。

进一步的,所述上连接头为不锈钢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耳机插头,通过采用上连接头和下连接头中间螺纹配合连接,实现了该耳机插头方便更换插头,在插头不匹配时可以进行更换。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耳机插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上连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下连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插杆-1、捏把-2、上连接柱-3、上连接头-4、下连接头-5、连接线头-6、连接线-7、前触头-10、一级触板-11、二级触板-12、一号隔圈-13、二号隔圈-14、上连接头防滑纹-40、上连接头螺纹-41、下连接头螺纹-50、下连接头防滑纹-5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耳机插头,其结构包括插杆1、捏把2、上连接柱3、上连接头4、下连接头5、连接线头6、连接线7,所述插杆1固定设于捏把2前方,所述上连接柱3设于捏把2下方,所述上连接头4与上连接柱3活动连接,所述下连接头5与上连接头4通过螺纹配合连接,所述连接线头6与上连接头4固定连接,所述连接线7与连接线头6固定连接,所述插杆1设有前触头10、一级触板11、二级触板12、一号隔圈13、二号隔圈14,所述前触头10通过一号隔圈13与一级触板11固定连接,所述一级触板11通过二号隔圈14与二级触板12固定连接,所述上连接头4设有上连接头防滑纹40、上连接头螺纹41,所述上连接头防滑纹40设于上连接头4表面,所述上连接头螺纹41设于上连接头4内部,所述下连接头5设有下连接头螺纹50、下连接头防滑纹51,所述上连接头螺纹41与下连接头螺纹50配合连接,所述下连接头螺纹50设于下连接头5表面,所述下连接头防滑纹51设于下连接头5表面,所述上连接头4直径与下连接头5相等,所述前触头10为前大后小的圆锥体,所述插杆1为铝材质,所述上连接头4为不锈钢材质。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采用上连接头4和下连接头5中间螺纹配合连接,实现了该耳机插头方便更换插头,在插头不匹配时可以进行更换。

例如在需要更换耳机插头时,需要将上连接头4和下连接头5中间螺纹旋开即可更换。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 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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