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壁电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24622发布日期:2018-08-08 00:02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薄壁电缆。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汽车上的电子设备越来越丰富,人们对车载环境的舒适度要求也越来越高,致使汽车电缆布局空间逐渐减小,留给电缆的空间越来越少,另外,汽车电缆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热,空间小不利于散热,现有的车载多芯电缆存在很多不足,主要体现有:工作温度范围小,耐温低和耐高温差;尺寸设计比较大,占有更大的使用空间,增加了使用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电缆耐低温和耐高温性差,占用空间较大的缺陷,提供一种薄壁电缆。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薄壁电缆,其包括有多根绝缘线芯、铝箔屏蔽层、编织屏蔽层和护套层,每根所述绝缘线芯包括若干绞合导体,所述绞合导体包覆有绝缘层,所述铝箔屏蔽层包裹所述绝缘线芯,所述编织屏蔽层包裹所述铝箔屏蔽层,所述护套层包裹所述编织屏蔽层,所述绞合导体由7根单丝导线绞合而成,所述单丝导线的直径小于等于0.26mm。

较佳地,所述单丝导线的材料为铜。

较佳地,所述绝缘层的材料为XLPE。

较佳地,所述绝缘线芯的壁厚为0.16mm。

较佳地,所述铝箔屏蔽层厚度为0.025~0.03mm。

较佳地,所述铝箔屏蔽层的材质为单面铝塑复合膜,遮盖率大于等于130%。

较佳地,所述编织屏蔽层的材质为镀锡退火软铜丝。

较佳地,所述编织屏蔽层的编织密度大于等于75%。

较佳地,所述护套层的厚度为0.32mm。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通过设置绝缘线芯、铝箔屏蔽层、编织屏蔽层和护套层,并且由7根直径小于等于0.26mm单丝导线组成的绞合导体,使得该实用新型不仅耐低温和耐高温性良好,而且体积更小,占用空间更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的薄壁电缆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绝缘线芯 10

绝缘层 11

绞合导体 12

铝箔屏蔽层 20

编织屏蔽层 30

护套层 4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的方式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薄壁电缆,其包括有多根绝缘线芯10、铝箔屏蔽层20、编织屏蔽层30和护套层40。每根绝缘线芯10包括若干绞合导体12,绞合导体12包覆有绝缘层11,铝箔屏蔽层20包裹绝缘线芯10。铝箔屏蔽层20的厚度为0.025~0.03mm。铝箔屏蔽层20的材质为单面铝塑复合膜,遮盖率大于等于130%。铝箔屏蔽层20使绝缘线芯10与外层隔离开来,防止出现漏电,并且能够减少电流的损耗。

编织屏蔽层30包裹铝箔屏蔽层20,护套层40包裹编织屏蔽层30,绞合导体12由7根单丝导线绞合而成,单丝导线的直径小于等于0.252mm。单丝导线的材料为铜。单根绝缘线芯10壁厚为0.16mm,单根绝缘线芯10外径为1.15mm。绝缘层11的材料为XLPE。这种材料是上海福奥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FA-PEX3-S的XLPE材料,该材料在室温下的邵氏硬度为92±3A,在温度为-40~125℃的条件下仍然保持其绝缘特性和结构的稳定性,所以该耐高温车用电缆在-40~125℃时仍然能够正常使用,耐高温性良好。护套层的材料为TPE弹性体,采用了采用法国CTS生产的型号为TO CA 909 55D苯乙烯弹性体,耐热温度为-40~125℃,其在室温下的邵氏硬度为56D,护套层40的厚度为0.32mm,本实施例的薄壁电缆的最终外径为3.64mm。

编织屏蔽层30的材质为镀锡退火软铜丝。编织屏蔽层30的编织密度大于等于75%。本实施例的编织屏蔽层30能够防止在复杂的电磁环境中受到干扰。

本实用新型的电线满足标准ISO 14572标准的要求。为了详细说明本实施例的性能参数,根据电线标准ISO 14572,对本实施例电缆进行了相应测试,其各项参数如表1所示。

实施例2

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耐高温车用电缆,该耐高温车用电缆与实施例1所提供的汽车电缆大致相同,其不同之处在于:绞合导体12由19根单丝导线绞合而成,单丝导线的直径小于等于0.181mm。单根绝缘线芯10外径为1.32mm,本实施例的薄壁电缆的最终外径为3.85mm。

本实用新型的电线满足标准ISO 14572标准的要求。为了详细说明本实施例的性能参数,根据电线标准ISO 14572,对本实施例电缆进行了相应测试,其各项参数如表1所示。

表1:实施例1、2的电缆依据ISO 14572标准的测试结果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做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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