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芯电缆连接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59435阅读:808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芯电缆连接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缆附件,尤其涉及一种铝芯电缆连接管。



背景技术:

铝电缆的铝合金具有密度低,热导和电导率高以及加工性能好等优点,而且与铜相比,价格低廉。但由于铝导体的连接比较麻烦,因此严重限制了铝电缆的使用。目前铝导体的连接有焊接、常规铝连接管压接等方式。常规压接方式相对焊接具有速度快,效率高的优点,但为了保证连接管的导电率,只能采用电工用纯铝来加工,而电工纯铝硬度低,模量小,压接后在运行过程中会有松脱的问题。铜连接管硬度高、模量大,压接后可以没有松脱问题,但当铜、铝导体直接连接时,这两种金属的接触面在空气中水分、二氧化碳和其他杂质的作用下极易形成电解液,从而形成的以铝为负极、铜为正极的原电池,使铝产生电化腐蚀,造成铜、铝连接处的接触电阻增大,使该处产生发热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铝芯电缆连接管,既避免了铝连接管松脱的问题,也避免了铜连接管产生的电化学腐蚀及因膨胀系数的不同导致界面接触电阻的变化问题。

对此,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铝芯电缆连接管,其包括导电铝层和铜连接管,所述导电铝层通过焊接设在铜连接管的内壁上。

采用此技术方案,铝芯电缆连接时,采用该铝芯电缆连接管对铝芯电缆进行压接,压接后仍然是铝跟铝接触,避免了铜铝压接后的界面电化学腐蚀问题。所述的铝芯电缆连接管的通流主要是由铜来承担,铜的导电率大约是铝的两倍,在相同直径的情况下,所述铝芯电缆连接管的通流能力远大于铝接管,故在连接处的温升更小。除此之外,所述铝芯电缆连接管内部的导电铝层的存在避免了因膨胀系数的不同导致界面接触电阻的变化问题。而且,采用铜连接管内焊导电铝层,铜的硬度高、模量大,故压接后不会出现松脱问题。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电铝层通过摩擦焊的方式焊接在铜连接管的内壁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电铝层的表面为光面、粗糙面、螺纹面或锯齿面等。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铝芯电缆连接管的两端内壁设有内螺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电铝层的厚度为1~5mm。进一步的,所述导电铝层的厚度为1~3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铜连接管的管壁厚度为8~20mm。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铝芯电缆的连接结构,其包括如上任意一项所述的铝芯电缆连接管,两根铝芯电缆的铝导体连接形成连接接头,所述铝芯电缆连接管压接在连接接头的外表面,所述导电铝层与铝导体接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铝芯电缆的连接结构还包括导电屏蔽管,所述导电屏蔽管的两端分别套在两铝芯电缆端部的绝缘层上,所述导电屏蔽管将铝芯电缆连接管包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第一,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将常规的铜连接管内部焊接一层导电铝,该连接管在与铝芯电缆连接时,压接后仍然是铝跟铝接触,避免了铜铝压接后的界面电化学腐蚀问题。

第二,本实用新型的铝芯电缆连接管的通流主要是由铜来承担,铜的导电率大约是铝的两倍,在相同直径的情况下,新型连接管的通流能力远大于铝接管,故在连接处的温升更小;另外,新型连接管内部的铝层的存在避免了因膨胀系数的不同导致界面接触电阻的变化问题。

第三,本实用新型的铝芯电缆连接管克服了铝连接管和铜连接管的缺陷,性能稳定,有利于铝电缆的推广应用,能有效降低电缆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铝芯电缆连接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铝芯电缆连接管在连接铝电缆时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包括:1-电缆绝缘层,2-电缆铝导体,3-导电铝层,4-铜连接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优的实施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铝芯电缆连接管,其包括导电铝层3和铜连接管4,所述导电铝层3通过摩擦焊的方式焊接在铜连接管4的内壁上。所述导电铝层3的表面为光面。其中,所述导电铝层的厚度为1~5mm。所述铜连接管的管壁厚度为8~20mm。

如图2所示,在铝芯电缆连接时,所述铝芯电缆包括电缆绝缘层1和电缆铝导体2,采用该铝芯电缆连接管对铝芯电缆的连接部位进行压接,两根铝芯电缆的电缆绝缘层1位于铝芯电缆连接管的两侧,压接后是导电铝层3跟铝芯电缆的电缆铝导体2直接接触,避免了铜、铝压接后的界面电化学腐蚀问题。所述的铝芯电缆连接管的通流主要是由铜连接管4来承担,铜的导电率大约是铝的两倍,在相同直径的情况下,所述铝芯电缆连接管的通流能力远大于铝接管,故在连接处的温升更小。除此之外,所述铝芯电缆连接管内部的导电铝层3的存在避免了因膨胀系数的不同导致界面接触电阻的变化问题。而且,采用铜连接管4内焊导电铝层3,铜的硬度高、模量大,故压接后不会出现松脱问题。

以上所述之具体实施方式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并非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范围,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本具体实施方式,凡依照本实用新型之形状、结构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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